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律师![]() 许义园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0年 |
13061416368 |
![]() |
![]() 史微微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9850716853 |
![]() |
![]() 姜舂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
18921344401 |
![]() |
![]() 卢燕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7年 |
18951945636 |
![]() |
![]() 何强律师 |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7年 |
18868876507 |
![]() |
![]() 姜春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
17761982628 |
![]() |
最新观点
环境资源 ·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害物质的认定
1.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2.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OrganicPollutants,简称POPs),是指具有高毒性,在环境中难以降解,可生物积累,能通过空气、水和迁徙物种进行长距离越境迁移并沉积到远离其排放地点的地区,并能够在陆地生态系统和水域生...
·关于变压器的环境噪声的危害性确认
关于低频噪声对人的生理造成的直接影响,虽然没有高频噪音那么明显,但是近来国内从事低频噪声研究的专家指出,低频噪声由于可直达人的耳骨,而且会使人的交感神经紧张,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内分泌失调,人被迫接受这种噪声,容易烦恼激动、易怒,甚至失去理智.www.njLawyer.cn。相关文献资料也有记载,低频噪声对人体具有长期潜在性影响(包括功能性、器质性、精神性损害),一般认为,如长期生活在低频噪声环境...
·什么是珍贵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四款【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珍贵动物”,...
·企业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的内容
企业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础信息; (二)企业环境管理信息,包括生态环境行政许可、环境保护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保信用评价等方面的信息; (三)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包括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流向、利用、处置,自行监测等方面的信...
·哪些上市公司应该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一)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的; (三)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 (四)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 (五)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生态环境相关许可证件的;...
·自然资源物权登记争议是否适用行政复议前置?
自然资源物权登记争议不应适用行政复议前置,理由如下: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5号《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
·自然资源纠纷的特点
与环境纠纷和一般的民事纠纷相比,资源纠纷的特点表现为:第一,综合性。资源纠纷往往由多种原因引发,比如水资源污染纠纷,往往是水环境事务矛盾、水资源事务矛盾、水污染和水资源破坏、水污染事故和水环境破坏事故等多种原因导致的后果。资源纠纷的综合性还表现为资源纠纷往往是资源民事、行政和刑事纠纷的结合www.njLawyer.cn。如水资源污染纠纷,不仅有因水资源污染造成对他人权利侵害的民事赔偿纠纷,...
·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有哪些?
公益诉讼,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www.da64.net。 1.根据诉讼的性质,可分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南京律师网。公益诉讼应当是一种独立的诉讼类型,其最终应当是与现在三大诉讼并列的一种诉讼。但是,考虑到公益诉讼中所提出的诉讼请求的特点,以及与现行诉讼制度和谐发展,可以把诉讼请求基于民事请求权的归结为民事公益诉讼,而起诉被告是行政机关,起诉请求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行为的为行政...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的严重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是: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一)达到本解释附表[4]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
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予以判决:(一)实施应急方案以及为防止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采取合理预防、处置措施发生的应急处置费用;(二)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诉讼支出的调查、检验、鉴定、评估等费用;(三)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其他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www.njLawyer.cnwww.da64.net。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赔...
·哪些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下列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一)重点排污单位; (二)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三)符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四)符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以下简称发债企业); (五)...
·什么是自然资源纠纷?
自然资源纠纷是指在自然资源权属不明确或者受到侵害以及遭到污染破坏的情况下,纠纷当事人在产权划分、责任归属、赔偿范围、方式、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发生的矛盾和冲突,不同产权主体之间关于资源所有、占有、使用和受益等权利的争执。表现为三种形式:权属纠纷、普通侵权纠纷和特殊侵权纠纷。 资源纠纷不同于环境纠纷www.da64.net。环境纠纷主要是指因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造成的,在环境违法者与环...
·什么是环境行政诉讼?
环境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根据对具体环境行政行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环境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并裁决环境行政争议案件的司法执法活动。是有关环境受害人认为环境行政管理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非法损害了自己合法的环境权益,而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长三角律师网。根据环境行政争议的不同,环境行政诉讼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行政赔偿...
·公益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
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长三角律师网。。
·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市(分、州)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www.da64.net。基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长三角律师网。。。
·环境公益诉讼由谁提起?
