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相信很多车主都是遇到过,其中也常常发生纠纷,双方的争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交通事故相信很多车主都是遇到过,其中也常常发生纠纷,双方的争执并不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要跟交警沟通说明案发当场的详细情况,但对方不承担责任,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解决,那么交通事故后对方不肯去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不肯去处理怎么办

1、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4、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 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五)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或者法医确认,并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构等有停尸条件的场所。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查工作。

第三十三条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

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现场勘验、检查。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十四条 痕迹、物证等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改变、毁损、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对涉嫌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驾驶车辆的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等检材,送交有检验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员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不具备抽血条件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

第三十五条 交通警察应当核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对在现场发现的交通肇事嫌疑人,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第三十六条 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交通警察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现场遗留物品能够当场发还的,应当当场发还并做记录;当场无法确定所有人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待所有人确定后,及时发还。

以上就是有关交通事故后对方不肯去处理怎么办的详细介绍,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纠纷是很难处理的,但是当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冷静,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采取影响自己权益的行动,那样会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随着车辆的增多,各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导致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
      随着车辆的增多,各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导致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确定双方的责任,需要交警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于一些人为的因素使得承担责任的一方往往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面的我们就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时间。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时间《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


·打官司应该由谁来交诉讼费?
      打官司应该由谁来交诉讼费?就民事纠纷需要打官司的,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需要递交起诉状,然后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诉讼费。但是,打民事官司应该由谁来交诉讼费呢?是不是原告交了,就由原告承担?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


·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 是否要给临时工买保险
      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是否要给临时工买保险?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是否要给临时工买保险临时工需要交纳社保吗?临时工往往是指那些非正式雇佣的劳动者,一般是一天结一次工钱。对于,这样的劳动者,单位是否有必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呢?而临时工又是否要缴纳社保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经交通局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确认双方的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经交通局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确认双方的责任,但是责任方一直拖着不处理不想赔偿,这对受害人来说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无责任方该怎么办,交通事故处理是否有时效,下面由我们为您分析下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处理无责任方怎么办以及交通事故处理时限。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处理无责任方怎么办最重要的是......


·交通事故误工费天数怎么计算
      在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赔偿的时候,需要知道具体的误工天数以及赔偿对象的误工收入,否则的话就无法计算出最终的误工费赔偿数额。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误工费天数是怎么计算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天数怎么计算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


·旅游纠纷找哪个部门,旅游纠纷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旅游纠纷找哪个部门,旅游纠纷发生的原因是什么?一、旅游纠纷找哪个部门旅游时发生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您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方法维权。消费者与旅行社一旦发生纠纷时要注意维权方式。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协商;(......


·网贷可不可以不还?
      网贷可不可以不还?说到网贷,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这是一种相对比较新的贷款的方式,我们在进行网贷的时候,相对其他的贷款的方式是比较方便的,也是比较快捷的。可是,网贷可不可以不还呢?其实,如果我们一直逾期不还的话,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的。  《......


·故意伤害罪有什么证据?
      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的,最终想要定故意伤害罪,那么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不过,您知道故意伤害罪有什么证据吗?证据的缺少,最后可能就会让罪犯逍遥法外。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重伤或......


·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这个社会,是一个科技进步、人流发展的文化社会,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美好的家庭生活,但是也同样存在婚姻不好的家庭,便会出现离婚现象,那么离婚经常会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这是个比较大的问题,许多当事人经常会考虑要找律师进行理事,那么,离婚财......



·武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肖律师从轻辩护主犯获轻刑一年
          武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肖律师从轻辩护主犯获轻刑一年    案情简介:2014年底至2016年6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伙同老乡等几十人在武汉东西湖区组织传销组织,涉案人数及金额巨大。后其家属聘请武汉专业刑事辩护律......


·保定李庆律师成功辩护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二审发回重审
      某某故意杀人一案经保定李庆律师辩护二审发回重审。    量刑参考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要求:贯彻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



·绩溪县看守所
    安徽省绩溪县看守所位于绩溪县华阳镇柏枝新村140号,是公安部授予的“二级看守所”。是绩溪县看守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绩溪县看守所限制自由,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绩溪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号,靠近泰山新村,俗称“南京市泰山新村看守所”,联系电话:025-110邮政编码:210032。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认定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认定是怎样的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认定是怎样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因与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法院通知形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


·醉酒驾驶的标准是怎样的
      醉酒驾驶的标准是怎样的一、醉酒驾驶的标准是怎样的新标准则详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或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


·土地使用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土地使用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一、获得土地的方式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交通事故相信很多车主都是遇到过,其中也常常发生纠纷,双方的争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导致脚趾骨折可以定残吗?
·外债纠纷起诉要回外债
·单位有权扣留我的档案吗?
·我是民间借高利贷,本金及高利息全部还完,这三内有被放高利贷的人挣去三百多万这样是
·老板拖了好几个月的工资不发,我现在辞工了,他工资也不结,说什么尾款没到。
·你好,我是刘安,,关于陈建勋欠我的劳动报酬的案子,法院已经调
·舅舅工伤身亡,按照法律规定,外婆拿到5%的赔偿金,但是舅妈在没有见证人请问这个协
·我在中午下班回家吃饭路上被一辆出租车撞伤,左锁骨粉碎性骨折和
·我有个债务官司想咨询一下
·问问我们上个月已经办好了房产抵押贷款手续房产中介不给我们购房合同我们要怎样才能拿
·我的婚姻是涉外的 可以离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不能买


推荐律师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交通事故导致脚趾骨折可以定残吗?
·外债纠纷起诉要回外债
·单位有权扣留我的档案吗?
·我是民间借高利贷,本金及高利息全部还完,这三内有被放高利贷的人挣去三百多万这样是
·老板拖了好几个月的工资不发,我现在辞工了,他工资也不结,说什么尾款没到。
·你好,我是刘安,,关于陈建勋欠我的劳动报酬的案子,法院已经调
·舅舅工伤身亡,按照法律规定,外婆拿到5%的赔偿金,但是舅妈在没有见证人请问这个协
·我在中午下班回家吃饭路上被一辆出租车撞伤,左锁骨粉碎性骨折和
·我有个债务官司想咨询一下
·问问我们上个月已经办好了房产抵押贷款手续房产中介不给我们购房合同我们要怎样才能拿
·我的婚姻是涉外的 可以离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不能买

热门城市

·朔州律师
·
潮州律师
·
烟台律师
·
福州律师
·
南川区律师
·
雅安律师
·
铜川律师
·
七台河律师
·
苏州律师
·
双河律师
·
丹东律师
·
乌兰察布律师
·
郑州律师
·
南岸区律师
·
绥化律师
·
五家渠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