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
|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简介、地址、电话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康阳路390号 乘车路线:黄埭客运站往北走,苏绍高速公路旁边,坐车路过几次,公交车多少路就不知道了,离黄埭客运站很近,苏州火车站南广场坐路到黄埭客运站,走路过去都可以 联系电话:0512-65225661 邮政编码:215000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8921344401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主要关押姑苏区、相城区犯罪嫌疑人,集中关押带病人员和扒窃人员.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未成年监室为改变未成年在押人员言语、举止、观念上的陋习,从“礼”文化开始,让他们知书达礼。他开设了“礼仪”专题大课教育,教育未成年在押人员以礼为本,以信为本。 ![]() 他从“礼的由来”到教育他们“学会称呼”,从神情到衣服的穿着,从做客的讲究到交际中的礼仪等方面,大力宣扬了谦虚、文明、礼让,并通过“诚信”的儒家思想,孔子“以礼为本”思想、孟子“辞让之心”思想和管仲“礼不逾节”思想告诉未成年在押人员“礼”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增强了他们学习礼仪,学习国学文化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同时适时在监室里开展“讲礼就是讲理,不讲脏话从我做起”等活动,把“礼”文化融入日常的管理。 ![]() 苏州市律师远程会见中心投入试运行,将有效缓解疫情防控期间律师会见难问题,进一步保障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 苏州律师远程会见系统设在看守所和市律师协会两端,运用专网点对点连接。苏州市律师远程会见中心内设有身份核验、等候休息和会见区,现建有3个远程会见室,可以实现对接苏州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第三看守所及第四看守所。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律师会见: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专用介绍信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咨询律师:13057336353(王律师) 19850716853(史律师) ![]() ![]() ┝送钱送物: 送钱存款须知: 1.在押人员亲友到查询窗口查询在押人员的账号和在押监号,填写存款凭单。 2.持存款凭单到存款窗口办理存款手续...>>> ┝家属会见: 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1.留所服刑(余刑一...>>> ┝相关知识: 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内容是什么?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二、量刑的基本方法是什么?量刑时,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定量分析,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1、量刑步骤(1). 拘留单怎么没写拘留时间吗 一、拘留单怎么没写拘留时间吗如果是治安拘留,处罚决定书上会写明拘留时间。如果是刑事拘留,则不写。因为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种类。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 挪用公款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挪用公款罪的定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 交通肇事逃逸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逃逸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交通肇事的定义:车辆在行驶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造成人员或牲畜伤亡、车辆损毁、建筑物倒塌等均称为交通肇事。“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与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的道路交通事故定义相比,新定义有了明显变化:第一,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第二,交通事故的定义和含义基本与国际接轨。交通肇事. 公安机关要是在侦查过程中想要逮捕嫌疑人的话,此时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否则的话就是不能采取逮捕措施的。而检察院批准逮捕有一定的条件,同时也有不批准逮捕的条件。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一下。一、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返还财产民事起诉状 >>>更多法律知识 |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律师帮助? |
律师咨询电话:13057336353(王律师) 19850716853(史律师) ![]() |
遇到苏州市第一看守所法律问题?在线问律师: 相关机构 |
| ·全国看守所导航 ·江苏看守所 ·苏州看守所 ·昆山市拘留所 ·张家港市看守所 ·常熟市看守所 ·苏州市吴中区拘留所 ·苏州市拘留所 ·昆山市看守所 ·海安市拘留所 ·灌南县看守所 ·无锡市第一看守所 |
刑事辩护律师
![]() 史微微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9850716853 |
![]() |
![]() 王庆磊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057336353 |
![]() |
![]() 朱效武 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21年 |
18501560386 |
![]() |
![]() 李乾溶 律师 |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
18602573957 |
![]() |
![]()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
18921344401 |
![]() |
>>苏州律师
>>苏州公安局
>>苏州检察院
>>苏州法院


刑事辩护律师
![]() 史微微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9850716853 |
![]() |
![]() 王庆磊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057336353 |
![]() |
![]() 朱效武 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21年 |
18501560386 |
![]() |
![]() 李乾溶 律师 |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
18602573957 |
![]() |
![]()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
18921344401 |
![]() |
>>苏州律师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