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侵犯知识产权处罚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侵犯知识产权处罚的规定有哪些?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假冒专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侵犯著作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七)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 列侵犯商业秘密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法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批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八)其他。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另外,在实践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还可能会以下列罪名处理: (1)《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第140-150条)规定的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等九个罪名。 (2)《刑法》第133、135条规定的走私罪。(我国《海关法》第19条规定,进出口侵犯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 (4)与此相关的犯罪还涉及到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洗钱罪等。
从上述法律可以看出,我国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的规定是相当细致的,对侵犯知识产权处罚的相关措施是非常严格的。我们在制造和销售有关产品时一定要严守法律规定,不做侵权犯法的行为,也不要购买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保护知识产权是对知识的尊重,是对原作者的尊重,也是一国的国民素质和文明程度的体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

·还没有文章
·请律师打官司注意什么
      请律师打官司注意什么当事人要是在打官司的时候请律师来帮助自己的话,也是有一些地方需要注意的,毕竟律师的素质也会对案件的审理存在一定的影响。要是找到一个不太负责任的律师,对当事人来讲简直就是不幸。那么您知道请律师打官司注意什么吗?我们为你详细介......


·公司遣散员工按劳动法要怎么赔偿
      公司遣散员工按劳动法要怎么赔偿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3、......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涉外婚姻中,要是夫妻离婚的话也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分割,当然这方面往往会产生一些问题。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对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那究竟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涉外离婚财产怎么处理世界各国的民法规定中都规定了......


·农村拆迁怎么赔偿?
      农村拆迁怎么赔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南京市看守所正式上线运行“微支付”系统!家属送钱更方便!
      根据监管支队部署,南京市看守所联合技术公司研究了在监所无网络情况下运行智能消费系统,经前期研究对接,2019年5月21日正式上线运行。运行以来,在押人员亲属纷纷尝试使用新系统并给予了高度评价。通过监所“微支付”系统建设,极大方便在押人员家属......


·南京海事法院成立,成为我国第11家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152-1号;南京海事法院下辖四个派出法庭: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海路1号;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号;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当事人解决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房产纠纷及子女抚养等婚姻问题。南京专业离婚律师专注解决离婚、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争议,并提供心理咨询,咨询离婚律师,从感情出现问题就启动律师保护程序。业务范围有离婚咨询......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地址: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是南京市...栖霞分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公交:乘坐71路76路107路108路122路139路140路145路823路南栖线南上线在尧化新村下,步行约550米即到达。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



·取保候审到期后还会被起诉吗?
      取保候审到期后还会被起诉吗?一、取保候审到期后还会被起诉吗取保候审到期还会不会被起诉是难以判定的,一般情况下不会再起诉了,因为诉讼程序超过了法定时间,可以终结或者中止审理。如果再发现不利的证据,司法机关还可以再启动审理程序的。二、不起诉的法......


·撤销权消灭的情况有哪些
      撤销权消灭的情况有哪些撤销权,又称为废罢诉权,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生效,他是实体法上的权利,也是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所以,撤销权是一种综合的权利。那么,撤销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呢,接下来就和您探讨一下撤销权消灭的情况有哪些。撤销权消灭的情况......


·如何理解夫妻共同所有房屋?
      夫妻共同所有房屋,从字面意义而言,是指夫妻共同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按大陆法系民法理论,所有权可以从质和量上加以分割。当所有权的部分权能与所有权分立而非所有权享有时,是所有权的质的分割,如日耳曼法上的“上级所有权”与“下级所有权”,以及在所有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侵犯知识产权处罚的规定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一个人开私家车被大货车撞伤,数月后治疗无效死亡
·在农村新建养殖场没申办养殖用地许可证是属于违建吗?
·我想离婚,原因是我现在的结婚的女人出去快半年了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同房产公司签订了买卖建房地转让合同,
·购买保险时被业务员误导(夸大收益)现在想全额退保
·交通事故证驾不符至人死亡会判什么罪
·装修问题急急急
·我的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已经撤销了,为什么网上还不能订机票啊,请问这是什么原
·你好,我就就在哈密出了劳动事故,现请求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孩子的妈妈多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你好,请问我在机场办的会员卡可以退款吗?
·和别人打架,已故意伤害拘留快一月,现移交检查院,看能不能取保


推荐律师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你好,我想问下一个人开私家车被大货车撞伤,数月后治疗无效死亡
·在农村新建养殖场没申办养殖用地许可证是属于违建吗?
·我想离婚,原因是我现在的结婚的女人出去快半年了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同房产公司签订了买卖建房地转让合同,
·购买保险时被业务员误导(夸大收益)现在想全额退保
·交通事故证驾不符至人死亡会判什么罪
·装修问题急急急
·我的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已经撤销了,为什么网上还不能订机票啊,请问这是什么原
·你好,我就就在哈密出了劳动事故,现请求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孩子的妈妈多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你好,请问我在机场办的会员卡可以退款吗?
·和别人打架,已故意伤害拘留快一月,现移交检查院,看能不能取保

热门城市

·北京律师
·
巴彦淖尔律师
·
邢台律师
·
来宾律师
·
十堰律师
·
宜春律师
·
吉林律师
·
眉山律师
·
大洋洲律师
·
阿坝律师
·
西安律师
·
景德镇律师
·
潮州律师
·
朝阳区律师
·
丰都县律师
·
台州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