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区投资并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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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遭遇了异地民间借贷经济纠纷案,被告所在地在睢宁县。提交上诉以后,睢宁县人民法院认为不属于该院受理范围,不予立案,我该找谁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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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公司,无协议,无股权。现公司转让,想追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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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风景名胜(如岳阳楼)作为商品背景图案,请问这是否商标侵权?感谢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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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手续是怎样办理?我是湖南的,她是贵州的,现在已经分居两年了。她不愿意见面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我向法院起诉离婚她人不去行吗?要多久才可以拿到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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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她认识快一年了,近一年中给她的钱和买东西,一起玩耍的费用由30万了。其中从银行汇给她的有24万,请问我们分手了,我怎么把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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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的实*生一个月的工资才几百,何不合理,对于我们这类群体我们应该保护我们的权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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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告是工伤赔偿问题
·我爸爸出了工伤,但是他们厂里不要承担责任,还要我爸令找工作。。我该怎么办呢?
·你好,我有个亲戚涉嫌非法拘禁已被逮捕现羁押在漳州市看守所,因我们不是本地人路途较远,想请你去帮忙会见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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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一辆小面在国道上正常行驶对方骑一辆无牌照摩托横穿马路我给他装倒我当时第一时间把他送到医院然后保护现场并报警,医院判定是颅骨骨折和脑淤血医院抢救加住院费我已经出了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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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承了公司的16.6股份,现在应债务纠纷追查到公司原有注册资金不足,现在反应是否可以追加我个人财产
·韩律师您好:我是江都人婚姻出现问题可以面谈咨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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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一般情况下,治安案件的类型较为简单,处理手段无非是警告、罚款和拘留。可办理刑事案件比办理治安案件要复杂的多。刑事案件的办理是有规定期限的。那么,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下文是办理刑事案件各阶段期限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1、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2、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

·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已经成为了我们必不可少的问题了,但是,租赁
    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已经成为了我们必不可少的问题了,但是,租赁合同到期之后如果不续约的话会有什么问题呢,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约承租方装修费用很大赔偿的问题我们可以理解为承租房的过错,那么到底如何来认定责任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装修后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房屋装修的费用是否退还,应该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达成新的意思表示,如果不能达成新的意思表示的,通常情况下可以拆除的承租人可以拆除,不能拆除的应该归出租人所有。依据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的装修费用处理问题如下:1、根据合...

·双方无过错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双方无过错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办?一、双方无过错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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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期间犯新罪怎么处理
    保外就医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理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保外就医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保外就医期间又犯新罪的,及时收监。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在保外就医期间,发现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应当及时收监。2、严重违反有关暂...

·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是不是单位犯罪 在当今社会,污染环境罪发
    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是不是单位犯罪在当今社会,污染环境罪发生的案件越来越多。科技发展,工业进步可能都会引起污染环境。因此刑法制定了大量关于污染环境罪的处罚。而污染环境罪的主要犯罪团体集中在单位犯罪中。那么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单位犯罪?我们收集到一些信息。一、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是不是单位犯罪环境犯罪与其它犯罪相比,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均是从事生产、经营或者监管活动的单位,如不适当的建设水利工程、过量抽取地下水及液体资源、破坏性采掘、或在工业生产或其他活动中排放废气、废水、废渣、噪声、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振动、电磁波辐射等使得各种环境组成部分质量恶化,严重影...

·公司法财务跑路怎么办?
    公司法财务跑路怎么办?在当今社会,公司的正常经营离不开合格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的恪尽职守是对公司正常运行的良好保障,但由于多种因素而导致的导致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发生了违反公司法财务跑路的现象,那么在公司法对债权人如何实现债务清偿的?请阅读公司法以下内容了解。公司法财务跑路的现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

·仓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  一、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二、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三、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由保管人承担违约损害责任。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  一、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由此承担给仓储保管人造成的损失。  二、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性质交付仓储物,或者超过储存期,造...

·债务已过诉讼时效要怎么办
    债务已过诉讼时效要怎么办一、何为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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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债权通知方式有哪些
    转让债权通知方式有哪些一、转让债权通知方式有哪些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但是,如果债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人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人也未偿不可。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

·现在的房价漂浮不定
    现在的房价漂浮不定,特别是一线城市的房价只升不降,由于炒房的效应,很多房子的价格早已超出房子本身的价值,导致很多人更倾向于买二手期房。那么大家知道二手期房的购买流程是怎么样的吗?一起来看看吧。二手期房购买流程:1、购房者需要事先去了解房子的环境和检查房子是否属于合法购买的范围,房子的有关证明证件是否具备齐全;2、确认房子没有任何问题后,购房者可以跟售房者交谈一下价格的事宜,争取用最合适的价格买下;3、确认购买后,购房者需要交一部分的定金,说明这个房子已经有人购买了,之后不对其他客户进行交易;4、最后是签订购房合同,把最后的房款交接完毕;5、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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