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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区证券律师法律咨询
·我岳父王玉山2010年5月30日在密云遭遇车祸,经鉴定颈部损伤构成九级伤残,颅脑损伤构成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为30%.我想问伤残赔偿金大约多少钱?我岳父是农村户口
·网络诈骗,金额较大,损失惨重,九万巨额
·老人买农药自*商家有責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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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问一下网贷信用卡二十多万无力偿还了,可以申请本金分期还吗?想找个这方面的人帮忙办理
·因我号在重庆私人包工头手里拆烂房,从房上摔下来造腰和脚劲粉碎性骨折。包工决想报医保,他没经我们同意从重庆医生到你到我县医院,而我怕老板以后有纠纷我没让他报医保,而我报了...
·我是2011年5月9日入职,试用期三个月,8月8日转正,在11月月初的时候被我的上级领导告知因公司效益不好,要我在11月底离职,请问我能要求多少的赔偿金?入职时签订的是...
·女方结婚后半年就故意分居分开,然后提出离婚,男方可以起诉要求退回部分彩礼嘛
·律师您好:我与妻子结婚7年,共有一个男孩,现正上小学一年级。由于我们长时间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一年多。5天前其妻与父亲共同把小孩诱骗到自己的家,不让我和家人小孩,不让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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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二手的买卖合同签的三方协议,我想做个律师见证,程序复杂吗,费用需要多少
·在婚夫妻另一个人生病不管不照顾
·我有一朋友因为贴广告被拘留了
·甲乙双方签订了房体加固合同毎平方80元,在验收方时甲方只验收角铁的方数,乙方不同意甲方的验收方法,也不出验收单,只有一份合同和乙方给工人收方计算工资表的证据有法打官司吗...
·在商船上工作的两位船员,在公海上发生了纠纷打架,回家后才发现胸骨受伤皱褶。施暴人是连云港赣榆区的。请问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在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调解或起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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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计生办办准生证他说怀孕以后办需要罚款1000.....3000请问国家有这政策吗
·小伙子被叫去做证人,然后被带到吉林白山市看守所,.
·我有两亩水田,由于村砖厂吃土做砖,使我水亩无法正san我有两亩水田,由于村砖厂吃土做砖,使我水亩无法正常耕种,按照这种情况村里是否要给我一定的经济补偿里是否要给我一定的...
·您好,这是关于土地问题,本因我是在农村的,我们农村的水井都是自己挖的,由于我家庭挖的水井靠近别人家的土地,用已经有15年了,现在人家说这水井归他们。
·我想打嬴别人欠我的借款,有把握收回吗?那个人嘴上说好还钱,但真到还钱日期他会诸多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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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被打,有家不能回,绑架我的孩子
·农民工于建筑工地上班时间死亡,协商协议赔偿问题为落实全部款项
·我去年10月在新站一个楼盘交了首付款,可是银行按揭一直办不下来啊我现在要退房的话,开发商不会不退我的首付款吧合同一直都没有备案,生效吗?
·实体店已办理营业执照还需再办理微商营业执照吗
·第一次起诉没有离成!女方在她父母那住,又老是回家闹闹和搬结婚后的东西,有方法可以制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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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加我xx我问他是谁他给我发了一个微笑过几天了然后给我发六千块钱然后我领了现在他给我要我怎么."w990mamt20
·我们是协议离婚的现在孩子的抚养权是我的,但是我的前夫知道我现在在谈朋友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我也想要孩子,如果打官司的话我的胜算是多少。
 淮安区证券律师法律常识
·玩忽职守罪最轻判几年
    ​玩忽职守罪,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玩忽职守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行政处罚执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执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一、行政处罚执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公安机关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二、行政处罚的执行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

·法院起诉离婚要交费吗,一般包括哪些费用?
    感情破裂的夫妻双方在离婚的过程中,担心财产的分割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分量,又舍不得子女的抚养权给了另一方,因为这些种种矛盾想要起诉离婚,但是又碍于法院起诉离婚要交费吗这个问题有所顾虑,如果费用太高就没有必要去起诉,下文将给出明确答案。一、法院起诉离婚要交费吗,一般包括哪些费用?到法院起诉离婚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而且这些需要交纳的费用一般包括:1、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为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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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可否自行申请工伤鉴定
    员工可否自行申请工伤鉴定工伤职工或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此可见,受伤职工自己也是享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鉴定的权利。可以依法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工伤鉴定没有级别怎么办?因为工伤过后会影响劳动能力,因此要是受伤较严重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这样就可以按照结果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达不到伤残级别...

·在哺乳期不得从事哪些工作
    在哺乳期不得从事哪些工作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二、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1、只得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通常是在自认为"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申请人所述的"情况紧急"要么是主观臆断,错误估计形势,要么是有些根据,但实际上不可能发生,确有"情况紧急"状态的案件并不多见。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如何把握"情况紧急"并无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也不存在一个客观的衡量标准。因此对这一要件的判断适宜只做一般性审查,如果审查过严,一者当事人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二者容易因为时间的延误导致保全机会的丧失。因此,可主要通过询问当事人或要求当事人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证据以使法官作出一般性的而非非常确切的判断。...

·超过合同的撤销权期限可以吗
    超过合同的撤销权期限可以吗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是一种权利,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既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该合同,也可以放弃撤销权,不行使该权利。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的撤销权消灭?本条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当事人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

·发生电信诈骗能判多久
    发生电信诈骗能判多久发生电信诈骗可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意见》明确,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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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买者如何维权
    商品房购买者如何维权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此时小问题购买者可能就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要是问题比较严重,损害了购买者的合法利益。那么此时商品房购买者如何维权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当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应当明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救济,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饿解决途径包括以下几点: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购房者(也可以委托律师)应与开发商当面交涉,将有关的事实依据直接向开发商提出,并提出和解的要求。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能协商一致,这是最快捷、最经济的解决方法双方应当以局面形式确认和解的内容,以免一方事后反悔。...

·国家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法规如何规定?
    国家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法规如何规定?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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