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申诉效果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经常都可以看到,法院的判决下来之后当事人不服而提起申诉的情形,那么到底申诉有没有效果,刑事案件申诉效果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来跟您聊聊刑事案件申诉的相关知识,希望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申诉效果是怎样的

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进行刑事申诉之后,法院必须对申诉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因此,刑事案件申诉是有效果的,如果法院审查之后发现是原判决错误的,就会重新审查案件,这样可以避免冤枉犯罪嫌疑人。

二、刑事案件申诉应该注意什么

为依法保护申诉人正当申诉权,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稳定性、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对刑事案件申诉人应了解和注意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诉。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提出申诉应在什么时间范围内。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四)对刑事案件申诉有无次数限制。

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申诉人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仅就民事部分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申诉人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当且原审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申诉立案。除此之外,一般不予申诉立案。

(六)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是否停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不停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

(七)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八)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如何处理。

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如坚持无理申诉的,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予以驳回。

(九)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与再审立案是否相同。

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式案件进行申诉立案。申诉立案的刑事案件只有经审查后,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予以再审立案。

以上就是我们对于刑事案件申诉效果相关内容的解答,通过上述的内容可以看出,刑事案件申诉是有效果的,但是我们要知道,如果要进行刑事案件申诉,就必须要写申诉状才行,要是你不知道该如何写申诉状,可以委托网站的律师,让他们来替你书写。

...

·持枪抢劫杀人案如何定罪处罚
      在我们生活的社会上面,经常有一些犯罪行为存在在我们身边,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这些案件的处罚力度有多大,有什么处罚,该如何定罪,这些都是大部分人所想要了解的,生活中经常发生的持枪抢劫杀人案,同样也是我们要了解的一种,下面让帮我们介绍一下持枪抢劫杀人案如何定罪处罚。一、?持枪抢劫杀人案如何定罪处罚持枪抢......


·聚众斗殴罪最新司法解释
      聚众斗殴的行为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这种行为是很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的,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聚众斗殴罪的司法解释,对该罪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就在下面介绍了聚众斗殴罪最新司法解释的内容,供您阅读。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聚众斗殴犯罪行为人被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否应该支持的答......


·刑法修正案九的时间效力是多久?
      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颁布,不少新的罪名也随之出现在您的生活中。同时,不少朋友也十分关心《刑法修正案九》是否会对以前的行为进行处罚。接下来,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刑法修正案九》的时间效力吧。一、《刑法》的时效和溯及力《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


·抗税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抗税罪如何构成
      抗税行为,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这些都是属于法律规定的抗税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这方面的知识。一、哪些属于抗税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


·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中的证据规则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中的证据规则是什么相关法律规定第六十一条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办案活动中认定案件事实,应当以证据为根据。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指控犯罪时,应当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并运用证据加以证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遵循客观......


·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获得补偿吗
      关于员工辞职,可以分为主动辞职与被动辞职。其中主动辞职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而很多时候员工辞职的可以从单位那里获得一定的补偿,那要是员工主动辞职的话,这种情况下可以获得补偿吗?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获得补偿吗但若是用人单......


·代缴社保需要资质吗?
      一、代缴社保需要资质吗?代缴社保是需要资质的。开展社保代理服务必须具备的资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


·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一、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合同的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具有以下特征:(一)合同的解除适用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只有在生......


·民事最佳证据规则有哪些
      民事最佳证据规则有哪些有效的证据是司法案件审理能够顺利进行的有效保障,民事最佳证据规则是判断证据证明力的最重要的规则,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复印件。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



·本案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
      本案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2011年至2012期间,原告张某某出售一批PE水管给被告钱某,2012年5月23日双方结帐,被告向原告出具22万元欠条一份,欠条上方写明总欠款为22万元,下方注明该欠款分四期偿还,2012年7月30日支付5万元、2012年8月30日支付5万元、2012年9......


·金华市女律师积极参与企业法律服务
      金华市巾帼党支部志愿者服务队受邀参加了文化节,在短短的2个小时,律师志愿者共接待并解答了十余起法律咨询,涉及婚姻家庭纠纷,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家庭暴力如何救济,子女探望权如何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债务纠纷等,获得咨询者的好评。活动中还分发......



·扬州婚姻律师
    扬州婚姻律师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协议离婚、法院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婚姻财产、婚姻继承、子女抚养、离婚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涉外离婚等,扬州婚姻律师事务所的扬州离婚律师提供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法律......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提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交通案件诉讼代理、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等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为伤者提供......



·公司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


·当事人该怎样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该怎样解除收养关系?一、怎样解除收养关系?1、双方和平解除。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达成收养关系解除协议,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达成书面协议,并且根据不同方式确定的关系办理相应手续:收养关系是经民政......


·虽然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并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但此时劳动者也是
      虽然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并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但此时劳动者也是要给用人单位实际创造经济价值的,因此单位也应当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和约定的数额支付其相应的工资报酬。那实践中,单位应该怎么支付试用期的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刑事案件申诉效果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给看守所里面的人寄钱和物品走什么途径
·请问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单位垫?0万医药费,一审判决肇
·哺乳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关于名誉毁谤的问题,我在上海的一家西餐厅做调酒师
·怎么样判断法院民事调解书真伪
·非法经营罪能判刑吗?
·夫妻双方协议两个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支付抚养费每月5000。女方不想带两个孩子了只想要一个。家人都
·农村房屋产权的法律问题
·家庭爆力我该怎么办
·微信扣款说是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执行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放假了还有生活费


推荐律师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给看守所里面的人寄钱和物品走什么途径
·请问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单位垫?0万医药费,一审判决肇
·哺乳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关于名誉毁谤的问题,我在上海的一家西餐厅做调酒师
·怎么样判断法院民事调解书真伪
·非法经营罪能判刑吗?
·夫妻双方协议两个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支付抚养费每月5000。女方不想带两个孩子了只想要一个。家人都
·农村房屋产权的法律问题
·家庭爆力我该怎么办
·微信扣款说是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执行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放假了还有生活费

热门城市

·莆田律师
·
武威律师
·
黔西南律师
·
盘锦律师
·
新竹律师
·
可克达拉律师
·
晋城律师
·
贵阳律师
·
咸阳律师
·
松原律师
·
盐城律师
·
黑河律师
·
鹤岗律师
·
庆阳律师
·
六安律师
·
东营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