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全文的内容有哪些?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
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
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
交通事故(以下简称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
交通事故,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火车与车辆、行人在铁路道口发生的
交通事故,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公安部是国务院处理
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
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第五条 公安机关处理
交通事故的职责是:处理
交通事故现场、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处罚
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第六条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
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
第二章 现 场 处 理
第七条 发生
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八条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第九条 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
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
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它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条 在追缉
交通事故逃逸者或者抢救伤者等紧急情况下,交通警察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用后立即归还。对造成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折价赔偿。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的道路状太等,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行进检验或者鉴定。检验或者鉴定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时扣留
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立即归还。
其他任何单位和人个不准扣留
交通事故车辆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也不准扣留交通车辆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货物
第十三条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
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
交通事故车辆.
第十四条 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法定
保险的行政区域发生机动车
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由当地中国人民
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一
医疗费、死者的丧葬费。中国人民
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者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第十五条
医疗单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
交通事故的伤者,并如实向公安机关提借
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
殡葬服务单位和有停条件的
医疗卫生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
交通事故的尸体,应当按受代存。
公安机关应当协助上述单位收回抢救治费和尸体存放费用.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
交通事故的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备,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第三章 责任认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查明
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
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
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
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与
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
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
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
交通事故责任。
第十八条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第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
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
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
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
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
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
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
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第二十条 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
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交通事故责任感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三条 造成
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弄事责任:老大哥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四条 造成
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符合下列第一,二项的,处十晶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一百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付合下列第三,四项的,处十日以下
拘留学生或者五十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罚款:符合下列第五,六项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二)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三)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四)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
(五)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
(六)造成轻微事故,负有
交通事故责任的.
对前款第一,二项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扣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五条 发生
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逃逸:
(二)破坏,造现场,毁灭证据:
(三)隐瞒
交通事故真相:
(四)嫁祸于人:
(五)其他恶劣行为.
第二十六条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晶起生效.被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基于
交通事故现在几乎已经成为了伤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第一意外事故,还有就是很多受害者面对突如其来的
交通事故,根本就是手中无措的状态,因此,为了便于大家面对
交通事故能有一个相对理智的心态,国家专门出台的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大家要了解一下。
...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处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肇事者在事故中承担何种比例的责任,是否存在逃逸,是否因其逃逸而致人死亡,是否存在醉驾或者无证驾驶……1、《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无证驾驶撞车怎么处罚
不少人都有借车给朋友开的情况,甚至是还没拿驾照的朋友,当然也有不少人买车还没拿驾驶证,也就是不具有驾驶资格,就敢贸然的驾驶机动车上路。这种无证驾驶的情况,假如撞了车,出了交通事故会怎么处罚呢。就我国关于驾驶机动车的相关规定来看,开车必须通过考试取得交警部门派发的合法驾驶证,无证驾......·
道路交通评残标准有哪些?
道路交通评残标准有哪些?一、道路交通评残标准有哪些?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
小汽车超员怎么处罚,机动车扣分规定是怎么样的
超员,在道路上是非常容易看见的,原因无外就是为了多赚点钱,有的是亲朋好友多了,就想一次性拉完所有人。我国对于小汽车超员是有处罚的,那么小汽车超员怎么处罚?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小汽车超员怎么处罚?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
罚金是什么意思 刑事罚金如何执行
罚金属于刑事处罚附加刑中的一种,同时也是财产刑中比较重要的一种。而法官在对罪犯判处了罚金之后,那跟着就是对罚金执行的问题了。不过此时您知道刑事罚金如何执行吗?在执行的过程中又涉及到哪些问题呢?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一、罚金是什么意思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
离婚协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的夫妻对于离婚有一个误解,认为只要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这份协议就是有效力的,双方就等于是离婚了,其实不然,那么离婚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了,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一、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
非法集资主要罪名有那些?
非法集资在生活中不是很常见,但是如果受害者一旦遇到非法集资因为没有防范而掉入集资的陷阱那么轻则伤财重则倾家荡产,所以对于非法集资的组织人员法律上也会严重的进行打击,那么非法集资主要罪名是什么呢?一起在本文中了解一下吧。一、非法集资主要罪名有那些?根据我国刑法......·
劳动者的加班时间有没有限制
劳动者的加班时间有没有限制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且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加班的时间上,一般每日不超过一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过......·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也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房价比较高昂。刚去北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也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房价比较高昂。刚去北京工作的人很难买到合适的房子,这时候可以用租房来解决住的问题。租房子过程中有一些注意事项,可以预防以后会产生纠纷。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北京租房需要注意什么。北京租房需要注意什么:一、租金低于市场价当......·
强迫交易罪可以取保吗以前被刑拘过
强迫交易罪可以取保吗以前被刑拘过可以。具体情况如下: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其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其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法律定义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接标的物后,分若干批次付清标的物总价款或者买受人先分批支付一定的货款后出卖方开始分批供货,但在买受方收取全部货物后的余款起码还应分两次付清的买卖合同。《合同法》规定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一、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买受人支付......·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许多职业由于其特殊性,从业者会有患职业病的风险,如劳动者会由于长期在粉尘较多的环境下工作而出现与肺部功能受损相关的疾病,这些职业病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应认定为工伤,这在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中作了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一、......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搬迁新址、电话、地址导航
2021年1月1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将整体搬迁:一、新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法检大......
<{{keyword}}>
吸毒成瘾多少周岁以上必须强制戒毒?16周岁以上的必须强制戒毒,根据《禁毒法》第三十九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在计算机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者,依法享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属于开发者所有;但是,下列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应在合同中约定: 一.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 可以结合下列情形综合认定是否属于挂靠:(1)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参与招投标、与发包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挂靠人与被挂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