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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时间、规定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法律援助公函) 4、委托人(近亲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www.csj64.com]。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持有以上手续文件,律师可以随时申请会见当事人,看守所应该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不受会见时间及次数的限制。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咸阳市秦都区看守所怎么走? 咸阳市秦都区看守所 详细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吴家堡四段路 邮政编码: 破茧成蝶:陕西咸阳秦都看守所的变革之路 “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咨询律师:13389106006(李律师) 13008552109(李律师) ┝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律师会见:会见时间、手续>>> ┝取保候审:条件、时机、要求>>> ┝送钱送物:汇款方法、途径、时间>>> ┝家属会见:探视时间、预约>>> ┝相关知识: 在刑事案件中,或者说在刑事案件的诉讼中,证据是定案量刑的重要依据,在中国古代和西方雅典时期,就有着无证不立案的说法,在我国现代的法律中,证据同样显得格外的重要,这也是为什么在刑事案件中,证据往往能成为一个案件的中心,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我国的刑事诉讼有八种证据,那么,刑事. 刑事诉讼法回避主体都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回避主体都有哪些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 犯罪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犯罪证据的种类有哪些?司法实践中,无论是什么时候都是讲究证据。由此可以看出证据的重要性。那么,在刑事案件的法院审判前,需要的证据都包括哪些?我国法律规定的证据类型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为您具体介绍一下犯罪证据的种类。一、物证、书证如果一个. 一般自首以后会被拘留吗?作案后自首的公安机关一般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自首也是间接承认了犯罪事实。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会发生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二、怎么认定自首?1、投案行为.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缓刑能否保留公职?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缓刑能否保留公职?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判缓刑,不能保留公职。2、根据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第18号令颁布、9月1日实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事业单位. 陕西省汉中市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更多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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