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类型有: (1)由检察院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www.da64.net。 (2)社会公益组织﹙NGO﹚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www.njLawyer.cn长三角律师网。 (3)公民作为原告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4)由环境资源主管机关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侵权案件中的合理费用
为防止污染损害发生和扩大、消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而采取必要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一)污染控制费用;(二)污染清理费用;(三)污染处置费用;(四)应急监测费用;(五)人员转移安置费用;(六)环境修复费用;(七)生态恢复费用;(八)其他事务性费用。长三角律师网。。
·污染物排放量的确定
污染物排放量的确定:对于废物或废液倾倒和违法排污类事件,污染物排放量一般通过现场排放量核定、嫌疑人询问、生产或运输记录获取;对于突发环境事件,通常通过实际监测测量与物料衡算相互验证的方法进行测算。。
·危险废物接收人的义务
接受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核实拟接受的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包装、识别标志等相关信息;(二)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是否接受的意见,以及利用、处置方式和接受量等信息;(三)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接受的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四)将危险废物接受情况、利用或者处置结果及时告知移出人;(五)法律法规规...
·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价值评估的情况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1.实际发生的应急处置费用或治理、修复、恢复费用明确,通过调查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可以获得的,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2.突发环境事件或排污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直接经济损失评估,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由哪个法院管辖?
在海上或者沿海陆域内从事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由此提起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由损害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条规定的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机关,根据其职能分工提起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南京律师网。人民法院受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应当...
·什么是生态环境损害?
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的退化。(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本试点方案要求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1.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2.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3.发生其他严...
·法院在诉讼中是否可以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法院不能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我国各国家机关享有不同的职权。行政机关是执法机关,享有执法权;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享有司法权.www.njLawyer.cnwww.da64.net。不管是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还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都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www....
·什么是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是指有资格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有关国家机关,为了预防可能侵害坏境公益之污染或破坏行为的发生或阻止侵害环境公益之污染或破坏行为的继续进行或救济已经受损的环境公益,而以环境公益的民事危害者或致害者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请求,并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审判的法律制度。环境公益诉讼主要适用于出现了民事侵权行为,致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民事性质的损害,但没有合适的原告...
·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价值评估的情况
虚拟治理成本是按照现行的治理技术和水平治理排放污染物所需要的支出,是基于源头治理提出的方法,与基于污染物排放到环境中计算受损环境恢复费用的环境恢复成本法有本质的不同www.da64.net。例如,污染物直接排放进入河流湖库、污染物排放量难以获取、直接采用受污染的河流湖库水量进行治理成本的计算,即为环境恢复成本法,这种情况不再考虑环境敏感系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
·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要求
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有明确的被告;(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三)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环境侵权诉讼案件的范围
环境侵权诉讼案件的范围:(一)大气污染责任纠纷;(二)水污染责任纠纷;(三)土壤污染责任纠纷;(四)电子废物污染责任纠纷;(五)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六)噪声污染责任纠纷;(七)光污染责任纠纷;(八)放射性污染责任纠纷www.da64.net。。
·检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www.njLawyer.cn。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南京律师网。出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吸收《2013年解释》的规定,将“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作为认定“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之一。对于非法排放、倾倒危险废物的认定,实践中未见争议。但是,对于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认定,争议较大.www.njLawyer.cn。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以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为前提,但是否以违法造成环境污染为要件,则存在不同认识。经研究认为,污染环境罪保护的是环境法益.www.njLa...
1.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2.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OrganicPollutants,简称POPs),是指具有高毒性,在环境中难以降解,可生物积累,能通过空气、水和迁徙物种进行长距离越境迁移并沉积到远离其排放地点的地区,并能够在陆地生态系统和水域生...
·关于变压器的环境噪声的危害性确认
关于低频噪声对人的生理造成的直接影响,虽然没有高频噪音那么明显,但是近来国内从事低频噪声研究的专家指出,低频噪声由于可直达人的耳骨,而且会使人的交感神经紧张,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内分泌失调,人被迫接受这种噪声,容易烦恼激动、易怒,甚至失去理智.www.njLawyer.cn。相关文献资料也有记载,低频噪声对人体具有长期潜在性影响(包括功能性、器质性、精神性损害),一般认为,如长期生活在低频噪声环境...
·什么是珍贵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四款【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珍贵动物”,...
·企业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的内容
企业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础信息; (二)企业环境管理信息,包括生态环境行政许可、环境保护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保信用评价等方面的信息; (三)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包括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流向、利用、处置,自行监测等方面的信...
·哪些上市公司应该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一)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的; (三)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 (四)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 (五)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生态环境相关许可证件的;...
·自然资源物权登记争议是否适用行政复议前置?
