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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繁华律师
新疆·库尔勒·库尔勒市
1899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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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
单位:新疆阳光律师事务所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人民西路邮政支局1号信箱
手机:18999***630
电话:0996-2***771
微信:0996-2***310
QQ:
信箱:yfh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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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个人简介
  于繁华,男,1963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人,大学文化,现为新疆阳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支部..,合伙人。
  
一、教育和工作经历
  
8年7月  毕业于南京经济学院(现南京财经大学)统计学系统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8年9月至2000年6月  在新疆焉耆县粮食局工作,先后在粮站、局财务科、局行政办公室、局..办公室工作并协助单位法律顾问从事法律事务工作。
  
1996年7月至2002年10月期间  参加 律师函授中心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联合组织的律师专业的自学考试,以较好成绩全部通过律师专业专科和本科的全部课程。
  
2001年12月20日 2003年12月30日  取得了律师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毕业证书,目前具有经济学和法学的双本科学历。
  
1998年10月参加 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
  
2000年6月从焉耆县粮食局辞去公职,应聘到新疆阳光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助理。
  
2001年8月14日取得律师执业证,成为专职律师。
  
现为新疆阳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二、个人简介
  
    在企业工作十二年, 具备法律、经济等多专业知识背景,熟悉企业的改制、破产及相关法律事务,积累了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执业七年来,曾担任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企业法务经验。经过多年的专职律师和企业法务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技巧,具备了很强的实际办案能力。办案认真、踏实,责任心强,诚信执业,能够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于繁华律师秉承“做律师首先做人”的原则,认认真真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始终以信用、专业、勤勉、敬业为恪守不变的执业理念;始终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委托人的利益高于一切”为执业宗旨;以“ 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执业行为准则。在为当事人提供的每一项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诚实守信,勤恳敬业,积极主动,注重专业学习,善于将现有的法律支持、法律救济与可利用的社会公共资源相结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心尽力 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指点迷津、排忧解难、仗义执言,急为委托人所急,想为委托人所想,取得了所承办案件委托人的认可,也取得了社会的认可。
  
    在帮助委托人起草、审查各类合同、规章制度,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合同谈判等非诉法律事务,以及办理刑事、民事、经济等案件的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中,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领域,代理了民事,经济及刑事辩护案件近..件,用事实和法律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委托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每年都积极参加 和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并能坚持在业余时间自学和研究法学理论,钻研新业务,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努力开拓律师业务,逐步涉足一些新的律师服务行业领域,更好的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作为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广播电台“法律经纬”节目和“阳光律师热线”嘉宾主持人之一,为广大市民提供法律咨询,在宣传和普及法律、提高市民法律意识方面,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业务专长和研究方向
  
    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私人法律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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