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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拘留所简介、地址、电话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蒿枝坝101号 电话:023-72806027 邮政编码: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8868876507 重庆市涪陵区拘留所 重庆市涪陵区拘留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 ┝重庆市涪陵区拘留所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律师会见: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专用介绍信 ...>>>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 ┝咨询律师:18656084778(沈律师) 18501560386(唐律师) ![]() ![]() ┝送钱送物: 送钱存款须知: 1.在押人员亲友到查询窗口查询在押人员的账号和在押监号,填写存款凭单[.>>> ┝家属会见: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1.留所服刑(余...>>> ┝相关知识: 我国相关法律中对不同的罪名都是作出了专门的立案标准规定,也就是说虽然已经认定一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但此时还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如果没有达到那公安局一般是不会立案的。那究竟侵占罪公安局会立案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侵占罪公安局会立案吗属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不予处理,自己到法院诉讼解决。侵占罪属于自诉案. 单位行贿罪主要负责人员是怎样划分的 单位行贿罪主要负责人员是怎样划分的单位行贿罪是双罚制,本身就构成了犯罪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我国的刑法没有单罚单位的罪名,涉及单位犯罪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就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我国刑法第30条、第31条就明确规定“公. 小额网络诈骗的形式有哪些?随着互联网科技和技术应用的飞速发展,生活和工作网络化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主要发展趋势,不论是物理互联网还是移动互联网,每个人随时随地都在通过电脑、电视、手机等各种终端联接在网络在,同样,有些诈骗分子也在网络上不断创新和实施着诈骗行为,那么,小额网络诈骗的形式有哪些呢?一、“无风险投资”诈骗如今,非. 一、交通事故判刑一年缓刑两年重吗不重,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 构成刑事拘留有什么条件 构成刑事拘留有什么条件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 重庆市看守所预约会见程序 >>>更多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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