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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市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他在外面有了外遇,但他确给我写过一张保证书,当时他说和外面那个女的彻底断了但现在他后悔了要和我离婚我想知道无过错方要求精神赔偿的额度和我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是孩子,我因为我的父亲偷看我的社交软件和他起了争执。我拿着之前写的协议(有签字和手印)和他理论,然后之前口头定下的条件因为没有写上去他就不予承认,我就生气了。然后抄了...
·犯罪人能否带话出来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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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购买一套刚分下来的拆迁房,原来的房主说房屋产权证可以直接写我的名字,不用过户,一次性付全款给他,请问各位律师拆迁房房产证可不可能直接写成我的名字,如果可以,我能否办理...
·煤气中x能受理吗
·和一个香港人在一起后生了一个孩子.可是他不给名分怎么办.他有老婆的.
·我咨询土地纠纷案
·孩子几个月买的保险,三周多定的残疾,保险公司给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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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女子监狱,不是直系亲属能探视吗.
·离婚的时候法院判决,但并没有财产分割,只有我和前夫在场的情况下前夫逼我写了一分字据让我自动放弃房子,但没有证人也没公证,房子是婚后财产。现在我想起诉进行房产分割,可以分...
·口前看守所的电话号是多少.
·代写劳动合同
·喝酒了毁坏公物警察来出租屋抓提刀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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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水淹了,怎样理塔
·你好你是不是代理了双堆那边的离婚案
·你好!我儿子在饶州监狱到这个五月三十号就够三年半了,刑期就满了!可是儿子也不跟家里联系怎么办?
·你好。我是聋哑人。请发信息
·父亲单位福利房他兄弟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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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建的房子,然后村里分地基分给了我。我现在可以动这套房子吗.
·现公司发生转让,员工合同未到期,员工继续在该公司任职,但工作性质发生变化,未能得到之前的工作待遇,是否可以申请理赔."w990mamt20
·被人偷了1100怎么定罪
·我骑电动车行走到一路边停着的汽车旁边时,突然一个*开车门上车,这时车门正好撞到我的电动车,至使我的电动车失去控制,急速向路中央驶去,驶出几十米才刹住,致使我的左腿膝盖磕...
·我想知道我的孩子在不在雨湖区看守所里,还是在传肖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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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的弟弟的女儿的儿子跟我能结婚吗
·法医可以调查犯罪嫌疑人吗
 株洲市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

·一、离婚官司管辖地异议应该在哪里打官司?
    一、离婚官司管辖地异议应该在哪里打官司?离婚官司要在哪里打呢,是在女方那边还是在男方居住地所在地的法院呢,想要打官司必须要知道在哪里打官司才会被法院受理。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未超过一年的,由被告原...

·工程质量问题处罚金额有多少
    工程质量问题对于您生活的影响还是挺大的,那么工程质量问题处罚金额有多少呢?国家有关部门对于此类问题的处罚力度是较大的,因为这涉及百姓民生,关乎老百姓的住房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在社会上造成不小的恐慌,因此相应的处罚金额是不会少的。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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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刑诉法适用解释有哪些?
    对于生活中的刑事案件很多人在惶恐之余最想知道的就是如果抓到罪犯是如何对其进行处理,其实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犯罪者的罪行达到了刑法的标准那么是会严格的对其处理的,但是适用范围是什么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最高法关于刑诉法适用解释吧。最高法关于刑诉法适用解释第一章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意思?
    分部工程与单位、分部工程一样,都是诸多工程中会遇到的工程,为了使得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家住单位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在施工之前,整理各子工程的质量资料,虽然每天都有工程在实施,但是不少人依旧不知道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意思,所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一、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意思?分部工程主要是将单位工程按各个施工部分进行划分,主要材料包括了各个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表。在每一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中,都要填写单位工程的名称、施工单位,写明分部工程的名称、施工日期、工程量、评定日期以及各个单元工程的种类、工程量、单元工程个数、合格个数、优良个数,最后还需要质量监督机构的核定意见等。...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是什么?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

·车祸误工赔偿80一天的依据是什么?
    车祸误工赔偿80一天的依据是什么?车祸误工赔偿80一天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劳动者的工资在80一天的话,则是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赔付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根据新刑法对妨害动植物防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新刑法对妨害动植物防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新《刑法》对妨害动植物防疫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动植物防疫需要遵守的规定《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二条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依照本法规定实施检疫。第五条国家禁止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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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合怎么办
    约定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合怎么办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实行这样的做法: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较低的工资标准,而在工作中发放较高的工资。用人单位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想逃避法律规定的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加班费等责任。然而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二、订立劳动合同时薪水约定不明确如何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但有时不排除双方并未就薪水报酬做出具体约定,这时,该怎么办呢?《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除了有条件的限制外,此时由于是需要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因此也是有一定的程序要求。那到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二)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其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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