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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付后到银行按歇,因流水不够不给贷款,请问我的押金和首付款能退."w990mamt20
·路人行走,突然房屋倒塌造成两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事后,房主逃逸,政府办事不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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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从永嘉送走了,打电话过去问,他们不告诉,也不给查,我儿子也没我的号码我要怎么联系?
·限制行为人签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父亲生前借钱为儿子买房结婚,现在去世了,债务如何偿还。目前父亲生前和母亲的房子准备出卖。(奶奶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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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包头市土右旗农民想去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起诉借款人,不知道怎么联系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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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吸x的人关5天怎么能放出来?
·我妈跟那个男的都是再婚的,那个男的住在我家,不付生活费,现在还打我妈,他不肯离婚,还有就是我家现在的房子是祖屋拆迁拿到的,是婚后拆迁的,拆迁前户主是我妈,现在的房子写的...
·小孩在学校上体育课时不小心摔伤,造成(右胫腓骨骨折)请问学校要承担责任吗?怎么承担
·我父亲开摩托车在在非机动车道慢行,一辆面包车在旁边的机动车道并行行驶,到一个十字路口时,我父亲的摩托车继续向前行驶,并行的面包车却突然右转弯,直接撞上了我父亲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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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镇街上的农民,家里从来没种过田土,在街上做点小生意,本人自己从读书毕业以后就出门在外为打工,05年年底回家,半年后在家坐车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请问我这样的情况...
·请问你9月29日辩护的信用卡诈骗案的当事人在哪服刑?
·有职工在班中违纪单位给他们扣款处理同时还要给其管理人员撤职处分半年以上并且还扣掉所有奖金这个单位工资收入奖金占很大比例把奖金扣完就剩一点点基本工资和技能工资了请问合理吗...
·我扁桃体手术后三天医生叫我出院,回家就大出血,后我叫救护车送去医院,到医院血止痛了,医生说要我回家,说没办法,出血只有含冰,现在一个星期了还是出血,这算医疗事故吗
·我想问一下,离婚诉讼,没有财产分割,有孩子,孩子抚养权可以要可以不要。直到离婚完成请律师大约需要多少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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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在你所的人的家属是否需要送点钱或衣服鞋袜过来
·你好,请问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2出生日是正5今天过完我能c1驾驶证吗
·朋友少我钱,我首付款买车,他还剩余的贷款,写有书面材料,就是保证书。到时不还,可以一次付清。他才还2个月,后面我还4个月。一共36期,这还有30期没还,请问我这起诉还可...
·你好,孩子父亲出轨了,我独自领养小孩,孩子父亲名下有套房产,为了让孩子继承房产,不落到小三手里,孩子今年11岁,男孩,怎么样才能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在线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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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家庭符合生育条件,但是未办理出生证生育怎样罚款san重组家庭符合生育条件,但是未办理出生证生育怎样罚款888111
·交通事故中死亡两人,我朋友负70%责任赔偿达到家属满意,是否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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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是怎样的?建筑项目的施工一般是建设方将各个施工项目分包给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团队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之后,建设方会组织验收团队对该施工项目进行验收,以确保工程完工的质量。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是怎样的?(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合同法关于房屋居间合同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关于房屋居间合同条款的规定是什么一、房地产居间合同的概念房地产居间合同也称为房地产中介合同、中介服务合同,是房地产居间人(又称中介人)与委托人订立的、旨在实现委托人委托事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二、房屋居间合同的主要内容以房地产租售居间合同为例,其合同内容一般要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居间方、委托人乙(买人、承租方)三者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当事人是法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当事人是公民个人的,应写明其身份证号码。(2)居间房地产的坐落与情况:要写明居间房地产的详细坐落情况,尤其应标明委托房地产的房地产权证号、其他权利情况等...

·对家庭暴力能否进行正当防卫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对家庭暴力能否进行正当防卫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一、对家庭暴力能否进行正当防卫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收到家庭暴力是可以正当防卫的。正当防卫主要是包含两个条件,一个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实施的自卫或者说反击行为,第二个就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二、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范围。就该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4)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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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足以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1、用人单位有具体、合法、合理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对员工从事的岗位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且该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性别、种族、宗教等就业歧视,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2、有证据证明员工知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通常情况下,录用条件可以在劳动合同附件、入职登记表、员工手册或单独的录用条件确认文件中列明,员工入职时可由其签名确认知晓,并保留员工签字的书面文件,在仲裁或诉讼中,用人单位可以提供员工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证明员工知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3、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

·在哪里诉讼离婚,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离婚案件在民事诉讼之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有些在外地务工的朋友会担心在工作地是否能起诉离婚,这涉及到受理诉讼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权的问题。应该在哪里诉讼离婚呢?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起诉离婚去哪里?(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

·侵害名誉权的处罚 名誉权是我们每个人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利。侵
    侵害名誉权的处罚名誉权是我们每个人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利。侵犯名誉权就是对他人人格权的侵犯,对于被侵权的人来说一定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让侵权人承担责任、接受处罚。整理了关于侵害名誉权的处罚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

·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一、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
       一、概念与特征   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的核材料管理制度。核材料是一种用来在原子反应堆中进行核聚变,同时产生原子能的放射性物质,其本身具有放射性,极易对人体造成损害。核材料一旦落入犯罪分子之手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后果将不堪设想。我国目前也已经出现了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犯罪。因此,为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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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案件没有司法鉴定可以定刑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鉴定的结论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受害者的受伤程度应经由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才能得知,法院会根据受害者所受伤害的大小对犯罪人员进行量刑。那伤害案件没有司法鉴定可以定刑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伤害案件没有司法鉴定可以定刑吗?只有进行了专业的司法鉴定,才能够判断是轻伤、重伤、还是轻微伤,这是划定刑事还是民事案件的标准,因此必须进行,如果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的程度,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

·工程质保期起算时间如何计算
    工程质保期起算时间如何计算?建设工程的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法律规定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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