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新冠肺炎NCP疫情市场监管处罚法律问答 |
COVID-19新冠肺炎NCP疫情市场监管处罚法律问答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1.在防控新型肺炎期间,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等法律会面临什么处罚?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强化和规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2月1日制定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企业不得捏造、散布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涨价信息,不得哄抬物价.。企业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有捏造或者散布的任意一项行为,即可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及可能面临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如企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 第225条第四款: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6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单位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应当由其他主管机关查处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提出依法处罚的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应当依法处罚。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鄂市监竞争〔2020〕3号):2020 年 1 月 22 日起,根据《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启动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 级响应;1月24日,将应急响应级别提升为I 级应急响应。自2020年1月22日起,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认定为哄抬价格行为:(一)以 2020 年 1 月 21 日前商品销售价格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格为原价,在1月22日后超出原价销售或者提供服务的;(二)商品进货成本发生变化,购销差额未与1月21日前保持一致并扩大的;(三)所售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 2.商品广告中对防治突发传染病做虚假陈述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对发布涉及口罩、消毒产品、防护工具等商品的广告中肆意夸大和编造其性能、用途、功效、质量等的违法行为,以及在广告和商业宣传中宣称产品可以防治突发传染病、严重误导民众的违法行为,除依据《合同法》赔偿消费者损失外,还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消费者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此外,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可处以二百万元的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可构成虚假广告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222条 【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3.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或者假药、劣药的,面临怎样的刑事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百四十条、..百四十一条、..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4.疫情期间,无法正常进行申报纳税怎么办? 目前国家已经延长了纳税申报的时间,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 范围内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号)第二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 范围内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时间由省税务局确定并报税务总局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与此同时,各地税务机关要提前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和开具。。 ┝咨询律师:18013892489(顾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 遇到COVID-19新冠肺炎NCP疫情市场监管处罚法律问答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相关知识: ·房租租赁合同案件代理词 ·拆迁利益案件起诉状 ·合同纠纷代理词 ·南京离婚时商业保险如何分割?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电话、会见时间、取保候审 目前征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目前征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标准 具体征收标准要参看各个地区制定的政策和补偿方案。 土地补偿的补偿方案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1.土地原用途2.土地资源条件、3.土地产值4.土地区位5.土地供求关系6.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征收补偿主要由如下几个方面构成: 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 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数额多大构成立案?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数额多大构成立案?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玩忽职守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 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是: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赔偿费用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 无过错原则与责任推定原则的区别有哪些? 