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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每天都有人在找工作,跳槽现象也每天都会发生,劳动者在选择工作时总会左挑右选,面试通过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签署劳动合同,也就是类似于入职协议。离职时会签署离职协议。那么,员工入职离职协议书怎么写?
有问题要咨询?员工入职离职协议书怎么写?员工入职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二、聘任时间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可随时终止试用,转为正式入职。 三、试用期薪资为元/月。如在第一周终止试用,薪资按每日20元结算,不扣除餐费;超过一周终止试用的,按原定的试用期薪资标准结算,扣除餐费。(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四、乙方的薪资为元/月。(在职期间的薪资调整依据个人工作表现及岗位考核达标情况决定;提成根据各部门的具体规定给付;奖金则依据个人表现,按照公司的奖励制度给付)员工入职协议书员工入职协议书。 五、乙方的薪资由甲方在每月的15日发放(若薪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则做顺延发放)。 六、乙方在职期间,可享受多项福利待遇(见附件一)。 七、乙方在职期间,如工作成绩突出,公司将给予额外奖励。 八、乙方在职期间,由甲方安排提供午餐和晚餐,乙方每月只需支付餐费100元,其余由公司给予补贴(此项补贴不做现金发放。不在公司内用餐的员工不享受此项补贴)员工入职协议书文章员工入职协议书出自//www.gkstk.com/article/wk-47876788716989.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九、乙方在职期间,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出勤记录及公司考勤制度执行(加班计时以乙方所在部门主管的加班安排记录为据);每月出全勤可获100元全勤奖励! 十、乙方在职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工作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合理调整。 十一、乙方在职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十二、甲方每月转出乙方10%的薪资作为留存薪资,该部分薪资在乙方正常履行本协议期满后的第一个月全额返还。 十三、在职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协议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理、总监、主管须提前三个月做出书面离职申请),以便商洽、办理工作交接及薪资发放等事宜。交接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正式离职,否则,将依照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出相应处理。 十四、乙方任职期间,如违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规定,公司有权据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罚。 十五、乙方在职期间,如甲方有正当理由认为乙方不能继续在公司任职(发现乙方违犯国家法律、有意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规定——严重失职、出现重大失误、执行工作指令消极、弄虚作假、泄露公司机密……),可随时终止此协议。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经济损失的追究,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六、乙方在任职协议执行期间擅自离职,未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员工入职协议书作文。除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薪资及留存薪资作为违约金处理。 十七、在职期间,员工违反公司安全条例(违规用电、用火、违规使用燃气具、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进入非正规的娱乐场所或网吧、到非正规的场所游泳、夜不归宿……)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十八、本协议期满前的一个月之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新一年度的聘用协议。十九、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详知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员工离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终止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于 年月 日向甲方提出离职,按照双方之前合同约定,乙方已与甲方办理完工作交接,乙方于 年月 日正式离职;(如果是甲方提出的话,在这一条也请说清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发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现金 (大写)(这部分如果超出3个月的平均工资是要缴税的,请注意),同时代为扣除甲方应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人民币现金 (大写),实际发放人民币现金 (大写); 此补偿金应与乙方 年月工资一同发放; 3、甲方应将乙方 年月应得工资人民币现金 (大写)并代为扣除乙方个人所得税人民币现金 (大写)和社会保险个付部分人民币现金 (大写)后的余额共计人民币现金 (大写)于 年月 日之前汇入乙方工资卡; 4、甲乙双方的因劳动合同确立的劳动关系于 年月 日正式终止。 5、甲乙双方之间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再无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在内的所有涉法纠纷。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拟定,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如有未能遵守本协议,另一方均可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 章) (签 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在协议书除需要详细记载双方的基本信息外,还需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此入职离职是在发生纠纷时就强有力的证据。由于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处于弱势地位,故在签署合同前需要详细阅读协议内容,若有异议,可再行协商。 ... ·桥涵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桥涵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我国高铁建设突飞猛进,高铁线路涵盖了全国大部分省份。在高铁线路建设中,用到了大量的桥涵工程,因此,确保桥涵工程质量可靠显得非常重要。作为工程验收方,要严格按照质量评定标准执行。那么桥涵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不妨听听我们的看法。一、......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案件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规定都有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2、我国劳动法规最早对非全日制...... ·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和作用 一、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 按设计 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和作用一、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按设计阶段划分: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按专业划分:土建工程:一般土建工程预算,构筑物工程预算。给排水工程:室内工程预算,室外工程预算。采暖工程:室内采暖工程预算,室外采暖工程预算。电气工程:室内照明预算,动力配线...... ·《劳动法》有规定 《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具体来说,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 ·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关系 由于快节奏的生活,越来越多的夫妻走上了离婚的道路。但是由于现实各种原因,可能一时没找到房子或者感情没有完全破裂,离婚了还住在一起。对于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的问题,原则上构成非法同居。为了进一步解答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以下相关法律知识。一、离婚了还住在一起...... ·涉外离婚法律指南 近年来,涉外婚姻纠纷日益增多,婚姻家庭部律师将有关法律问题总结如下: 一、涉外诉讼离婚 (一)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 ·检察院批捕后一定有罪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一定有罪吗?1、批捕只是有重大的犯罪嫌疑,要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2、不是逮捕就会被判刑。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所以还是要看具...... ·出现了管辖争议需要指定管辖,哪个机关有权决定? 关于行使指定管辖的机关,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这是由于,指定管辖权是一种行政决定权和行政领导权,指定管辖的决定一经作出,被指定管辖的行政机关就必须遵守执行,而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决定权和领导权的只有其上级行......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应该怎么操作 要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孩子抚养权问题产生了争议的话,那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判定。但对于很多离婚夫妻而言,可能对离婚抚养权的判定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应该怎么操作最高人民法院规......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如何规定“优先权” 所谓优先权是指,以某一申请人在一成员国为一项工业产权提出的正式申请为基础,在一定期限内同一申请人可以在其他全体成员国申请对该工业产权的保护,这些在后的申请被认为是与第一次申请同一天提出的。对于希望在多个国家得到保护的申请人,优先权给了很大的实际利益,因为有了这......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广州社保? 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个险种。是为公民年老、工作受伤、怀孕分娩、失业、疾病医疗提供的社会福利保障。可是在广州灵活就业人士该如何参加广州社保和补缴社保?下面,我们搜集了相关信息供您参考,如有不同,请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为准。......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的税率是多少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的税率是多少一、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的税率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业务中的涉税风险1、投资...... ·苏州刑事律师 苏州刑事律师... <{{keyword}}> 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来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 诽谤罪的证据需要多少(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否可以转让具体看情况的。1、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条件(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 相关法律问答: ·我能如何維持自行权利,謝謝 ·律师你好,我请教一下,我在江苏泰州市泰兴市运大体育上班,一年 ·营运车跟非几动车出事故,怎样定责 ·家人在阳光关*医院(花溪桐木岭戒x所)精神异常了,能否申请精 ·郎律师您好!请问您做有关股票证券相关赔偿的案件吗? ·本人已辞职,老板多次借口拖欠工资,我该怎么办? ·未婚生子,我未婚生子,我未婚生子,早已分开,孩子一直我带,都4 ·请问个体药店是怎么纳税?多少起征?那些药品不用药店纳税s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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