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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军律师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现为北京市赢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军律师办理过的案件包括:民事、经济案件,行政、刑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房地产案件、房地产非诉讼法律事务。 刘军律师擅长办理的案件为刑事案件及民商经济案件。 刘军律师在办案之余还经常接受《天津日报》,《天津今晚报》等媒体的邀请为读者解答法律咨询,也在天津《法制纵横》栏目现场解答听众咨询。刘军律师以一封给铁道部长的律师函而成为当时 具有影响的律师,刘军律师办理的一些案件也被 媒体播放转载,如“儿子杀父案”。在长期的办案工作中,刘军律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仗义执言,不拒权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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