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抢劫罪的犯罪主体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抢劫罪的犯罪主体属于其构成要件当中的一部分内容,在对抢劫罪进行认定的时候,就需要考虑行为人的具体情况,如果不满足犯罪主体要求的话,那么就是不构成抢劫罪的。那到底抢劫罪的犯罪主体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抢劫罪的犯罪主体满足什么条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二、抢劫罪的其他构成要件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主体要满足的条件是年龄上已满14周岁,精神方面正常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如果你还想了解对抢劫罪量刑处罚的内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深圳律师。


...

·单方型聚众斗殴罪是如何处罚的
      什么是单方型聚众斗殴罪呢?这其实就是指在聚众斗殴的当事人中,一方人数较多,而一方人数较少的情况,即一方人数不足3人。即使是这样的情况,在构成了聚众斗殴罪后,也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单方型聚众斗殴罪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方型聚众斗殴罪如何处罚根据我国刑法,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


·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诈骗罪就其诈骗金额数量的多少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种类。在这三大种类中要数“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情节最为严重。那么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是什么呢,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档次是什么?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做出解答。一、诈骗罪数额特别巨......


·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
      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则可以被减刑,当然也是有可能被假释的,这样就不用被关押的监狱等场所。那罪犯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罪犯......


·提出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谁?
      提出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谁?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在“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涉及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内容及规范。因此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公平公正,我们应当尽快建立我国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制度。那么,刑事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谁,应在什么时间提出异议呢?以及如何确定管辖权?下面就让的......


·新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的盗窃犯罪率并不低,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民收入有所增加,但有些人还是会因一时拮据或偷盗快感等走上盗窃之路。对于偷盗行为视为不耻,一旦被抓获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新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


·什么是遗嘱执行?
      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遗嘱本身是一份静态的法律文书,而遗嘱的执行则是动态的过程,对于落实遗嘱内容,实现被继承人的愿望,保护继承人与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具......


·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而在房地产行业中,也有关于合同管理方面的制定,对房地产合同做出要求。下面,我们带来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供你参考。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总则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规避应如何做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规避应如何做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规避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票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国税总局的说法,为配合我国企业改制和鼓励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报国......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需要向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除了人身伤害的医疗费之外,还有误工费用等,都是为了补偿受害者的损失,保障受害者的权益,但是很多人不了解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接下来,我们将对此进行简单的介绍。一、伤残等级划分依据伤残......



·石景山房产纠纷首选原江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帮你解决一切房产纠纷房子给人们的意义不仅仅是遮风挡雨的地方,对于中国人来说房子给人们的感觉就是家的感觉。当人们还小的时候会在一起共同居住,当自己的兄弟姐妹长大成人之后就需要面对分家的问题,有的时候老人分配不均就会产生家庭矛盾,......


·房产纠纷律师:二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摘要:现实生活中租房的现象非常的,许多房屋在租房时是会出现二房东的,那么二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吴丁亚律师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案例......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邮政编码210036,原名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南京刑事律师前去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无罪罪轻、缓刑辩护等。★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在哪里?公交地铁怎么乘?自己驾车怎么走?
    南京市看守所怎么走?南京市..看守所在什么地方?南京市看守所公交直达是江东门纪念馆站或者云锦路站,途径公交车:7路37路61路63路161路166路y7路夜间,或者地铁2号线的云锦路站2号出口。律师提示:南京市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去......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
      夫妻的财产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实际中有的夫妻为了把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分的明确,就会在婚内签订一份财产协议,那么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只要是双方真实......


·大家可能通过新闻媒体有了解到,国家已经加大力度治理环境问题,
      您可能通过新闻媒体有了解到,国家已经加大力度治理环境问题,划定了生态污染红线,如果企业的生产活动对环境造成污染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严厉处罚。如果企业造成的污染问题侵犯了其他人的利益,被侵权人是可以获得赔偿的。那么,您是否知道环境污染侵权指的是......


·假释期间能办理护照吗,怎么办理
      说到假释期,相信您都听说过吧,假释期是对犯罪分子制定一定的假释期进行考察,但是,在假释期的犯罪分子的权利是和普通的公民的权利是有不一致的地方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假释期间能办理护照吗相关的知识。一、什么是假释期?假释考验期......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抢劫罪的犯罪主体要满足什么条件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什么时候会见,或者特殊情况下,能见不,他说来了也见不到,是怎
·疫情期间我向金禾石磨机械有限公司通过淘宝认识,通过微信购买了
·在父母的宅基地上拆旧建新如何写协议书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单亲妈妈可以把小孩送给别人/span>
·罚款是否合法?,我是人力资源部的
·安装自来水管乱收费用,我要投
·已婚男人和女人同居三,算违法吗
·你好我是离婚赡养费纠纷问题,我已经起诉了一个月了怎么还没
·你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现在拘留,可以罚款释放吗?
·现在离婚,向您了解一些婚姻法,然后请您当我的,辩护律师
·房子贷款有几个月没还,法院传票给到我后,我还了一万,家里出了点事怎么办?
·是否构成诈骗,您好!A联系了两个要办理正规重点大学入学的两个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


推荐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什么时候会见,或者特殊情况下,能见不,他说来了也见不到,是怎
·疫情期间我向金禾石磨机械有限公司通过淘宝认识,通过微信购买了
·在父母的宅基地上拆旧建新如何写协议书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单亲妈妈可以把小孩送给别人/span>
·罚款是否合法?,我是人力资源部的
·安装自来水管乱收费用,我要投
·已婚男人和女人同居三,算违法吗
·你好我是离婚赡养费纠纷问题,我已经起诉了一个月了怎么还没
·你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现在拘留,可以罚款释放吗?
·现在离婚,向您了解一些婚姻法,然后请您当我的,辩护律师
·房子贷款有几个月没还,法院传票给到我后,我还了一万,家里出了点事怎么办?
·是否构成诈骗,您好!A联系了两个要办理正规重点大学入学的两个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

热门城市

·马鞍山律师
·
上海律师
·
保山律师
·
崇左律师
·
大同律师
·
万盛区律师
·
海口律师
·
黄浦区律师
·
两江新区律师
·
贺州律师
·
湖州律师
·
台南律师
·
金华律师
·
静海区律师
·
台湾律师
·
忠县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