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会怎么样?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会怎么样?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
1、首先,没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证,开发商就可以霸占着你的土地证大肆做文章。我们购买的商品房,大多为公寓式住宅。在售房时已将房屋所占土地及附属公共用地计入房屋总价,购房人应共同享有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但若不办理住房用地登记,这部分土地的权利及范围就不能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容易被其他人侵犯。如果土地使用权分割证仍然在开发商手中,开发商就可以不断地违规建设,侵占公共用地,您的权益就受到了侵害。
2、其次,房屋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就不能合法上市出售。
3、没有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就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登记。
4、没有土地证,你还会惹上不明不白的债务风险。购房人没有住房用地土地使用证,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权有被原土地使用者(开发商)转让、抵押或因其他债务问题而遭受司法执行的危险。原因在于此时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权利人仍为开发商,土地使用权证仍在开发商手里。
此外,没有土地证,拆迁安置时,你只能得到地上建筑部分的赔偿,而得不到土地部分的补偿。最为关键的是,期限届满,不能申请自动延期。
从现实的生活中来看,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可大可小,轻则妨碍行使房屋的使用权,重则会影响你对房屋不得所有权。一般来说房屋买卖不管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都必须要求两证齐全,特别是在二手房买卖中,很多二手房介绍中心忽悠客户不要土地使用证,可以享受优惠,其实不然。买房不容易,您需提高警惕。


...

·怎样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怎样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直以来都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生产形式,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带来改革的同时也带给农村土地流转带来了一些问题。今天,将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看农村土地流转问......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东南部残垣沟壑区  补偿标......


·民事诉讼怎么异地起诉 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怎么异地起诉有哪些规定一、民事诉讼是否可以异地起诉可以异地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一、土地使用权年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2、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
      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在实践中,公司与公司之间经常发生的一种行为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从而另一家公司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开发利用。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是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的,那么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些税?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一、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哪......


·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一、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在法律关系上分类属于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贷双方的行为效力是审查借贷关系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民间借贷关系的自由性和合法性特征决定了现行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关系的限制并不严......


·银行倒闭政策是怎样的
      银行倒闭政策是怎样的银行在老百姓的心中,就是一个保险箱的存在。可以预见,银行倒闭将会带来多大的恐慌。那么银行倒闭政策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一、银行倒闭政策银行引入破产制度是近年来的新政策。大多数人对于......


·夫妻离婚财产孩子也分吗
      夫妻离婚财产孩子也分吗一、夫妻离婚财产孩子也分吗要看离婚时,孩子是否对家庭财产有贡献,而不是以孩子的大或者小来确定。如果有贡献,那么原则上就应当有孩子的分,如果离婚时,孩子还小,没有工作,或者虽然有了工作,但并没有对家庭财产有贡献,那么就没......


·未成年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当遭遇工伤时,劳动者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的依据之一便是工伤鉴定结果。虽然我国法律禁止使用童工,但现实中还是有用人单位非法雇佣童工。那么,是否存在未成年工工伤鉴定呢,未成年工能否获得工伤赔偿?一、......



·泰州市债务追讨律师谈民间借贷、合同欠款等
      泰州市债权债务追讨律师咨询,泰州市债务追讨律师代理个人债务追讨、公司债务催收、企业债务清欠,擅长追收公司恶意倒闭债务,深入追究股东责任、追加成为被执行人。泰州债务律师谈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对于单一债权人而言,债权人对于其所享有的债权有......


·劳动争议律师:劳动诉讼的性质有哪些?
      摘要:劳动诉讼的问题是每一个劳动者都应该要知道的知识,它也是劳动者为了争取自己权益而该做的事情,在面对劳动争议的时候,很多劳动者都知道要为自己积极的去维权,那么,劳动诉讼的性质是如何的?下面由吴丁亚律师为您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熟悉各类离婚案件处理,对离婚财产调查和分割、一方转移隐匿财产伪造债务的处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婚外情及家庭暴力取证与赔偿、遗产继承等经验。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旌德县看守所
    旌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北门居委会,是旌德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旌德县看守所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旌德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



·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的效力
      在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判断上,应按照实体为主、程序为辅的原则予以处理。原则一,只要规章制度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一律认定无效,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管理、处分劳动者的依据;原则二,企业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内......


·第三方抵押担保合同的内容 通常情况下,在担保合同中要不是抵
      第三方抵押担保合同的内容通常情况下,在担保合同中要不是抵押物要不是抵押人,当担保在抵押人的情况下,一般是有第三方担保的,那么第三方抵押担保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呢?就让我们的从法律的角度给你介绍信第三方抵押担保合同的内容吧。一、担保抵押合同的内......


·多少年纪算童工,童工是多少岁
      您知道多少年纪算童工吗?并不是说只要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就都属于童工,在未成年人里面根据年龄段的不同,还要具体分为未成年工和童工。关于童工年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多少年纪算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会怎么样?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鉴定时间是从什么时间算起
·单位给服刑期间人员缴纳了社保,需要申请退回本人的在缴纳期间的
·我是周集的,我把农村的房子卖给南京人了,合同履行完了,我想要
·我的问题是想了解革命烈士的问题
·我是物业服务于中铁十局三建公司,有要账人员酒后来要账,大砸前
·领居在人家手上买的来的农用地皮,在没有建筑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建
·收到门面订金元,不想租跟他,怎么办?
·请问,我该怎么做?
·有没 有彭泽当地人的电话号码给 个
·我跟前妻离婚多年,小孩户口在她那,她也答应把户口转来我这边,
·网络堵博平台、员工有犯罪吗
· 女方的户口不在家,(现在的户口在男方)孩子的户口可以落到自己的父母名下吗?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鉴定时间是从什么时间算起
·单位给服刑期间人员缴纳了社保,需要申请退回本人的在缴纳期间的
·我是周集的,我把农村的房子卖给南京人了,合同履行完了,我想要
·我的问题是想了解革命烈士的问题
·我是物业服务于中铁十局三建公司,有要账人员酒后来要账,大砸前
·领居在人家手上买的来的农用地皮,在没有建筑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建
·收到门面订金元,不想租跟他,怎么办?
·请问,我该怎么做?
·有没 有彭泽当地人的电话号码给 个
·我跟前妻离婚多年,小孩户口在她那,她也答应把户口转来我这边,
·网络堵博平台、员工有犯罪吗
· 女方的户口不在家,(现在的户口在男方)孩子的户口可以落到自己的父母名下吗?

热门城市

·台北律师
·
石河子律师
·
丰台区律师
·
焦作律师
·
泸州律师
·
邵阳律师
·
阿拉善律师
·
金华律师
·
恩施律师
·
河池律师
·
秀山县律师
·
宜春律师
·
宝山区律师
·
涪陵区律师
·
咸宁律师
·
吐鲁番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