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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私募基金备案时间是哪天? 一、私募基金备案的条件和需要的材料:
有问题要咨询?股权私募基金备案时间是哪天?1、法人身份信息、个人学历、个人简历一份及一寸照片1张 2、股东身份信息、个人学历一份及一寸照片1张 3、高管身份信息、个人学历、个人简历一份及一寸照片1张 4、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一份 5、办公用品清单一份 6、公司经营成本明细一份 7、章程扫描件一份 8、从业资格证书 9、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承诺函一份 10、实缴出资证明(验资报告正副本)一份 11、实际控制人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一份 1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备案所涉文件与材料的法律意见书一份 13、财务报表、利润表(公司注册不满一年不需要)一份 14、基金业协会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二、关于加强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 为实现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有效监管,督促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展业,及时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中国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提出以下要求: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因真实业务需要,可按要求重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以在官方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该申请机构再次办结登记手续。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报送义务 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及时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等信息报送义务。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 2、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累计达2次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21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2、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成立满一年但未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三、关于提交法律意见书的相关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对申请机构的登记申请材料、工商登记情况、专业化经营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分支机构情况、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外包情况、合法合规情况、高管人员资质情况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具体适用情形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作为必备申请材料。对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办结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二)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按照上述要求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三)已登记且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视具体情形要求其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四)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 股权私募制度目前在我国还不够完善,以上也仅仅是法律条文的规定,至于现实中股权私募基金备案时间的长短与其办事的效率有很大的关系,因此为了节省您的备案时间,我们建议您在准备股权私募基金备案之前要提前到当地的备案机关咨询一下具体都要带哪些材料,把该准备的材料提前都准备好,避免三天两头的去不交材料。 ... ·还没有文章 ·如何追讨工程款 工程款如何追讨 如何追讨工程款工程款如何追讨?如何追讨工程款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会用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机关一般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在后期双方通过诉讼维权的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会用么?不少朋友对这个问题都十分好奇。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一、交通...... ·员工不提前30天通知离职要赔一个月工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于劳动者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即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对于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十日的通知义务,是否需向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 ·工程合同居间人没有约定报酬或约定不明时,怎样确定居间人的报酬? 工程合同居间人没有约定报酬或约定不明时,怎样确定居间人的报酬?一、居间合同人没有没有约定报酬或约定不明确的,应该怎样确定居间人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律师、申请取保候审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辩护律师持“三证”即可要求在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外,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行政处罚案例二审代理词 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山东梨城律师事务所接受王某的委托指派宋绪杰律师担任其上诉莱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一案的代理人。本律师曾代理过王某诉莱阳工商局《莱工商公处字(2011)第22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诉讼。了解并熟悉案情。通过......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提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交通案件诉讼代理、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等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为伤者提供......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强奸抢劫、诈骗、盗窃、职务侵占、持械暴力犯罪、毒品、死刑、贪污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律师谈什么是取保候审...... ·五险一金中间断交有什么影响? 五险一金中间断交有什么影响?按国家有关规定,参保人员离开原单位后,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都由原单位办理暂停,养老保险会自动转到个人缴费状态。个人可以交养老和医疗保险。1、养老保险、可以中断,将来可以续交,不必补交......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当债务人与债权人利益息息相关更甚者危害到债务人利益,双方关系因此不得已要打破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利行使撤销权,在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以确保该权利能起作用生效,通过下文来为...... ·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怎么处罚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不同,虽然这也是实践中多发的一种犯罪类型,但是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并不希望被害人死亡,但客观上却发生了导致对方死亡的情况。此时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到底对此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法院7月5申请的还款执行 ·别人在微信和支付宝跟我借了钱(有转账记录跟聊天记录)一直找借 ·高速铁路和居民楼之间应保留多少安全距离?有谁知道国家法规? ·生日19990618户口本写的是19990812一个阳历一个阴历我什么时候可以领 ·跨国婚姻担保出现问题,女孩子跑了,男孩子家里人有问题 ·空挂户对孩子上学卖房有应响吗san ·未婚买房,未领证分手,房产问题 ·房子买卖未过户,卖方一人作主签名订了合同,7后房屋征迁,谁有权签补偿合san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对方全责, ·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孩子给女方抚养男方怎么拿抚养费?在外面长期打工算是有稳定的收入 ·离婚纠纷事由 ·你好,我想问下西安的牌照在新区违章的在西安能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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