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csj64.com成员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江苏苏州王兆华律师     
公司事务 婚姻家庭 房产地产 刑事辩护 侵权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知识产权 行政诉讼
首页 >江苏 >苏州 >常熟市律师 >王兆华律师

王兆华律师
江苏·苏州·常熟市
江苏正和正律师所

点击这里与我QQ交谈 点击这里给我留言

已帮助 42 人解答了问题
最后更新时间:2018-8-31
个人档案
单位:江苏正和正律师所
地址:江苏常熟市海虞北路41-35号
手机:13913686256
电话:0512-52825630
微信:
QQ:644254939
信箱:644254939@qq.com
微博:
最后更新时间:2018-8-31
律师名片

个人简介
  王兆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法学研究会会员、原为大法学教师、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熟市)、副主任。自年月至今,在常熟广播电台交通法制栏目担任嘉宾,进行义务普法宣传。
  
   王兆华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素养和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已办理了多起疑难、复杂的各类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积累了大量成功的案例及办案经验;执业之余,积极从事法学研究,已在国内各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多篇。
  
   法律服务范围主要涵盖:债务追讨、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公司法务、以及其他经济及民事领域。服务方式包括:案件代理,参与项目谈判、起草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其他非诉讼活动,王兆华律师同样乐于接受客户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个人法律顾问】。
  
   执业以来,王兆华律师凭借其高度的敬业精神、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遵循严守律师执业纪律,严格为客户保密的原则,赢得客户的一致好评;对于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用,或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典型案件,王兆华律师同样乐意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快递
>>>更多
·最新医患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三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
·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
·小孩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要如何区别犯罪未遂和既遂
·离婚女方怎样才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最新解答
>>>更多

公司法
>>>更多
·公司注销影响合同效力吗?
·企业倒闭股票怎么办
·小股东可以反对解散公司吗
·哪些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解散股东怎么算账
·分公司独立核算能签订合同?
婚姻家庭
>>>更多
·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法院在判决案件的一个法律依据
·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刑事拘留后家人该做什么?
·跟黑名单结婚会怎么样
·对于那些已经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的民事主体
·上班第一天就辞职,办了离职手续回家途中车祸死亡还算工伤吗?
·男方提出离婚房产及家产如何分割?
友情链接
长三角律师网
苏州律师
常熟市律师
搜王兆华律师
 
 
 
 
债权债务
>>>更多
·离婚一般孩子抚养费是多少钱
·企业破产法欠职工钱应怎么办?
·法律上汽车划痕险能赔多少钱
·欠款产生之前怎么预防债务风险
·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几种情形
·合伙债务怎么偿还,如何清偿合伙债务
刑事辩护
>>>更多
·离婚一般孩子抚养费是多少钱
·企业破产法欠职工钱应怎么办?
·法律上汽车划痕险能赔多少钱
·欠款产生之前怎么预防债务风险
·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几种情形
·合伙债务怎么偿还,如何清偿合伙债务

合同法
>>>更多
·劳动者与两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这个不是一定
·婚后写的财产协议有效吗?
·委托开发出版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法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
·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后果是什么?
知识产权
>>>更多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丢失说明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申请专利的基本流程是怎么样的?
·专利权人去世如何继承?
·哪些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商标侵权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房产纠纷
>>>更多
·购买二手房产要注意哪些事项
·遇到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
·房屋拆迁中,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
·房屋2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出卖人修复吗?
劳动工伤
>>>更多
·全员劳动合同书
·一、劳动合同所在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如何发工资?
·单位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多久可以赔钱?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分几次?
·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结婚后的工资是共同财产吗?
 向王兆华律师咨询:
 
*事发地:<--明确市县区_地址,便于案件分析
*手机号: *<-<-请留手机,以便回复
 

认定为重婚罪是很难的,一般不会坐牢的
酒驾交强险也要赔偿的,可以直接起诉。
可以向劳动部门寻求帮助,交接手续办完,可以离职。
家中小事协商解决为好,不宜诉诸法律
如果是失地农民,或者父母在城镇打工,可以按照城镇标准索赔啊。
已经离婚了 是吗?如没有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可以申请仲裁,依据劳动合同主张权利
如果没办证,系非法同居;财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共有处理;
你们和他们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可以拒绝承担;你们承担的钱已经
一般来说要认定为共同债务,共同承担;除非你们夫妻有特别约定。
>>>更多法律咨询

王兆华 律师
电话:13913686256 0512-52825630
Copyright ©2000-2021 www.csj6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注册日期:2013-4-12 最后更新:2018-8-31  登录管理
声明:本页面信息来自于会员提交和公开网络,该会员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内容负责。
如发现错误或违规信息,请点此更正错误/提交举报,或,提交反馈建议,本站收到后立即处理。




留言咨询
644254939
13913686256
江苏·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