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首页 >>法律常识
 >>广州市各区县法院及法庭地址、电话通讯录

广州市各区县法院及法庭地址、电话通讯录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广州市各区县法院通讯录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

总机电话:85110000

民四庭:85110015、85110607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

总机电话:83210000 举报电话:83200650

立案庭:83210157 民一庭:83211119、83210726、83210743、83210924、83210483

行政庭书记员:83210720、83210562、83210571

执行一庭:83210652 执行二庭:83210731 执行三庭:83210686

刑一庭内勤:83210209 刑二庭:查案83210269 刑一庭:83210787、83210714

少年庭:83211106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逸景翠园总站斜对面约五百米)

邮编:510300 电话:83005601

立案庭电话:83005678 纪检:84430623

民一庭:84446533 民二庭:84251927、84424245 民三庭:84406942

新窖法庭:广州市广州大道南835号、电话:84229629

执行局:传真84395043 短信专机:13902217310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2660号(广汕公路边)邮编:510330 电话:82112517

立案庭:82112545 值班电话:89828826 刑庭:82112543

投诉电话:82212519 纪检:82112506

萝岗法庭(执行局在此办公:电话32204086、32204376、32205155)

地址:萝岗街萝塱路73号对面(天河客运站坐543路公交车)

电话:32205354、32205196、32204021、32204602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原东山区法院):

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北一街三巷1号

电话号码87398113、87376561 邮编:510130 电话:87365002

立案庭:87374758 民二送达组:87397693 纪检:87395002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龙溪大道273号(坑口地铁站、芳村客运站2乘838到运动场站)

邮编:510176 电话:81600786

民一庭:81600133 立案庭:81266629 纪检:81600758

信访、资料流转中心:81600767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明镜路1号

刑庭:83008500 民一庭:83008537 民二庭:83008566 民三庭:83008600

民四庭:83008604 行政庭:83008641 少年庭:83008653 执行局:83008833、83008834

立案庭:83008691 监察室:83008936 审监庭:83008696

调解中心:83008663 信访室:83008789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 邮编:510410

立案庭:96621188-70104 民一庭:86621188-70603

民二庭:86621188-70703 民三庭:86621188-70729

民四庭:86621188-70317 少年庭:86621188-70403

第一中心法庭:36031188-8025 刑 庭:86621188-70403

第二中心法庭(竹料法庭)87481388-8028 纪检:86636035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63号 邮编:510700

立案庭:82482916、82482917 送达组:82482926

民一庭:86819140 民二庭:86827210 民三庭:86827109 行政庭:86827209

少年庭:86984795 花东法庭:86849273 炭步法庭:86843325

花山法庭:86848521 狮岭法庭(刑庭):86845201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1-733号(即富豪山庄斜对面)

管辖:市桥、东环、沙头、桥南街、沙湾、鱼窝头镇、房地产、执行案件

总机:84830133

立案庭:84831268 纪检:84839233

执行局:84828210 84818552 84828021

刑庭:34879321 内勤:34879322 少年庭:沙湾福涌村公安基地(看守所隔壁)

大石法庭:南村镇雄兴业路南村镇政府对面 电话:84566805-805

管辖:南村、钟村、大石、新造

石楼法庭:石楼镇政府对面黄山路 电话:84845768-805

管辖:石基、石楼、莲花山、化龙

大学城法庭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1号S3区 邮编:510530 电话:39911247

立案庭:39911396 执行局:39911242 纪检:39911225

南沙法庭:南沙区金岭北路板头段

电话:84683063

万顷沙法庭:大岗镇灵山镇南路28号 电话:84936820

管辖:大岗、榄核

东涌法庭:东涌镇祥和路8号 电话:39911090

从化市人民法院:

从化市街口镇镇青云路70号 邮编:510900 电话:87939826

立案庭:87941335 纪检:87921121 民一庭:87934509、87926421、87939224

民二庭:87937993。

┝咨询律师:13016625942(张律师) 18620487148(陈律师) 


遇到广州市各区县法院及法庭地址、电话通讯录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请留详细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知识:
·广州市各区县法院对外服务电话号码汇总
·广州市各区县法院及法庭地址、电话通讯录
·广州市看守所律师会见、会见时间手续、取保候审
·广东省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等场所律师网上预约会见及家属预约探访方法
·广州市各区县法院地址、电话、邮编汇总

行政强制执行有滞纳金吗
    行政强制执行有滞纳金吗?行政强制执行有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第十三条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二、征收滞纳金的条件是什么?(1)依据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行政相对人必须负有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义务,包括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罚款等以给付.

婚姻期间是否可要求分割财产?
    婚姻期间是否可要求分割财产?婚姻期间是可要求分割财产,必须要具备以下情形。1、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2、《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

交通事故逃逸人找不到的情况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逃逸人找不到的情况如何处理?1、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在证据有可能立即毁损时,自行保留、收集证据。2、通过了解和记忆的情况,向交管部门提供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配合交管部门查缉肇事车辆及其司机。3、即使肇事者未被找到,也可以向交管部门申请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赔偿问题上,因为肇事车辆和司机并没有被找到,所以可以;1、对于前期的医疗等费用损失,可以先自行垫付,待日后查找到事故肇事车辆和司机后,在向其追偿。2、如果通过车辆牌照等得知车辆的保.

