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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阴区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咨询
·我们是合租房,因了水电费交纳老搞经,我想申请退租可以吗
·无意携带x具乘地铁必被拘留吗?
·别人在网络平台上对我进行辱骂,发布不雅视频,应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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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欠我65万,怎么办?
·你好,请问一下江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地址是哪里?
·您好,我老公是在江西南昌一个偏远山村出生的,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广州工作.老家那边只剩下迈的公公和婆婆,婆婆的邻居是一对老的夫妇,因为两个儿子先后过世,老夫妇中的妻子受了...
·去年六月份我借给人家十四万加上前年五万共十九万说好六月底还的,到现在还没还,前个月给我补了欠条,因人家又欠别人的钱把她告上法院,后拘留十五天,刚出来又进了看守所,听说违...
·在第二监狱安装暖气,包工头领了钱,打电话不接。该如何讨要工钱,给打了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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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安徽安庆人,我父亲于2021年7月在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某工地发生工伤事故,施工单位为:广州友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我父亲是跟着老家的包工头一起过去的,没有劳动合同只为...
·请问2019合医为什么怎么高、农民能承担得起很多伤情又不能
·早上好,咨询下:关于法院判决要赔偿5.5万元,未按照指定的期限给付,说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个延迟的利...
·我在一小区骑电动车上坡,一行人以很快的速度横穿马路被我撞倒啦,我想问责任应该怎么负
·别人把我相片和侮辱我的文字发在抖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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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我现在想将名字改成继父的姓但是办到一半的时候被我们这里的分局给拒绝了说是必须要亲生父亲签字但是我看网上说不用啊想咨询一下您国家法律...
·這樣的,一對夫婦,房子的所有權以及房產證寫的名字是是女方的名字,很多年後,男方去世了,又很多年後,女方決定把房子賣掉。在過戶的時候,女方拿到的賣房子的錢需不需要跟男方的...
·被解聘后,工资是不是应该立即结清
·抚养费不支付,女方失联,强制执行
·他以被法院带走欠我钱不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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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分案件,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5号晚上19点和上海凌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了网约车的合同因为我使不好导航16号上午我要求解除合同,他们说30个工作日给解决。到时间了了他们又说我违约不退...
·购房合同纠纷
·你好!周末上班吗?我是从外地去,能提前了解一下吗?
·女方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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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在超市买莲藕时,因为贪小便宜,将已经打好称的莲藕又加多了一节没有打称,整个过程可能被超市便衣保安看到了,在付款后刚走没有几步就被保安拦了下来;然后被带到一个...
·我母亲交了五七养老保险,但提交时让必须取消遗属费.请问享受五七工养老保险的同时可以享受遗属费吗?谢谢
 淮阴区知识产权律师法律常识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合理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的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对生产资料和离婚时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应从有利于生产考虑,予以合理调整或者作价处理。城乡个体经营户的生产资料、合法收入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

·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①公民的收入;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④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⑤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⑥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⑦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指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权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一亩地究竟能补多少钱?
    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一亩地究竟能补多少钱?“要致富,先修路”,这是毋庸置疑的。国家早就将农村道路建设,列为了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作,并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道路建设补贴,推出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当然农村道路建设是一项大工程,新农村道路建设补贴,只能是修路资金的一部分,还有部分资金需要村委会组织农民自筹。农民们一般都会支持道路建设,希望尽快修路。在修路过程中,道路规划时,会涉及到占用农民的土地。而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的经济来源,一旦被占用是理应得到相应的补偿。为保障被占地农民的基本利益,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政策调整时,国家对于修路占地补偿有了明确的规定。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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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履行可以起诉合同无效吗
    合同未履行可以起诉合同无效吗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当事人是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但是,如果合同一开始就没有履行,当事人还可以起诉合同无效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面做了详细的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一、合同未履行,可以起诉合同无效吗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只要合同满足以上的情形之一,即使合同还未开始履行,我们也可以起诉要求认定合同无效。二、合同无效...

·刑诉法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
    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锁定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以防其逃脱。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五种强制措施,包括拘传、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每种措施适用条件都是不同的,其中数逮捕最为严厉。那么,刑诉法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刑诉法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1、拘传适用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2、取保候审适用于:(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3、监视居住适用人群同取保候审,期限六个月,需遵守的规定更为严格4、刑事...

·在我国,赠与合同是诺成还是实践合同?
    在我国,赠与合同是诺成还是实践合同?一、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呢?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专家学者们争议很大。比较主流的意见认为,赠与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为例外。合同法并没有单独将赠与合同定位于实践合同或者诺成合同,而是根据现实的需要,分两种情况作出了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其余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其根据就是合同法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条规定使赠与合同带有实践合同的性质,即一般的赠与合同在未交付标的物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此时赠与合同对受赠人不产生法律...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一个月审批吗?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一个月审批吗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不是必须的。因为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要看因为什么原因,依据那条法律规定解除。就比如说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解除合同就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子女有夫妻离婚财产继承权吗?
    子女有夫妻离婚财产继承权吗?按照法律规定,法律中的子女包含被领养的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夫妻离婚会进行户口分立,名字不会出现在同一本户口簿上。还会进行财产、房产的分割。亲生和非亲生的子女情况不同,关于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是否还有继承权利的问题,以下相关规定和资料为您解读:一、相关法规(一)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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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人生前存款被转移算遗产吗?
    一、老人生前存款被转移算遗产吗?如果是老人把存款转移给别人的,已经转移出去的财产不是遗产。遗产范围包括下列财产:(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此外,还包括个人承包的收益。二、遗产的法定继承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5、劳动者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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