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可不可以1次性赔偿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可不可以1次性赔偿 一、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可不可以1次性赔偿
是可以进行一次性赔偿的。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或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另外《解释》还规定了营养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医疗过错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九)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所以,关于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可不可以1次性赔偿这个问题,其实是可以进行一次性赔偿的,但是,我们在进行赔偿的时候,首先要做好责任认定的工作,然后还需要双方达成一定的赔偿的协议,如果是协商不成功,也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

·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是医疗侵权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二是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三是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四是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一、医疗侵权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非法行医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触犯刑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2、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医疗事故级别鉴定有哪些
      医疗事故级别鉴定有哪些?一、医疗事故级别鉴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医学鉴定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医学鉴定吗近些年,由于学科分支进一步细化,出现了许多极为相似的专业名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学鉴定便是其中一对。这一对名词看起来意思相近,实则相差甚远。那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医学鉴定吗,下面由律师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医学鉴定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同于医......


·工伤医疗费如何报销
      工伤医疗费如何报销一、工伤医疗费如何报销1、入院前持证、病历、入院通知单到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入院登记。2、出院后持书、单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处方、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登记表或转院审批表送工伤生育保险科初审。3、财务科复核。4、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5、次月10~15日持医疗保险证到财务科领款。《工伤......


·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需要注意什么风险?
      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需要注意什么风险?一、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四十六条?......


·欠债不还杀人犯什么罪
      欠债不还杀人犯什么罪一、欠债不还杀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欠债人赖账不还钱,砍死他的话涉嫌故意杀人刑事犯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违约损失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违约损害赔偿金额具体包括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其中,实际利益损失比较直观,相对容易计算,具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2、如果合同......


·如何书写用工合同协议书?
      无论大小企业,公司或者商场饭店之类都会存在这样的问题,有的员工为了自己的发展而不顾公司说走就走不给我们留一点退路,会直接造成我们的损失,这种事情就是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雇佣员工之前必须要签订用工合同协议书,今天我们给您讲解一下用工合同协议书......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一、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


·保定王林律师代理辩护涞源郑某涉嫌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案件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北公泽律师事务所接受郑某某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郑某某涉嫌抢劫、寻衅滋事罪案件的辩护人,我通过查阅相关案卷,多次会见被告人,并参加了今天的法庭调查,......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拘留所简介、地址、电话:南京市拘留所地址在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是南京市公安机关、各级部门拘留行政违法人员的场所。☆南京市拘留所简介:位于浦口区的南京市拘留所是南京市...司法拘留人员、基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人员的场所,被处于行政拘......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南京交通事故赔偿知识以及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南京交通事故索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南京交通事故案例、南京交通事故赔......



·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汽车也越来越普及,你是否依然认为交通事故这些意外只发生在大城市吗?其实不然,在城市与乡村交界处或者是乡村也是常有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当这些意外发生在乡村后,我们应该怎样确定责任呢?这种责任划分和城市的交通事故有什么不同吗......


·特殊收养关系的实质条件
      1、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法》(修正案)第7条规定,亲属间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到下列限制:(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3)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


·房屋买卖税的相关知识
      房屋买卖税的种类较多,没有认真了解过的人很难清除的区分开来,而且每种税的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那么房屋买卖要缴纳哪些税务?它们分别又该如何计算?接下来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说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屋买卖税有哪些?1、一手房屋交易(一)......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可不可以1次性赔偿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问题:员工提出需要未签劳动合同期间双倍赔偿工资。
·我是电焊作业的在没有犯的情况下突然公司领导要掉动我的工作岗位而且也不是电焊这方面的该怎么
·求助,公司拖欠我们三月工资
·我爸爸在2019年5月外借人民币1万人民币给他的一个表妹夫,
·您好,想质询下,我和我老婆在一家私营大型酒店工作了两多了,老板从未提过跟我们签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
·出院一周病危,医院有无过错
·你好,请问起诉离婚需要做什么,多少钱,
·李律师您好!因小区里驾车行驶出现纠纷,对方醉酒驾驶,并动手打
·丈夫瞒着妻子过户抵押房产,妻子如何收回房产?
·请问你的咨询电话号?
·我的票据还有用吗?我该找谁要损失?
·你好!借款有欠条可以申诉吗?


推荐律师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劳动仲裁问题:员工提出需要未签劳动合同期间双倍赔偿工资。
·我是电焊作业的在没有犯的情况下突然公司领导要掉动我的工作岗位而且也不是电焊这方面的该怎么
·求助,公司拖欠我们三月工资
·我爸爸在2019年5月外借人民币1万人民币给他的一个表妹夫,
·您好,想质询下,我和我老婆在一家私营大型酒店工作了两多了,老板从未提过跟我们签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
·出院一周病危,医院有无过错
·你好,请问起诉离婚需要做什么,多少钱,
·李律师您好!因小区里驾车行驶出现纠纷,对方醉酒驾驶,并动手打
·丈夫瞒着妻子过户抵押房产,妻子如何收回房产?
·请问你的咨询电话号?
·我的票据还有用吗?我该找谁要损失?
·你好!借款有欠条可以申诉吗?

热门城市

·宝山区律师
·
衡阳律师
·
澄迈律师
·
娄底律师
·
丹东律师
·
云浮律师
·
大渡口区律师
·
保山律师
·
图木舒克律师
·
湛江律师
·
庆阳律师
·
长沙律师
·
通化律师
·
大足区律师
·
长宁区律师
·
安阳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