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法律援助

 首页 >>法律机构 >>法律援助 >>浙江 >>杭州
 法律机构导航
法律援助公安局 检察院 法院 仲裁委 法律援助 看守所 监狱 公证处 鉴定评估
浙江·杭州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浙江 安徽 山东 山西 福建 广东 广西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四川 云南 海南 江西 贵州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西藏 香港 澳门 台湾
浙江>>杭州>>杭州市 桐庐 淳安 建德 富阳区 临安区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城区 
杭州法律援助汇总一览表
杭州共计有14个法律援助,汇总如下:

·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98号浙江省地勘大楼9楼咨询室

电话:0571-85119021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座一楼法律援助窗口(7号窗口)

电话:0571-85232763


·杭州市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杭州市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6-1号上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号窗口

电话:0571-87824212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新塘路312号杭州市上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号窗口

电话:0571-87230563


·杭州市拱墅区法律援助中心
杭州市拱墅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拱宸桥街道湖州街198号拱墅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1楼101室

电话:0571-88802312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绍兴路555号杭州市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之家)1号楼1楼综合受理一区

电话:0571-88802312


·杭州市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
杭州市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文一西路85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东1楼G20窗口

电话:0571-87968548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浙大路35号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6号楼一楼8号窗口

电话:0571-87968548


·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
杭州市滨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87号滨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7、8号窗口

电话:0571-87391027


·杭州市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杭州市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三楼无差别受理窗口

0571-82620279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学路837号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1110室

电话:0571-82752371


·杭州市余杭区法律援助中心
杭州市余杭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西大街65号

电话:0571-86250960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政法街7号

电话:0571-86250960


·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杭州市临平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西大街65号杭州市临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571-86250960


·杭州市钱塘区法律援助中心
杭州市钱塘区法律援助中心

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附楼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1号、2号窗口

0571-89898432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迎康路28号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5号、6号窗口

电话:0571-89898134



·杭州市富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杭州市富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达夫路121号1楼大厅法律援助3号窗口

电话:0571-63325568

杭州市临安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衣锦街460号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1楼102室

电话:0571-63737148


·建德市法律援助中心
建德市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路2号2楼204室

电话:0571-64716140


·桐庐县法律援助中心
桐庐县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四楼2号窗口

电话:0571-64220148


·淳安县法律援助中心
淳安县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塘路92号矛调中心3号窗口

电话:0571-64818044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K区22号综合窗口



 杭州法律援助相关法律咨询:

事发地:*<--请留市县区地址,以便联系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知识:
  什么是羁束行政?如何正确理解羁束行政?一、什么是什么是羁束行政呢?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和的行为。羁束行政行为的作出是以羁束裁量权为前提。羁束裁量权的行使,其权限范围、幅度行为方式、数量界限等都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只能严格依法裁量、判断。二、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
  当事人就欠款纠纷协商并达成一致后,还可能会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而在诉讼中,对于这种现象是可以避免的,所以,诉讼是有效解决欠款纠纷的途径之一。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债权人起诉要符合哪些条件呢?在具备起诉条件,打开诉讼程序后,债权人又该如何通过诉讼去追讨欠款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一、债权人起诉要符合哪些条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
  其他情形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具体指什么?(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三)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二、民事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则136条)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环境保护法42条)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劳动保护法关于辞退工人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一、劳动法关于辞退工人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还有哪些规定呢?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
  随着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不断的提高,现在国家每年信用卡的发行量一直都保持着一个快速增长的状态,其实申办信用卡的条件也不算特别严格,很多在校的大学生几乎自己都能够申办得到有关银行的信用卡的。但是利用信用卡诈骗的案件也是有所上升的,在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坐牢以后,很多人都非常关心信用卡诈骗坐牢出来后是否还要还款?一、信用卡诈骗坐牢出来后是否还要还款?被判刑后还是要偿还的,刑罚不能减免民事责任。该还的钱还是要还。即使被判死刑,也会变卖其遗留财产偿还生前债务。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情形中将恶意透支列入其中。何谓恶意透支,持卡人以.
  产假期间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产假的时间是多久?法定的已婚妇女小产假是十五天至四十二天的产假。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
  就以前的社会相比如今已经有更多的公民敢于为了自己的权益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并且要求政府针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在行政诉讼中也应当像其他的诉讼一样有客观证据来辅助事实的效力,下面一起来看看行政诉讼证据的时效是多久?一、行政诉讼证据的时效是多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向对方出示或者交换证据,并将交换证据的情况记录在卷。第三十七条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
·一、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吗?
    一、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吗?《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员工与用工单位产生劳动关系,不管是否签署劳动合同,都应为其办理社保,不办理社保属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这个时候员工要做的其实.
·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试用期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下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员工试用期工资各有不同,国家没有统一的试用期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确定或发给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
  室外工程承包范围指的是什么?工程建设领域实行是是承发包制度,也就是说建设方要通过招标形式选择工程承包方。而作为总承包方,还可以将下面的子项目进行发包。不同的建筑公司,因为资质不同,承包范围也不一样,有些可以承包室内室外工程,而有些只能承包室外工程。那么室外工程承包范围指的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给您讲一讲吧。一、室外工程承包范围指的是什么?工程承发包亦称工程招标承包制,通过招标、投标的一定程序建立工程买方与卖方、发包与承包的关系,工程招标承包制的一种经营方式。招标是卖方的活动,投标是买方的活动。通过招标承包制使买方通过竞争来获得工程,.

浙江各市法律援助
杭州 金华 宁波 温州 湖州 绍兴 嘉兴 台州 舟山 丽水 衢州 
 专业律师
杭州律师
何律师 律师
合伙人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3052261268
杭州律师
姜春 律师
高级合伙人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8921344401
杭州律师
何强 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7年
18868876507

浙江法律援助
  相关咨询
·你好,邻居安装安装光伏发电整个院子和房顶都超过两米高,影响到
    你好,邻居安装安装光伏发电整个院子和房顶都超过两米高,影响到我家采光了怎么办.

·第三者插入的婚姻,我和老婆半没在一起了
    我和老婆半没在一起了,现在他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我想起诉自动离婚,可以吗,我在他的*****相册有他们的婚纱照.

·孩子,学校念书,问题
    魏律师你好,想问下孩子念书在法律上有什么说法吗.杭州法律援助

·和中介签了合同,到期了却只发了一半的钱。这应该找谁投诉?
    我和北京**联盟签订了一个档期(20天)的工作合约,到期后只给发了一半的钱,说什么和他签合约的人没有给他钱,我就等,等了2个月了还是没给,现在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机关单位收取赞助费的相关法律
    机关单位收取赞助费的相关法律.

·想领结婚证,但是因父亲想索取高额彩礼,商谈多次无果。坚决不给
    想领结婚证,但是因父亲想索取高额彩礼,商谈多次无果。坚决不给户口本,也不准本人迁出户口,该怎么办。.杭州法律援助

·请问我能赔偿多少钱?谢谢!!!
    我是九级伤残,现在在台州某船厂上班2010年10月10号受伤,请问我能赔偿多少钱?谢谢!!!.

·电信手机没信号达半之久,我该怎么要求赔偿损失
    电信手机没信号达半之久,我该怎么要求赔偿损失.

 专业律师
杭州律师
何律师 律师
合伙人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3052261268
杭州律师
姜春 律师
高级合伙人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8921344401
杭州律师
何强 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7年
18868876507

浙江法律援助

浙江杭州法律援助
www.csj64.com
©Copyright,2000-2023
登录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