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动机是否是争夺遗产,也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主观故意, 都应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至于过失杀害被继承人的,则不能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只要主观上是故意,且具有争夺遗产的动机, 则应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过失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或不具有争夺遗产的动机,则不能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才能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至于其遗弃或虐待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行为人应否承担刑事责任,则在所不问。如果继承人因被继承人的过错而导致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分居或来往不密切的,以及继承人仅仅只是对被继承人不够尊敬、照顾不周及偶有口角发生的,则不应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 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其他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5)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改悔表现,而且被继承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定其丧失继承权。
推荐律师
·与江苏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安排在建筑工地干·返還二套房,我的兒子與媳婦在婚姻期間·可以不离婚吗,结婚6年06年怀女儿时得甲状腺疾病·你们的徐律师还在那里上班吗?·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给违约金·离婚后男方要我将户口迁走 我现在没有地方落户 我该怎么办·我想买套二手能把我外甥女的户口带上吗·大队以审核申请购买集资建房标准为由收村民房本及户口本
热门城市
·嘉峪关律师·丽水律师·桃园律师·临沂律师·宝鸡律师·临夏律师·南通律师·长春律师·长寿区律师·吴忠律师·吉林律师·雅安律师·黑河律师·郴州律师·新余律师·西双版纳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