无过错原则与责任推定原则的区别有哪些?无过错原则与责任推定原则的区别主要如下:1、适用过错原则(除过错推定)由受害方就侵权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也即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举证不能,对方就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在适用这一原则时,对方就自己无过错可抗辩免责,如系第三人造成的,自己就可免责。而适用无过错,不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受害人不必就此举证,按法律规定直接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行为人不得以自己无过错抗辩免责,如系第三人造成的,违约方仍要承担民事责任。2、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如在无偿的民事行为中,一般只有存在故意或重. 宅基地使用证必须要办理吗?如何办理? 一、宅基地使用证必须要办理吗 宅基地使用证必须要办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 > >>更多法律知识 |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律师帮助? |
律师咨询电话:18013892489(顾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 |
遇到COVID-19新冠肺炎NCP疫情市场监管处罚法律问答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相关法律咨询 |
| ·去年我经女朋友舅舅介绍认识她,后来在去年7月我们订婚,彩礼能追回? 你好,去年我经女朋友舅舅介绍认识她,后来在去年7月我们订婚,对方收了我20万元彩礼。再后来我们今年4月25日生了一个女儿,可是昨天女朋友她妈妈在我不在家的时候,带着我女儿和我女朋友走了。这个彩礼可以追回吗. ·月初本人签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已付转让费 您好,今年4月初本人与王峰签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已付转让费10万。因为烟草证还没转让成功,王峰一直经营至今。承诺今天7月5号烟草证转让交接。今天过去看已经人去楼空. ·你好,去年我经女朋友舅舅介绍,在去年7月跟我女朋友订婚,当时 你好,去年我经女朋友舅舅介绍,在去年7月跟我女朋友订婚,当时我支付了20万元彩礼。今年4月我们生下一女儿,但昨天女朋友妈妈来带走我女儿和女朋友一起跑了。我现在想追回彩礼。 我微信号j1502465. ·昆山商铺被租客非法占有使用数月,我和她无合同,她不营业不交租 昆山商铺被租客非法占有使用数月,我和她无合同,她不营业不交租金,只等敲诈我数万转让费,目前2位律师不接单,我可以强制强制清铺吗 . ·昆山商铺被租客非法占有使用数月,我和她无合同,她不营业不交租 昆山商铺被租客非法占有使用数月,我和她无合同,她不营业不交租金,只等敲诈我数万转让费,目前2位律师不接单,我可以强制强制清铺吗 . ·今年1月上旬购买某口腔诊所价值11334元的牙贴面服务x14 今年1月上旬购买某口腔诊所价值11334元的牙贴面服务x14颗前牙x。1月中旬安装牙贴面,3月中旬发现牙变色严重,医生说可以免费重做。问题原因是医生在选色时没有告知我安装后有变色可能,致使我选错颜色导致要. ·2002年买的五中后我老婆哥的民房,开始集体土地不好过户,以 2002年买的五中后我老婆哥的民房,开始集体土地不好过户,以后改为国有土地好过户但因为我加砌了又不好过户,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他老婆名字,2002年买卖协议是他老公签字x老婆哥x因为亲戚关系忽视了要他. ·我2002年买的老婆哥的民房,在五中后,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 我2002年买的老婆哥的民房,在五中后,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名字是他老婆的x房子是他们婚后财产,一直没离婚x买卖协议上他老公签字,因为亲戚关系忽视没要他老婆签字,两证都交给了我,今年突然上门来要房子,或. ·被网络诈骗96万,公安立案,已抓住嫌疑人在省外,起诉犯罪嫌疑 被网络诈骗96万,公安立案,已抓住嫌疑人在省外,起诉犯罪嫌疑人,这样的单子你们可以接吗?. ·你好,去年我经女朋友舅舅介绍认识她,后来在去年7月我们订婚, 你好,去年我经女朋友舅舅介绍认识她,后来在去年7月我们订婚,对方收了我20万元彩礼。再后来我们今年4月25日生了一个女儿,可是昨天女朋友她妈妈在我不在家的时候,带着我女儿和我女朋友走了。这个彩礼可以追回吗. ·合伙租船的经济纠纷,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 合伙租船的经济纠纷, 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 ·自己驾车,路面雪滑,导致翻车致自己妻子死亡,检察院下了相对不 自己驾车,路面雪滑,导致翻车致自己妻子死亡,检察院下了相对不起诉决定书,交警队吊销我的驾照10年,我认为吊销时间太长,麻烦咨询一下!. ·您好!我在湖北监利市有工程项目纠纷需要起诉。 您好!我在湖北监利市有工程项目纠纷需要起诉。. ·父亲欺骗母亲身份证号码贷款 父亲欺骗母亲身份证号码贷款. ·永新县人民法院电话 永新县人民法院电话 . ·侵害肖像权和被他人实行网络暴力该如何维权,经过被侵害方提出和 侵害肖像权和被他人实行网络暴力该如何维权,经过被侵害方提出和解后侵害方不和解且言行恶劣,侵害方将会受到怎样法律后果. ·我有个朋友3月借了到后面陆陆续续借了3千四百多,只还了400 我有个朋友3月借了到后面陆陆续续借了3千四百多,只还了400,还有2900没还,从7月1号开始,打电话不接拉黑我,发微信不回,信息也不回. ·,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 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 ·您好,请问一下寻衅滋事一般怎么判刑 您好,请问一下寻衅滋事一般怎么判刑. ·案子是2001年的,车祸判被告人赔偿十多万元,被告人一分未赔 案子是2001年的,车祸判被告人赔偿十多万元,被告人一分未赔偿,现在被告人已经结婚生子,可以申请被告人录入黑名单吗?原告永春户籍,被告人德化户籍,居住在德化,可以申请德化法院执行吗?. ·执行立案窗口电话号码多少? 执行立案窗口电话号码多少?. ·船舶货物运输费用拖欠? 船舶货物运输费用拖欠?. ·离婚时候农村自建房说好的给两个孩子所有,现在男方不养孩子对孩 离婚时候农村自建房说好的给两个孩子所有,现在男方不养孩子对孩子不管不问还霸占房子. ·离婚案件什么日期开庭 离婚案件什么日期开庭. ·不赡养老人,辱骂老人 不赡养老人,辱骂老人. ·咨询刑事申诉相关事宜 咨询刑事申诉相关事宜. ·离婚两年多了,抚养费一直没给,我想起诉她 离婚两年多了,抚养费一直没给,我想起诉她. ·强制执行直接寄资料过去法院可以吗 强制执行直接寄资料过去法院可以吗. ·卫浴尾款5300元左右 卫浴尾款5300元左右. |
南京律师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南京律师



江苏律师导航·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无锡市新吴区律师
·老律师网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无锡市新吴区律师
·老律师网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COVID-19新冠肺炎NCP疫情市场监管处罚法律问答

法学学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