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是否合法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在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不断神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是否合法?都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这两个问题向您做一个简单介绍。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不可以继承的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由村民按户所有,宅基地的面积受到严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其特殊性表现为:
1、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禁止流转。
2、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集体成员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无需交纳相关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
3、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
基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性,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
二、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 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
以上是我们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是否合法问题的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继承人是非农业户口,那么他的继承问题就要比照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况来处理。


...

·立户管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立户管需要土地使用证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条:公......


·渑池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渑池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一、渑池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标准:每亩1.4万元。2、安置补偿费标准:每亩2.1万元,3、青苗补偿费标准:每亩0.1万元,4、地上附着物补偿:据实清点,安国家补偿标准补偿。5、农业人员具体安置途径:货币安置,被征地农民自主就业,安置补偿费拨付给本人。二、最新土地管理......


·芜湖住宅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芜湖住宅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进一步规范拆迁市场,保障市区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市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作如下规定: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一)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1、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根据被拆迁人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证明给予补偿安置。2、货币补偿。被拆迁人选......


·驻马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驻马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称28号文),进一步加强对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的管理,切实维护被占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个人三者的利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广东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具体有哪些内容?
      广东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具体有哪些内容?不管是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商品房、商业综合体建设,都会多少涉及到征地拆迁。每个省份都对征地拆迁出台了相关条例,那么广东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具体有哪些内容?现在由我们来做个介绍。广东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维护被征地农民集......


·诈骗罪有罚金刑吗,诈骗罪能判罚金吗
      在刑事处罚中,有的犯罪是即处罚了主刑,又有附加刑,附加刑一般就是处罚罚金或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那么诈骗罪有罚金刑吗?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诈骗罪有罚金刑吗《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


·汽车划痕险如何报?
      汽车划痕险如何报?要注意什么?汽车在使用过程中,难以避免地会发生被划、被刮的情况,如果报了汽车划痕险,则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那么如果报保险的话,汽车划痕险如何报?又是哪些需要注意的呢?我们为您搜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对您了解相关的信息有帮助。车......


·什么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况?
      根据行为人主观不同,可以将罪名具体划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其中,我国对故意犯罪的处罚是要比过失犯罪的处罚重的。那到底什么是过失犯罪呢?而过失犯罪又具体包括了哪些情况?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


·自然人股权转让需要持股人到场吗
      自然人股权转让需要持股人到场吗一、自然人股权转让需要持股人到场吗自己可以到场或者公证委托他人办理也可以。委托人公证委托时,可以将委托事项予以公证。这样受托人可以持公证书代替委托人进行处理事务。委托公证书是公证机关出具的只证明当事人委托......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被裁定自动撤诉后能否再次起诉
      被告杨某一直以四川省华蓥市xx有限公司名义对外承接工程项目,被告杨某与四川省华蓥市XX有限公司属挂靠..,杨某曾向该公司借款20万元,用于工人工资发放,双方同时约定,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将工程款打入该公司账户后,由该公司扣除以抵消借款的20万元,直至......


·酒驾与醉驾的区别以及如何处罚
      酒驾与醉驾的区别以及如何处罚          醉驾将以危险驾驶罪量刑    对于醉驾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婚姻律师为南京离婚人士提供专业的婚姻纠纷解决方案,包括: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庭暴力、婚姻继承、离婚律师费标准、涉外离婚等。南京离婚律师咨询解答婚姻家庭法律疑问,熟知南京市各级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善于处理离婚房产分割......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公有房屋拆迁有什么注意事项
      公有房屋拆迁有什么注意事项公有房屋越来越普遍,公有房屋拆迁问题也是最多的。由于此时房屋的性质与私房不同,因此在进行拆迁补偿的时候,就需要当事人能够更加的小心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到底公有房屋拆迁有什么注意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公......


·2023最新工业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最新工业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在这个社会上,随着城市的不段进步,越来越多的城市以工业化居多,但是为了规范工业化厂家的正常轨道以及正常发展,当时我们在需要购买或者销售工......


·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区别大吗?
      劳动者通过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就标志着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随之消失,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区别大么?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划分为哪些情况?我们整理了劳动法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学习了解下。一、解除劳动合同和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是否合法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亲戚,不知道犯什么罪,被收到高凌区
·我老公在那上班,因于人打架进xx,可我们于当事人已私了,为
·江苏泰州兴化地区劳动纠纷
·离婚事件,对方向法院提出诉讼,理由不真实,不作为离婚理由
·请问一下我们扬州地区对双倍工资的时效性
·夫妻之间发现了妻子出轨,男方上诉法院要求离婚,法院怎样判
·江苏省南通市女职工人流休假天数是多少
·离婚诉讼和户口回迁的问题
·我在上班的路上被车碰了,怎么办?
·以后我是否还能享受失业?
·何律师您好,我在辽宁鞍山,我的孩子触碰到了法律问题,因为从来
·你好,我的车追人家尾了,然后s店定损,就前保险杠,跟中网要换。大灯雾灯没坏也报定损了,总共发了3


推荐律师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亲戚,不知道犯什么罪,被收到高凌区
·我老公在那上班,因于人打架进xx,可我们于当事人已私了,为
·江苏泰州兴化地区劳动纠纷
·离婚事件,对方向法院提出诉讼,理由不真实,不作为离婚理由
·请问一下我们扬州地区对双倍工资的时效性
·夫妻之间发现了妻子出轨,男方上诉法院要求离婚,法院怎样判
·江苏省南通市女职工人流休假天数是多少
·离婚诉讼和户口回迁的问题
·我在上班的路上被车碰了,怎么办?
·以后我是否还能享受失业?
·何律师您好,我在辽宁鞍山,我的孩子触碰到了法律问题,因为从来
·你好,我的车追人家尾了,然后s店定损,就前保险杠,跟中网要换。大灯雾灯没坏也报定损了,总共发了3

热门城市

·庆阳律师
·
四川律师
·
氹仔岛律师
·
云南律师
·
广元律师
·
包头律师
·
南岸区律师
·
珠海律师
·
合肥律师
·
双鸭山律师
·
徐汇区律师
·
昭通律师
·
宿州律师
·
中南美律师
·
晋中律师
·
亳州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