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近几年,我国对环境污染方面非常的重视,各地政府对环境污染的场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近几年,我国对环境污染方面非常的重视,各地政府对环境污染的场地抓的非常的严格,我们知道,特别是在广东一带的沿海地区,有很多的工厂带来的污染都很严重,广东政府对这一方面也管的严,那么广东环境污染处罚案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污染环境罪处罚标准是:
  
  1、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
  
  (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
  
  (4)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
  
  (6)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
  
  (7)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8)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9)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并致使五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10)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
  
  (11)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7条第一款之规定,处2万元以下罚款。
  
  1、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政府划定的区域内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7条第二款之规定,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枝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51条第11项之规定,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道路保洁扬尘行为
  
  对采用人工方式清扫道路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的,依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23条之规定,处5000元以下罚款。
  
  以上文章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广东环境污染处罚案例的问题的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从文章之中我们知道,广东省近几年处罚的污染环境罪有十三起,其中被判刑的有三十四人,由此可见,国家政府对于环境污染的重视。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欢迎再次咨询。
  
  ...

·商品房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产权永远归房主所有,而土地年
      商品房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产权永远归房主所有,而土地年限则有到期的一天。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最长是七十年,有些商用的更短,只有四十年。这一点,人们在购房的时候要特别注意,看清商品房的产权年限。这里不禁有人要问,房子过了产权年限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一、房......


·辖区内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辖区内分支机构
      辖区内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辖区内分支机构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二、劳动合同备案时申报所需要的材料: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


·最新重庆市渝中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重庆市渝中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人民分别发布相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专业拆迁律师将重庆市渝中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重庆市渝中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8000元/亩;  重庆市渝中区征收土地......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家在搞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会占用到农村土地。而对于农民而言,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国家会对其发放一笔补偿款。对于征地补偿标准的把握,可以帮助农民处理好征地补偿纠纷。那么国家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


·股票发行及上市法律意见书(2)
      第二部分股票发行、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第一节××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引言)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一)说明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二)说明根据发行人与......


·厨房职工想要高温费怎么办?
      高温补贴对于在炎热的夏季还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有鼓励作用,虽然高温补贴费用不多,但对于劳动者来说,可以有效提高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厨房由于油烟及炉火的温度较高,使得厨房职工长期处于高温下工作。那厨房职工想要高温费怎么办?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厨房职工想要高......


·劳动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其实也算是比较常见的情况了,但其中有些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有一些却不能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不满足法律中规定的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那在申请认定为工伤的时候,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带来劳动工伤认定流程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一、劳动工......


·在农村买房子可以贷款吗?
      在农村买房子可以贷款吗农村房子是可以贷款的,贷款流程如下:1、由申请农村房子贷款人先为其农村住房办理房产证,如果农村房子贷款人的农村房子本来就有房屋房产证可以省去这一步骤。2、然后提交农村房子贷款申请书,经过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可以以农村房子贷款人农村房屋作为抵押......


·专利权的保护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因侵犯专利权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或者得不愿意协商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专利管理工作部门处理。对侵害是专利权行为的处分,可视情节给予:1、责令侵权人......


·哪些情况下能够取保候审
      哪些情况下能够取保候审一、哪些情况下能够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在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另......


·为什么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要求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为什么一定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呢?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一、为什么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


·如何用专利赚钱
      如何用专利赚钱一、专利转让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的所有权移转至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原专利权人不再拥有该专利的支配权。二、专利许可事实上,专利许可类似于专利权出租,其租赁方式分......



·乐陵律师承诺为对在抗击疫情中做出贡献的下列相关人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2020庚子鼠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新冠病毒蔓延,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击......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地址:秦淮区石杨路26号(南京市第二拘留所旁)南京专业刑事律......



·在生活当中,对于许多个体工商户来说,在经营自己的生意的时候,
      在生活当中,对于许多个体工商户来说,在经营自己的生意的时候,通常情况下的商铺都是出租得来的。但是对于有条件的人来说,有可能会对商铺进行购买,购买这里的商铺理论上来说就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了,但是在购买商铺的时候,如果没有产权,是不利于自己的合......


·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
      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一下这方面的资料。一、什么叫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


·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抢夺罪属于我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在对抢夺犯罪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了解法律对抢夺罪数额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一起看看抢夺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近几年,我国对环境污染方面非常的重视,各地政府对环境污染的场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2021离婚好离不,贵州
·昨天用旧金换了一口价黄金跟旧金的克数不对,怎么退
·女儿告父亲要求履行赠与义务,将房产过
·你好,男方已经起诉离婚,女方已经怀孕,可以私自打掉孩子吗?
·律师你好,我一个生意朋友欠钱不还,我打算起诉他。事情经过是这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手写的欠条有没有法律效应,可以起诉还款吗
·生育报销,你好,你好,我属于再婚,无子,老公也属于再婚,
·公基金,应当缴纳,应当缴纳,不分户籍


推荐律师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2021离婚好离不,贵州
·昨天用旧金换了一口价黄金跟旧金的克数不对,怎么退
·女儿告父亲要求履行赠与义务,将房产过
·你好,男方已经起诉离婚,女方已经怀孕,可以私自打掉孩子吗?
·律师你好,我一个生意朋友欠钱不还,我打算起诉他。事情经过是这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手写的欠条有没有法律效应,可以起诉还款吗
·生育报销,你好,你好,我属于再婚,无子,老公也属于再婚,
·公基金,应当缴纳,应当缴纳,不分户籍

热门城市

·周口律师
·丽水律师
·安顺律师
·五指山律师
·浦东新区律师
·新星律师
·怀柔区律师
·普洱律师
·昭通律师
·克孜勒苏律师
·黑河律师
·吉林律师
·揭阳律师
·金华律师
·临沂律师
·北屯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