婚前财产继承怎么分配?
    婚前财产继承怎么分配?婚前财产一方死亡需要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来分配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

房产继承有没有时效限制
    房产继承有没有时效限制?房产继承也有时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第二十.
> >>更多法律知识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律师帮助?
律师咨询电话:13016625942(张律师) 18620487148(陈律师) 


遇到广州市各区县法院及法庭地址、电话通讯录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事发地:*<--请留详细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咨询
·在线律师你好:我急于想得到组织卖淫罪关于“情节严重的有关规定要最近年限比较权威的”
    律师你好,我想看到关于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权威最新规定材料。想看看.

·关于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权威司法解释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请给我找下江苏省关于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权威司法解释。.

·之前朋友借钱,网上银行转账,没有借条,现过去很长时间了,一直不还,电话不接,一直拖延,可否法院起诉
    2016年3月份,一朋友打电话借钱,没有借条,网上银行转账至其银行账号,账号其本人姓名,未按约定时间归还,过去九个月了,这其间多次打他电话不接,短信回复有各种事稍后回电话,可这么长时间都未回复电话,现知道.

·我想起诉离婚,是向法院提出诉讼后半就可以自动解除婚约吗?
    只要正式办理婚姻登记,就不存在自动解除。第一次起诉,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法院不强行判离;间隔六个月后再诉法院一般判离。.

·我妹妹是精神病人有抚恤金可以再享受低保吗
    你好,看当地政策,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

·乱收费,欺骗消费者
    今年9月25日报名网上教学,签订合同和办理分期贷款交付学费,合同正式上课时间为10月17日,10月12日,看了一个叫开学典礼的视频,老师教学质量太差,要求换老师或退款,客服答应换老师,10月17日发现老师.

·同居2,没领证没办婚礼,彩礼是否该退还?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应该返还彩礼。每周六是我义务咨询日,电话预约后可以来所免费咨询。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被电话诈骗了6万元,如何赎回
    我被人诈骗了6万元,已经报案了。对方的银行账户已经冻结。下一步我该如何要回我的6万元?.

·盗窃3万,判多少年
    盗窃3万,钱已经退还,怎么判刑?.

·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撞伤,可以算工伤吗?
    下班路上,自己骑自行车摔伤,不知道能不能申请工伤.

·交通事故一处六级,一处八级,如何计算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了,鉴定结果一处六级,一处八级,如何计算赔偿.

·借钱给别人 只有转账记录,可否起诉
    借了10万给别人,只有转账凭证,没有打欠条,能不能向法院起诉。.

·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我是淮安人,在南京玄武区登记结婚,丢失结婚证,想要离婚,需要调取结婚信息档案,需要哪些手续.

·关于养老金不到位
    你好,我今年62岁,已经过了退休年龄, 但是一年多来,一直没有帮我办理退休手续,也没有享受正式退休待遇,提了几次问题 都是叫耐心等,最近一次提问 直接叫单位的人打电话给我&n.

·关于劳动合同的相关事项
    我签的合同是是昆山合同,甲方为公司,乙方是我本人,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主管工作,双方对劳动合同履行地约定为昆山(可能跨地区安排人员的合同履行地约定为苏州)。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

·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些咨询
    我签的合同是是昆山合同,甲方为公司,乙方是我本人,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主管工作,双方对劳动合同履行地约定为昆山(可能跨地区安排人员的合同履行地约定为苏州)。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

·离婚案件,原告与被告必须到庭吗
    离婚案件,原告与被告是否必须到庭.

·江苏省九级伤残赔偿如何计算
    江苏省工伤达到九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条款有一项是如果提前辞职,要支付违约金,这项有效吗.

·租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承租方违约怎么赔偿
    我公司与房主签订租房合同从2015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19日。合同只约定了保证金,没有约定违约责任。2016年11月15日,我公司想要搬走,请问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丈夫瞒着妻子过户抵押房产,妻子如何收回房产?
    家里面有一套房子夫妻共同财产1996年办理的房产证。由于以前的一系列分房政策,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夫妻50多岁感情不和分居但是没有离婚,男方还住在老房子里,女方住在儿子家,彼此也不多联系,房子水电燃气.

·急,求帮忙,您好,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挑头那一方应该承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挑头那一方应该承担全责,如果双方对责任及赔偿有异议,应该尽快报警处理。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交诉讼费
    我们外省交诉讼费没有账号只汇款到立案庭,合适吗,是否诈骗。.

·怀孕七个月可以离婚么,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法律一般不允许男方这时间提出离婚.

·试用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试用期,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借款到期,未还如何办
    借款到期未归还,怎么办,人联系不上.

·租房漏水对楼下造成损失
    
·不给工资,胡搅蛮缠怎么办?不守信用,延误工资怎么办?
    2016年9/11日,在网上认识一个包活的,工地消防安装,之后去了,历时2个月,走的时候工资没结清,可老板说,没钱,让我们先回去,都这个月5号结工资,如果他没钱哪怕出去结钱给我们发工资,要不然就让我们再哪.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配合办理手续怎么办
    11月21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我个人辞职的,但是单位一直不帮我办理离职手续,社保转出的也不给我,交涉多次,都没有结果.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2000-2024
登录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