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目的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目的是什么

当一个公司成立的时候,不管您公司属于什么类型,都需要有合同,相应的就有合同管理制度,国家为了避免合同管理制度的混乱,规定了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以及办法。那没今天,我们就和各位来探讨一下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一、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目的是什么

1、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对公司的正常运行,优化管理有作用。

2、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民法典》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制度目的从大的范围来说,就是让每个公司在管理合同的时候不会规章制度混乱,国家在制定了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以后,每个公司只要按照对应的制度进行合同管理就可以了,从而良好的规避了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混乱情况。

...

·融资居间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融资居间合同格式是怎样的融资居间合同范本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地: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地: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金投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技术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技术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工作中,当您碰到一些难以解决的专业问题时,外包公司可以很好的为您解决技术难题。同时,为了合作顺利进行,双方往往也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那么,技术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技术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总结技术服务项目内部定价程序的第一步,是......


·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一、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


·合同法的第三人撤销权
      合同法的第三人撤销权一、第三人撤销权有哪些情形关于善意第三人撤销权。《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法》第47条第2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


·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含税与不含税有区别吗
      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含税与不含税有区别吗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含税与不含税有区别吗?有区别。含税价是指商品报价中包含了税收(一台电脑含税报价7280元,包括电脑价格7000元,加4%税金280元)。不含税价是指报价中不含税收(一台电脑不含税报价7000元)。在平常的术语上,销售收入是含税收入,而销售额则是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大,把......


·遇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在楼市一片欣欣向荣的背后,因房产问题维权的事件也接连不断,定金不退、建筑质量问题、产权证办理难、面积缩水、楼盘虚假宣传等等现象层出不穷。那么,遇到房产纠纷怎么办呢?在鱼龙混杂的房产交易市场中,为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免遭损害,购房者遇到房产纠纷......


·民事案件能否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
      民事案件能否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我国法律、法规对有关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并不多见,多数散见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但是司法解释通常以复函、通知等形式发布,以至于很多基层法院的法官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造成了适用法律错误,从而导致了案件在二审时......


·医患纠纷调委会职责是什么?
      医患纠纷调委会职责是什么一、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二)向患者及其家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咨询;(三)负责调处辖区内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四)协助处理医疗......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条件是什么?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条件是什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并不是每一个建筑公司都有资格申请的,需要满足相应的资质才可以总承包整个房屋建筑工程,那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条件是怎样的?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房屋......



·婚姻家庭、继承遗产、抚养收养案件广州律师维权热线
      离婚的程序有那些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均已达成一致的可以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如果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者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能采取......


·汉中刑事辩护律师白清忠成功将故意杀人罪上诉案辩成故意伤害罪
      案情简介被告人张某甲与被害人吴某某系夫妻..。2013年7月25日早晨6时许,被告人张某甲在高川镇罗贯沟村自己家中起床后准备洗漱,发现自己装在裤子口袋内的三千元左右现金少了一千多元,便返回二楼卧室叫醒被害人吴某某向她要钱,吴某某提出要张某甲把结婚......



·南京遗产律师
    南京遗产律师解决遗产继承权、房屋遗产继承、遗产继承顺序、遗产信托等纠纷问题,提供全面的南京遗产继承权、房屋南京遗产继承、南京遗产继承顺序等纠纷问题:离婚、继承纠纷、公司法纠纷、房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财产的继承有哪些方式?......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电话、刑警大队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刑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怎么联系?最新电话号码大全。提供江苏省看守所电话、南京市一看、二看、三看、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看守所电话等,南京刑事律师......



·可以延期举证期限的情形
      可以延期举证期限的情形一、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这是举证期限的延长的必备条件。所谓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指当事人及其律师因客观的、无法克服的困难,不能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收集和向法院提交证据。其困难可能是证人外出尚没有......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怎么办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怎么办现在绝大多数的公司都是选择的出租写字楼作为办公地或注册地,这样就会面临租房到期的问题,那么您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该怎么办呢?来帮您寻找解决途径。一、注册地址到期的影响公司注册地址到期却没有及时办理相应的手......


·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书
      申诉人:A,男,××岁,×族,××市××公司员工,住××市××路×楼×号。被申诉人:B,男,××岁,×族,本市人,××厂工人,住××市××路××号。申诉人因B伤害一案,不服××区人民检察院××年××月××日作出的[1998]×字第×号不起诉决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目的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們可以拿到轉讓費媽,8/8到期的租賃合同
·坐公交车被同排座位一个男的动手骚扰,我该采取什么措施?
·我是受的锁骨骨折这样的伤可以像公司要赔偿吗?能赔偿多少钱san
·我的工伤残级待遇还能否得到?
·两位80高龄的老人,有3个儿子,但是都不承认抚养怎么
·我爸爸跟他老板一起喝酒吃饭,期间我爸爸提出加薪,老板不满,骂
·离婚房子给孩子是不是要把房产证过户给孩子名下
·朋友欠钱 没有钱还 有借条
·如果他自首是不是一定就缓刑
·就是大概情况这样,男方今欠债,男女双方三前已经离婚, 为了防止房屋拍卖除了交易
·离婚孩子抚养,你好,你好,我离婚两年,有个儿子,当时离婚是协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诉状怎么写,需要什么材料


推荐律师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我們可以拿到轉讓費媽,8/8到期的租賃合同
·坐公交车被同排座位一个男的动手骚扰,我该采取什么措施?
·我是受的锁骨骨折这样的伤可以像公司要赔偿吗?能赔偿多少钱san
·我的工伤残级待遇还能否得到?
·两位80高龄的老人,有3个儿子,但是都不承认抚养怎么
·我爸爸跟他老板一起喝酒吃饭,期间我爸爸提出加薪,老板不满,骂
·离婚房子给孩子是不是要把房产证过户给孩子名下
·朋友欠钱 没有钱还 有借条
·如果他自首是不是一定就缓刑
·就是大概情况这样,男方今欠债,男女双方三前已经离婚, 为了防止房屋拍卖除了交易
·离婚孩子抚养,你好,你好,我离婚两年,有个儿子,当时离婚是协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诉状怎么写,需要什么材料

热门城市

·红桥区律师
·
孝感律师
·
吕梁律师
·
武清区律师
·
固原律师
·
绍兴律师
·
福州律师
·
路环岛律师
·
天水律师
·
长寿区律师
·
衡水律师
·
商洛律师
·
万州区律师
·
静安区律师
·
锡林郭勒律师
·
万宁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