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区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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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男孩  在外务工 突然被刑警带走  几天后  家属收到了信函  说是涉嫌...
·我借了一个女人的钱,他丈夫以他丈夫的名义起诉我,这样符合程序
·军人在复退时未办理任何手续,地方亦没有接收档案,滞留期间工资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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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代码是什么, 唐河县看守所.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想帮我大姐去法院申请离婚诉讼,需要做什么吗?或者说我大姐需要带什么证件去法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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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械入室抢劫未遂,被被抢劫者夺械打伤,法律上两者应当负怎么的刑事责任?
·你好,我妈在小区转弯处被小车车头第二个轮子压伤脚,去医院检查没有问题,但肿起来了,都两天了,还有点青和痛,请问这种情况责任怎么划分,又有哪些赔偿?
·2007年7月9号前庄老板到我家门市推销扣板,协商之后进了一批货。7月9号晚上扣板到货,货款三万零九百元,因为晚上到得货天黑无法验货,所以先付款两万,另一万零九百准备第...
·该我差不多一万左又工资,一年了,不给怎么办
·在2号的晚上我给一辆私家车追尾了,其实没什么的。。后杠损失也就一千多。。不过有一件事很是难弄。就是被追的车排气管上的部件损坏了,但我的撞击好象不能照成他的损坏,,可被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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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川的,老公是福建石狮的,儿子现在15岁,从8岁开始一直在四川我父母家,在四川读书。我2013年开始回四川老家工作看管儿子一直到现在,两人一直处于两地分居。现在由于...
·劳动纠纷,调岗,节假日工资未安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未缴等
·疫情后开放一年多了 武汉女子监狱 还没有开始案件办理 现在因为法官不能面见犯人 不能办理案件 社会案件堆积如山...
·母亲去世了,银行有一张2.5w存款单,但是没有密码 。银行要求公证。公证又要求母亲的兄弟姐妹全部做放弃公证.但是兄弟姐妹包括外婆都在广西我在绍兴.路途遥远.实...
·我是中国人我老婆不是法国籍但在法国生孩子孩子是法国籍我可以申请移民法国或拥有法国长期居住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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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山东的,我的朋友在工地上干活时发生意外,骨盆骨折,输尿管断裂,到现在已经有半年多了,自伤后性功能就出现障碍,不能勃起,我想问一下,哪里可以做性功能鉴定,针对这...
·你好!我想问一下买工程款抵押商铺要注意什么?怎样能查出有没有纠纷?感谢你能早点回复,我现在看中了那套商铺准备买
·我们怎么才能最道厂子的买断
·我是丹东的农村人48岁以前没办过保险,现在想办社保养老能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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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上夜班早上下班路上出了车祸当时就做了左右脑开颅手术在厂里上了一个月班差一天没在上保险请问律师厂里能赔多少钱我们已花了17万了
·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成功破获一起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督办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此案涉及全国28个省市区,涉案金额高达22亿余元。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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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车险有哪些
    保险法车险有哪些新变化?自试点商业车险改革以来,第一批6个地区、第二批12个地区的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两批试点地区单均保费同比下降明显。今年6月底,第三批试点即将开启,商车费改全面推行。财产保险公司将于今年7月1日全国进行新旧车险业务系统切换,正式实施商业车险改革工作。2015年6月第一批:黑龙江、山东、广西、陕西、重庆。2016年1月第二批: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天津、宁夏、青海等。2016年7月1日第三批:全国全面推行车险费改。那么实行新的车险政策后,会有哪些变化呢?一、保险责任更宽1、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在我国,依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先用途给予相应的补偿,而修路征地补偿的标准各省市都是不一样的,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相应的标准,以江西为例,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这一年度的相关内容。一、江西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由于没有公布最新政策,因此,2018年江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和流程仍然沿用2014年出台的《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及2015年经过调整后的《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江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设...

·离婚不要子女抚养权诉状怎么写?
    离婚不要子女抚养权诉状怎么写?(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3)有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判决原告与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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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和继承法的冲突体现在哪方面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继承法》将被废止。一、新《民法典》婚姻编和《民法典》继承编的冲突体现在哪方面?经仔细分析司法实务派和学术界两种观点,很容易发现《民法典》婚姻编和《民法典》继承编的冲突。前者的观点主要以《民法典》婚姻编的规定为依据:它详细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权利;而学术界的观点,则主要是以《民法典》继承编的内容为辩证依据,即其关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有关规定。但是,从他们形成的辩证理由来看,二者都没有综合分析前面所提及的两个法条之间的联系。一方面,继承编对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权利给出了十分明确的规定;而另一方面,婚姻编中却写道:“夫妻在维持正常法律婚姻状...

·短期贷款期限是多少?
    短期贷款期限是多少?一、短期贷款的定义:短期贷款:我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形式,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我国目前的短期借款按照目的和用途分为流动资金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等等;按照借款方式的不同,还可以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信用借款。二、短期贷款期限是多少?短期贷款的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其他国家、地区的主要可兑换货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一般在六个月左右,最长不超过一年;短期贷款只能办理一次展期,展期不能超过原定期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

·拆迁厂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工厂生产必然要有厂房,厂房可以是租用的,也可以是企业在自己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立的。但是,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可能会有城区改造等,就会引起拆迁等一系列问题。和征地补偿一样,拆迁也会给予补偿,那么拆迁厂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4.搬迁费。可以移动的...

·我国规定工伤认定诉讼期间工资怎么算
    员工在工伤治疗期间一定要注意,自己在此期间是享受停薪留职的待遇的,所以不管公司是否配合,员工个人都不可以在遇到工伤以后,自己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了解一下国家规定的工伤认定诉讼期间工资怎么算?不管公司是否配合,是否执行,将来都可以在法律的帮助之下得到合理的赔偿的。一、工伤认定诉讼期间工资怎么算?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

·国有企业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国有企业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1、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对这类债权转让,应按无效处理。需注意的是,一般认为,由性质上不得转让的债权所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转让。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国家以法律禁止转让的,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当然无效。债权转让生效条件1、必须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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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于单位犯罪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关于单位犯罪的罪名其实不算多,而在认定是否构成单位犯罪的时候,与认定自然人犯罪的要求也存在差异。当然,实际处罚上面也表现的不一样。那我国对于单位犯罪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对个人判处自由刑的,又有以下两种情况:(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刑罚。例如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

·高空坠物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一、高空坠物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根据管辖权的规定,一般都是在案件发生所在的法院拥有管辖权《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二、高楼住户如何防范高空坠物?1、不主动抛物从高层主动抛物是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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