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涉嫌寻衅滋事罪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为保护公共秩序,避免发生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同时也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刑法》规定了寻衅滋事罪。那么要是行为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可能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涉嫌寻衅滋事罪可能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述这种量刑发布了量刑指导意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3个月拘役至1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从上述规定,我们不难看到,犯罪情节的轻重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影响很大。这也直接体现在,我国2011年修订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修正案直接在规定该罪的法条中增设了第二款,规定“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寻衅滋事罪的最高刑要由原来的最高5年提高到10年,条件是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达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
二、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所谓寻衅滋事罪,是指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并且具备法定应惩处情形的行为。并非所有的寻衅滋事都会被定罪,也就是说,寻衅滋事罪有一定的立案标准。
根据2008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也即是说,只要寻衅滋事达到上述任何一项的程度,即可立案追诉。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在第二项中增加了“恐吓他人”的规定,也即如果采用恐吓他人的手段情节恶劣的,也属于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是从之前的流氓罪里面分解出来的一种具体犯罪,从刑法的规定中可以知道要是行为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话,那么将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希望我们整理的内容,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

·绑架后重伤如何定罪处罚
      绑架犯罪的过程中往往还伴随着暴力行为,而这里的暴力强度是很大的,严重的甚至可以造成被害人的死亡。而要是绑架后重伤如何定罪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行为人在实施绑架过程中,只要造成被绑架人死亡的,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也不论客观上采用何种手段,都......


·可以对诈骗罪处缓刑吗?
      很多犯罪分子在法官最后判刑的时候,都希望能够适用缓刑。但也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能适用缓刑,那么可以对诈骗罪处缓刑吗?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


·发生轻微伤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现在有很多人与人争执后,发生轻微的擦伤,有人会把这种轻微擦伤放大话,小则要求高额赔偿,大则形成别人口中的故意杀人罪,那么发生轻微伤构成故意杀人罪吗?我们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一、轻微伤构成故意杀人罪吗?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


·票据诈骗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
      票据诈骗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犯罪。那么究竟是哪些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


·App泄露个人信息是否构成犯罪?
      前段时间App泄露个人信息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由此,人们开始关注网络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同时,国家也对网络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予以了高度关注,接连修改法律,发布司法解释来保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下面就来跟随我们一起学习相关的法律规定。一、App泄露个人信息是否构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二百......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宅基地的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准的或者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载明的面积进行认定。(二)宅基地上房屋的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准的或者具有完整宅基地批准手续载明的面积为基底面积,......


·汇票承兑日期到期是什么?
      汇票承兑日期到期是什么时候?该怎么处理?时下,一些企业人士手中都有一张承兑汇票。平时不大关心,忽然有一天听说承兑汇票到期会怎样怎样。这下才如梦初醒,着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到处打听汇票承兑日期到期是什么时候,该怎么处理?我们下面就为您解答一下......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内容?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内容?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还是有一定的变化。征地补偿费是当地政府按照近年情况确定的,详情咨询当地国土部门的,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也是根据国家的大政方针。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


·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有哪些?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有哪些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1)诉讼地位平等,也就是诉讼权利和义务平等。诉讼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虽有原告、被告、第三人等不同的诉讼称谓,但在有关......



·柳州罗海华律师对离婚案件的感悟
      专业离婚案件律师解读离婚案件您关心的问题致委托人:当您的婚姻出现感情破裂问题,您需要离婚,或者对方要求离婚,双方在争执不下时,请您看一下我下面说的话,也许对您有帮助与指导。本律师办得最多的就是离婚案件,离婚案件中,每个案件当事人与我......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他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要钱策略
      借钱时是孙子,还钱时是老子。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现结合自己办案的经验和大家谈谈怎么把钱要回来。、      要带的东西:起诉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对方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欠条或借条、银行转......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余粮村晓庄186号(已经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公交线路:可以从南京火车站乘坐36路,经过10站,到达小卫街站,乘坐315路,经过7站,到达五百户立交桥站,步行约220米,到达玄武......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于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位置比较偏辟,周围都是农田菜地,可以从大明路进去,或者从南边岔路口宏运大道向北进去,大约2公里左右,如果需要刑事律师帮助,可以联系律师帮助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



·民法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规则具体是什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往往都会进行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但是,很多朋友都不知道进行交通事故责任判定的标准是什么?然而,了解交通事故责任判定规则对广大司机朋友来说是十分有必要的。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


·股东知情权能否由他人代理
      股东知情权能否由他人代理股东知情权是指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资料、账簿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活动的权利。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涉嫌寻衅滋事罪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您好,李律师,我想向你请教下一些刑事事件,看到信息麻烦您请回
·关于离婚,本人因婚后感情不和而有外遇同居多年去年起诉离婚法院不允离婚请问现在本人
·想咨询下,看看能有多大可能判缓
·甲方没告知我把我所租房屋出售该怎么赔偿san
·我这边一周前在医院工作时,和一起工作的发生了口角,我推了他一
·合同解除的认定及后期利润分配
·我是男方,领证以后我父母付首付买了套房子,合同上是我俩的名字,贷款也是我用公积金
·醉酒肇事后。逃逸、并拒承认是自己开的车
·婚姻家庭,夫妻还没离婚之前共同买了一套房子
·朔州市三阴县看守所具体地址
·公司的司机偷卖油是否犯罪
·要承担什么责任吗,我的一个朋友


推荐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您好,李律师,我想向你请教下一些刑事事件,看到信息麻烦您请回
·关于离婚,本人因婚后感情不和而有外遇同居多年去年起诉离婚法院不允离婚请问现在本人
·想咨询下,看看能有多大可能判缓
·甲方没告知我把我所租房屋出售该怎么赔偿san
·我这边一周前在医院工作时,和一起工作的发生了口角,我推了他一
·合同解除的认定及后期利润分配
·我是男方,领证以后我父母付首付买了套房子,合同上是我俩的名字,贷款也是我用公积金
·醉酒肇事后。逃逸、并拒承认是自己开的车
·婚姻家庭,夫妻还没离婚之前共同买了一套房子
·朔州市三阴县看守所具体地址
·公司的司机偷卖油是否犯罪
·要承担什么责任吗,我的一个朋友

热门城市

·陕西律师
·
孝感律师
·
巫山县律师
·
滨州律师
·
安庆律师
·
陇南律师
·
静海区律师
·
乐东律师
·
怒江律师
·
鹤壁律师
·
邯郸律师
·
永川区律师
·
邵阳律师
·
承德律师
·
安阳律师
·
遵义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