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裁员的情况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当公司经营不善或者是公司规模缩小时就需要对在职的员工进行裁减,以适应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当然,对于员工来说,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在此期间被裁减也是会得到相应的补偿的。那么劳动合同法裁员的情况有哪些?要如何给予补偿?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法裁员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的应该给予补偿。

二、劳动合同法裁员要如何给予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

1、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

“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则企业可以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法院宣布进入整顿期。在我国整顿由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主持。如整顿期限结束,企业仍不能清偿债务,则由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劳动合同法裁员是有具体的情况规定的,不管是针对裁员的可行性还是针对裁员的经济补偿,在合同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一般来说,裁员是集中性的辞退员工,涉及到的覆盖面是比较广的,因此,从法律程序上而言,裁员会受到相应的法律限制。

...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劳动纠纷的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而此时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就要了解清楚法律规定的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提起劳动纠纷诉讼是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行使诉权的一种表现。劳动纠纷当......


·五险一金就是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一起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社保和公
      五险一金就是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一起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有些人觉得交了社保和公积金,拿到手的工资总额就少了,甚至觉得不缴纳五险一金更好,那么五险一金有什么作用呢?为你解答。一、交养老保险的作用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拖欠工程款怎么要?一、什么是拖欠工程款拖欠工程款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程,而承包方又拖欠分包商等一系债务。二、被拖欠工程款注意事项1、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期限、逾期利息及调价方法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金。如果使用《建设......


·举报雇佣童工相关证据没有可以吗?
      在我国的法律生活中一直讲究“谁主张,谁举证”,运用到现实生活中就是你若想举报某些现象或人员,就得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有不少的举报者难以提供实质性的证据材料,就如举报用人单位雇佣童工。那么举报雇佣童工相关证据没有可以举报吗??一、无证据举报雇佣童工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1、第......


·建筑工程劳务法规有哪些
      建筑工程劳务法规有哪些?一、法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第791条,不允许转包、再分包和主体结构分包。《建筑法》禁止转包、违法分包、再分包、主体结构分包,分包与总包承担连带责任。《招投标法》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总包的工程,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招标。二、行政法规《建设......


·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为了使一切合法化,办理营业执照是必须的一个
      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为了使一切合法化,办理营业执照是必须的一个程序。营业执照是进行生产经营的一个合法依据,换句话说,若没有营业执照,那一系列活动就是不合法的。您应该比较关心的是,营业执照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进行办理,办理是不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


·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和借款人(或为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第三人)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它在行使顺序上位于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法定优先权之后。一旦法定优先权与抵押优先权在贷款......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时间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时间限制?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的权利义务按照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而公司法中针对股份转让作出了如下规定: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


·股东变更后需要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吗
      股东变更后需要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吗一、股东变更后需要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吗变更股东不需要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内容,只要到工商局去变更就可以了。如变更法人代表,需要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上的信息。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变更后的营......



·常州律师成功代理“一房二卖”纠纷案,成功索赔
      马某某的楼房拆迁,按照有关拆迁安置政策,马某某将获得一大一小共二套安置房作为补偿。在尚未实际取得安置房的情况下,马某某之妻王某某决定将其中大的一套出售给刘某某。刘某某、王某某还订立了房屋买卖协议,付款方式为刘某某先付购房定金,其余款在刘某某......


·“倒票”行为法院怎么判刑?96.4万元购买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却丧失票据权利?
      案情回放:        2013年12月15日,某公司向郭某处支付96.4万元现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人为某丽公司,收款人为某达公司,付款行为工商银行沈阳某支行,票面金额为100万元,票据流转情况为沈阳某达公司背......



·旌德县看守所
    旌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北门居委会,是旌德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旌德县看守所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旌德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


·南京离婚律师说法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代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指导您尽快解决离婚纠纷,尽量多分财产,确立子女抚养优势,财产分割方案,力求将离婚案件带给双方、子女及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南京离婚律......



·单位未交付劳动合同合法吗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必须的,然而,有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便把劳动合同收走了。那么,单位未交付劳动合同合法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一、单位未交付劳动合同合法吗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


·债权债务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债权债务成立的后果是什么?一、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


·怎么判断二手房产权是否有问题
      近期时常发生二手房诈骗的情况,主要是购房者支付了二手房价款之后,却发现对方关于二手房的产生是有问题的,从而导致自己也无法获得二手房的产生。那现实中,应该怎么判断二手房产权是否有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么判断二手房产权是否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劳动合同法裁员的情况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工伤赔付,请问工伤保险中的赔偿里讲的\"按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指的是底薪
·工伤赔偿,工伤鉴定是七级
·工人受伤,该承担多少责任啊?
·律师们好,我是个按照农村风俗举办过婚礼的人,已四个月未来得及去办理结婚登记,她起
·你好:我是小区业主,因物管服务不到位我们拒绝了交物管费,可物管不但停了我楼梯间门前的电,还把1
·关于工程承包合同违约的赔偿问题
·驾驶员扣?2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
·被非法试验都不管请查处谢谢该怎么办陈官卫生院精神科误诊
·长沙市经济适用房转商品需要补交多少钱
·亲人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现在在广东肇庆端州区看守所,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后多长时间才会有
·一般打官司钱交了有没有法院传票


推荐律师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工伤赔付,请问工伤保险中的赔偿里讲的\"按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指的是底薪
·工伤赔偿,工伤鉴定是七级
·工人受伤,该承担多少责任啊?
·律师们好,我是个按照农村风俗举办过婚礼的人,已四个月未来得及去办理结婚登记,她起
·你好:我是小区业主,因物管服务不到位我们拒绝了交物管费,可物管不但停了我楼梯间门前的电,还把1
·关于工程承包合同违约的赔偿问题
·驾驶员扣?2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
·被非法试验都不管请查处谢谢该怎么办陈官卫生院精神科误诊
·长沙市经济适用房转商品需要补交多少钱
·亲人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现在在广东肇庆端州区看守所,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后多长时间才会有
·一般打官司钱交了有没有法院传票

热门城市

·临汾律师
·
常德律师
·
来宾律师
·
金山区律师
·
淮北律师
·
延边律师
·
博尔塔拉律师
·
揭阳律师
·
迪庆律师
·
大同律师
·
新疆律师
·
东丽区律师
·
云浮律师
·
黑龙江律师
·
静安区律师
·
阜新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