自然资源物权登记争议不应适用行政复议前置,理由如下: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5号《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
·自然资源纠纷的特点
与环境纠纷和一般的民事纠纷相比,资源纠纷的特点表现为:第一,综合性。资源纠纷往往由多种原因引发,比如水资源污染纠纷,往往是水环境事务矛盾、水资源事务矛盾、水污染和水资源破坏、水污染事故和水环境破坏事故等多种原因导致的后果。资源纠纷的综合性还表现为资源纠纷往往是资源民事、行政和刑事纠纷的结合www.njLawyer.cn。如水资源污染纠纷,不仅有因水资源污染造成对他人权利侵害的民事赔偿纠纷,...
·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有哪些?
公益诉讼,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www.da64.net。 1.根据诉讼的性质,可分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南京律师网。公益诉讼应当是一种独立的诉讼类型,其最终应当是与现在三大诉讼并列的一种诉讼。但是,考虑到公益诉讼中所提出的诉讼请求的特点,以及与现行诉讼制度和谐发展,可以把诉讼请求基于民事请求权的归结为民事公益诉讼,而起诉被告是行政机关,起诉请求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行为的为行政...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的严重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是: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一)达到本解释附表[4]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
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予以判决:(一)实施应急方案以及为防止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采取合理预防、处置措施发生的应急处置费用;(二)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诉讼支出的调查、检验、鉴定、评估等费用;(三)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其他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www.njLawyer.cnwww.da64.net。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赔...
·哪些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下列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一)重点排污单位; (二)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三)符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四)符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以下简称发债企业); (五)...
·什么是自然资源纠纷?
自然资源纠纷是指在自然资源权属不明确或者受到侵害以及遭到污染破坏的情况下,纠纷当事人在产权划分、责任归属、赔偿范围、方式、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发生的矛盾和冲突,不同产权主体之间关于资源所有、占有、使用和受益等权利的争执。表现为三种形式:权属纠纷、普通侵权纠纷和特殊侵权纠纷。 资源纠纷不同于环境纠纷www.da64.net。环境纠纷主要是指因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造成的,在环境违法者与环...
·什么是环境行政诉讼?
环境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根据对具体环境行政行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环境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并裁决环境行政争议案件的司法执法活动。是有关环境受害人认为环境行政管理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非法损害了自己合法的环境权益,而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长三角律师网。根据环境行政争议的不同,环境行政诉讼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行政赔偿...
·公益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
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长三角律师网。。
·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市(分、州)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www.da64.net。基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长三角律师网。。。
·环境公益诉讼由谁提起?
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类型有: (1)由检察院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www.da64.net。 (2)社会公益组织﹙NGO﹚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www.njLawyer.cn长三角律师网。 (3)公民作为原告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4)由环境资源主管机关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侵权案件中的合理费用
为防止污染损害发生和扩大、消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而采取必要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一)污染控制费用;(二)污染清理费用;(三)污染处置费用;(四)应急监测费用;(五)人员转移安置费用;(六)环境修复费用;(七)生态恢复费用;(八)其他事务性费用。长三角律师网。。
·污染物排放量的确定
污染物排放量的确定:对于废物或废液倾倒和违法排污类事件,污染物排放量一般通过现场排放量核定、嫌疑人询问、生产或运输记录获取;对于突发环境事件,通常通过实际监测测量与物料衡算相互验证的方法进行测算。。
·危险废物接收人的义务
接受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核实拟接受的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包装、识别标志等相关信息;(二)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是否接受的意见,以及利用、处置方式和接受量等信息;(三)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接受的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四)将危险废物接受情况、利用或者处置结果及时告知移出人;(五)法律法规规...
·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价值评估的情况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1.实际发生的应急处置费用或治理、修复、恢复费用明确,通过调查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可以获得的,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2.突发环境事件或排污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直接经济损失评估,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由哪个法院管辖?
在海上或者沿海陆域内从事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由此提起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由损害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条规定的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机关,根据其职能分工提起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南京律师网。人民法院受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应当...
·什么是生态环境损害?
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的退化。(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本试点方案要求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1.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2.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3.发生其他严...
·法院在诉讼中是否可以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法院不能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我国各国家机关享有不同的职权。行政机关是执法机关,享有执法权;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享有司法权.www.njLawyer.cnwww.da64.net。不管是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还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都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www....
