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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日常交际活动的丰富和应酬的增多,很多人碍于面子或者人情会在宴席中饮酒,认为自己酒量好能够继续开车回家而置他人的生命于不顾。自从酒驾入刑之后,这种行为虽然有所收敛,但是还会时常发生。那么,对于酒后肇事逃逸后自首应当如何处罚呢?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有问题要咨询?酒后肇事逃逸后自首应当如何处罚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自首,是刑法总则规定的量刑制度,对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个罪符合自首条件的情形普遍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依据这个规定,不论是不是酒后驾车,只要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就应当认定为自首,这一点法律上已经有明确规定,而不是《意见》作出的新规定。《意见》只能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刑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予以细化、明确和完善,而不能突破刑法的规定。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一、酒驾肇事后逃逸将处更重刑罚 将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的情形认定为自首,会不会在客观上鼓励肇事人逃逸?特别是酒后驾车肇事的,肇事后对其最有利的选择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难看出,刑法规定的精神并非鼓励肇事人逃逸,而是鼓励逃逸者积极投案。确切地说就是,在交通肇事后,首先鼓励肇事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从而获得认定为自首并在较大程度上从宽处罚的“宽大处理”,这是法律给肇事人提供的第一次“机会”。 如果肇事人逃逸,浪费了这次“机会”,法律就鼓励逃逸的肇事人自首,虽然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进行处罚,但仍可通过自首获得一定程度的“宽大处理”,这是法律提供的第二次“机会”。如果肇事人再次错失良机,仍没有自动投案,那么,在被查获归案后就没有“自首”这一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如果案件存在“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节,那等待肇事人的将是更严厉的惩罚。 所以即便肇事人系酒后驾车,在肇事后最有利的选择仍是及时自首,而并非先逃逸、待酒精浓度下降到无法测出之后再自首,因为酒后驾车是酌定从重处罚情节,逃逸是法定加重处罚情节,酌定情节对量刑的影响一般小于法定情节,肇事人为了逃避“酒后驾车”的酌定从重情节而造成“逃逸”的法定加重情节,可谓“得不偿失”。况且,即便肇事人逃逸,仍可根据其他证据认定其为酒后驾车,这样一来,量刑时既要考虑逃逸情节,又要考虑酒后驾车情节,对肇事人自然会判处更重的刑罚。 二、酒驾肇事逃逸后自首从宽幅度会从严掌握 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两者的刑罚幅度是完全不同的。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从宽处罚幅度,《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由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肇事人的法定义务,而肇事人没有履行义务,因此虽然可以认定为自首,但在决定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时要适当从严掌握,对于肇事人同时具有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从重情节的,在决定是否从宽处罚时更要从严掌握。 酒精检测不是认定酒后驾车唯一证据 酒精检测报告并不是认定酒后驾车的唯一证据。司法实践中,对于酒后驾车肇事后逃逸,一段时间后再投案自首,导致血液中无法检测出酒精的情形,如果有其他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肇事人系酒后驾车,例如,有多名证人证明肇事人曾在肇事前饮酒,或者发生交通肇事后现场目击证人或被害人证明肇事人身上有浓烈酒味,这些证人证言经庭审举证、质证后予以确认,那么,也能够认定肇事人系酒后驾车。 酒后驾车一般是酌定从重处罚情节 酒后驾车一般是酌定从重处罚情节,要依法从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系酒后驾车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在此情形下,酒后驾车就成了决定是否构成犯罪的定罪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法定刑幅度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可以看出,酒后肇事逃逸后自首,虽然一开始酒后肇事逃逸法律规定要给予重罚,但是之后的自首情节能够被认定为减轻刑责的依据,但是这不代表当事人可以很大程度上减轻,还要依据案件当时的情节,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结合认定。从法律上看,还是鼓励当事人自首的,如果不自首,肯定就从重处罚,最高可到死刑。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还没有文章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一、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1、当事人提出申请2、管理所收文3、管理所核准?4、登记或不予登记二、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申请资料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和《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向主管机关提...... ·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是什么 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是什么一、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1、发放快捷。个人质押贷款流程简洁,放款快捷为客户解决急用资金的燃眉之急。2、贷款额高。贷款金额最高可达质押凭证面额的90%,极大提高了资金利用率。3、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根据客户资信等情况,可以享受...... ·公司办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现目前,一些公司为了节约自己的办公成本,在寻找办公房的时候,一般会选择与一些房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的签订,关系到双方当事人今后的权利义务。那么,作为合同的承租方,该合同应该如何签订?以下是我们给您写一份公司办公房房租赁合同范本,希望能帮...... ·昆明晋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昆明晋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昆明晋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 ·保定李庆律师辩护重婚罪被免除刑事处罚 保定李庆律师接受李某某家属的委托,代理李某某重婚一案,经过阅卷开庭,同被害人及时调解,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后双方家属达成调解。加上本案的发生是由于民事离婚诉讼没有顺利解决双方的问题,导致本案的发生,综合考虑,积极辩护并参与调解,后被告人被判...... ·保定李庆律师成功辩护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二审发回重审 某某故意杀人一案经保定李庆律师辩护二审发回重审。 量刑参考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要求:贯彻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律师专业代理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索赔。南京专业交通事故索赔律师,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有独到的经验,尤其是交通保险理赔,提供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损害索赔,可成功后收取律师费......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企业经营需要向工商局申请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时对企业的 企业经营需要向工商局申请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时对企业的经营范围也一并做出了限度。随着企业经营的扩大发展或者是变更,企业的经营范围会有所改变,这是企业需要向颁发因营业执照的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的具体事宜最终批准需...... ·交五险一金有什么用,怎么用? “五险一金”对我们来说可能并不陌生,我们每个月的工资,一定有一部分被划扣缴纳了“五险一金”。然而,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五险一金”并不普及;同时,我国有着大量的无业人员,并没有缴纳五险一金。了解五险一金的作用,能够增加我国的五险一金普及率。...... ·什么是珍贵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四款【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 相关法律问答: ·儿子儿媳外逃父母及姐姐被抓合法? ·你好,引流违法吗?会怎么处理 ·就是说办工程没有做还千没有还钱我也没有钱能怎么样她告我诈骗罪能怎么处理 ·律师你好,咨询债务问题 ·我该什么办?,我1月10号已经到期了 ·三轮摩托车被盗二了,现在要消户应该怎么办 ·在农村购买集体土地建房需注意什么?应该怎签协议? ·民间朋友借袋债权债务 ·股东转让股权是内部自由转让么 ·我是河南省长垣县xx镇xx村人王xx,我和别人吵了两句嘴请问怎么办? ·在吗?我想咨询下关于我父亲出车祸赔偿的问题? ·开发商算违约吗,我2006年就买的房子.2007年接房装修.水电汽都没有.后来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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