·什么是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是指有资格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有关国家机关,为了预防可能侵害坏境公益之污染或破坏行为的发生或阻止侵害环境公益之污染或破坏行为的继续进行或救济已经受损的环境公益,而以环境公益的民事危害者或致害者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请求,并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审判的法律制度。环境公益诉讼主要适用于出现了民事侵权行为,致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民事性质的损害,但没有合适的原告...
·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价值评估的情况
虚拟治理成本是按照现行的治理技术和水平治理排放污染物所需要的支出,是基于源头治理提出的方法,与基于污染物排放到环境中计算受损环境恢复费用的环境恢复成本法有本质的不同www.da64.net。例如,污染物直接排放进入河流湖库、污染物排放量难以获取、直接采用受污染的河流湖库水量进行治理成本的计算,即为环境恢复成本法,这种情况不再考虑环境敏感系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
·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要求
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有明确的被告;(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三)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环境侵权诉讼案件的范围
环境侵权诉讼案件的范围:(一)大气污染责任纠纷;(二)水污染责任纠纷;(三)土壤污染责任纠纷;(四)电子废物污染责任纠纷;(五)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六)噪声污染责任纠纷;(七)光污染责任纠纷;(八)放射性污染责任纠纷www.da64.net。。
·检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www.njLawyer.cn。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南京律师网。出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吸收《2013年解释》的规定,将“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作为认定“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之一。对于非法排放、倾倒危险废物的认定,实践中未见争议。但是,对于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认定,争议较大.www.njLawyer.cn。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以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为前提,但是否以违法造成环境污染为要件,则存在不同认识。经研究认为,污染环境罪保护的是环境法益.www.njLa...
环境资源法律咨询·别人找我借钱不还总么怎么起诉
·我家起房影响他家房窝
·我是陕西蓝田县人,我想咨询离婚方面的问题,婚前彼此有一个男孩,婚后又有一个男孩,如果离婚,孩子判给谁
·是不是能够成寻血滋事,我一个朋友碰了人一下没什么事那个人就说手碰坏了几个人就把我
·长辈在乡村公路的交通事故
·江西省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网贷给我打电话说我已经通过审核钱已经到账了让我关注微信公众号提取不提的话算网贷
·小孩归属问题,结婚后生有一小孩现在不到两个月提出离婚 写有离婚协议小孩
·要高额的司法调解偿费,合理吗?
·我老公在网上*博一个月左右输了二十多万,这该怎么
·你好,我在四会一单货款想通过你帮我收,请问怎么收费
·你好,请教一下债务问题
·关于車置宝拖欠卖车款立案的问题。
·我是在广西柳州销售。向厂家说过这个问题了也没有回复我,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谢
·是不是也要我儿子在场同意才能办吗?
·请问俞律师你会代写举报信吗?不是本地
·赔款到了我们签字了,但很多钱没算上可以起诉吗
·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在拉萨取消了吗
·刑事案件第三巡回法庭可以申诉吗
·房产抵押债权人故意拖不配合收款解押 原来约定的是无
·女人到外面受到别的男人威胁怎样解决
·因小孩淹死,放跑了别人养的牛哇,还打烂别人的车
·我家起房影响他家房窝
·我是陕西蓝田县人,我想咨询离婚方面的问题,婚前彼此有一个男孩,婚后又有一个男孩,如果离婚,孩子判给谁
·是不是能够成寻血滋事,我一个朋友碰了人一下没什么事那个人就说手碰坏了几个人就把我
·长辈在乡村公路的交通事故
·江西省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网贷给我打电话说我已经通过审核钱已经到账了让我关注微信公众号提取不提的话算网贷
·小孩归属问题,结婚后生有一小孩现在不到两个月提出离婚 写有离婚协议小孩
·要高额的司法调解偿费,合理吗?
·我老公在网上*博一个月左右输了二十多万,这该怎么
·你好,我在四会一单货款想通过你帮我收,请问怎么收费
·你好,请教一下债务问题
·关于車置宝拖欠卖车款立案的问题。
·我是在广西柳州销售。向厂家说过这个问题了也没有回复我,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谢
·是不是也要我儿子在场同意才能办吗?
·请问俞律师你会代写举报信吗?不是本地
·赔款到了我们签字了,但很多钱没算上可以起诉吗
·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在拉萨取消了吗
·刑事案件第三巡回法庭可以申诉吗
·房产抵押债权人故意拖不配合收款解押 原来约定的是无
·女人到外面受到别的男人威胁怎样解决
·因小孩淹死,放跑了别人养的牛哇,还打烂别人的车



法学学士 执业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