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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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咨询·我的上诉还没下来,怎么执行下束来了
·公司要求强制退股是否够成犯
·1、我们公司的工资不是通过公司帐户发出的,而是通过公司出纳的个人帐户发出的,这样算不算工资?2、假如不算工资的话,是不是算拖欠工资?
·中山市债权债务律师:13016625942(张律师)
·你好,我老婆现在要和我离婚,婚后我父母全款给我们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和父母加老婆四个名字,现在她想要房产,有什么办法不给她吗?还有我在外面欠的钱,要是离婚了她需要...
·你好,有一个案例是交通追尾事故,现在法院已经判完了,但是败诉方说没有偿还能力,他没有正式工作,但是有一处房产是贷款买的,请问能怎么办?
·我姐姐搭乘她朋友驾驶的货车途中出车祸两人当场死亡。车祸原因为司机全责。请问车主有民事赔偿责任吗,金额是多少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南平看守所的联系电话?
·杜律师,你好!我堂弟媳开车经过改扩建施工路段(县政府封闭施工通告日期已过)不慎坠江全车三人死亡,请问政府,交通,施工方应承担多大比例人身报害侵权赔偿责任?你的联系电话号...
·中山市债权债务律师:13016625942(张律师)
·我两兄弟想把户口本拆开当地派出所不给办理
·(2025)浙020x执30xx号,罚款已交名下车子还是查封状态,已交快一年了,承办法官,看到请处理一下,谢谢。
·律师您好!我在xx工地工作1个月,包工头口头答应1个礼拜给我结清工资,至今半个多月了,包工头总说现在没钱恶意托欠至今。请求律师该如何维权更快捷,更有效。谢谢!
·我在1993年租赁单位房屋,2005年单位将租赁房屋抵债给其他单位。其他单位与我签订了长期租赁合同。现在又要解除长期租赁合同。我该咋办?
·我可以用我的公积金买这个房子
·中山市债权债务律师:13016625942(张律师)
·在温州鹿城发生车祸,法院判130万,但是没有这么多钱,在安徽老家有一套房子,房子还有贷款,是夫妻共同名下的,这样法院会不会把房子查封拍卖
·刚刚收到信息,上面显示我是被告证人,被告人是我以前的同事,是因为向某个公司贷san刚刚收到信息,上面显示我是被告证人,被告人是我以前的同事,是因为向某个公司贷款,没还,...
·您好,我在章台玫瑰城租的房子,已经租满一年,履行完了条约,但是甲方仍拒绝退还5000元押金
·诽谤他人,夸大及捏造事实在微博上发表,受害已报案。为什么没人受理
·对方明知是无牌证和已报废的车上路将我撞成重伤,交警判他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对方一直不付医药费,每次打电话他都说没钱,现在我想起诉他,没钱赔起诉他会被判坐牢吗,出事已经三...
·中山市债权债务律师:13016625942(张律师)
·如果已年满60周岁,是不是子女缴费,老人就可享受每月55元的基础性养老补贴
·离婚手续办完后还可以再要求孩子抚养权
·27岁男孩 在外务工 突然被刑警带走 几天后 家属收到了信函 说是涉嫌...
·你好公司在转移财产我们怎么样才能保全财产?
·人没死户口注消了怎么办
·中山市债权债务律师:13016625942(张律师)
·有一个人,被四个人砍伤之后还抢走他包里的钱和身份证,这件事应该怎么申请维权?可以告对方抢劫吗?报案了,一直也没来调查取证让我们自己人去现场找丢的包和衣服案发时间是晚上十...
·被安徽滁州警方带走,涉嫌诈骗
·公司要求强制退股是否够成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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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章台玫瑰城租的房子,已经租满一年,履行完了条约,但是甲方仍拒绝退还5000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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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明知是无牌证和已报废的车上路将我撞成重伤,交警判他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对方一直不付医药费,每次打电话他都说没钱,现在我想起诉他,没钱赔起诉他会被判坐牢吗,出事已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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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年满60周岁,是不是子女缴费,老人就可享受每月55元的基础性养老补贴
·离婚手续办完后还可以再要求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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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在转移财产我们怎么样才能保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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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被四个人砍伤之后还抢走他包里的钱和身份证,这件事应该怎么申请维权?可以告对方抢劫吗?报案了,一直也没来调查取证让我们自己人去现场找丢的包和衣服案发时间是晚上十...
·被安徽滁州警方带走,涉嫌诈骗
中山市债权债务律师咨询解答·可以起诉,但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无和好可能。 weihaiyang
·怀远人在蚌埠打工干完不给钱,应找哪个部门解决. 匿名
·委托在国外有合作律所的律师 张锦天
·中山市债权债务律师:13016625942(张律师)
·旅客和房主的合法权益都得依法维护。 宋瑞岭
·当面咨询律师。 zag1971
·委托律师会见。 weihaiyang
·按合同办理 杨海明
·缴纳医保了,就应当享受医保待遇呀。 宋瑞岭
·中山市债权债务律师:13016625942(张律师)
·理论上只能起诉解决了。 潘兆忠
·没有相应的合法手续,就算是违建。拆除违建无补偿。 宋瑞岭
·请告知具体情况来为你分析。 ljp334202
·误工费是按照你们受伤以前的工资收入标准计算的,如果不能提供收入证明,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我是黄岛区律师,希望能帮到你。 1316507335
·熟悉,可以说说案情,帮你辩护。 宋瑞岭
·中山市债权债务律师:13016625942(张律师)
·申报工伤流程,本人现在国外,如何处理好呢? 也想委托律师,不知委托程序怎样?. 匿名
·这个可以考虑要求继承。 潘兆忠
·这个要看公安的处理了。 潘兆忠
·要看案件是否调查清楚,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需要有其他证据。. 岳阳仇伶
·中山市债权债务律师:13016625942(张律师)
·九个月的孩子一定会判给母亲抚养。 880880880
·不贵百来块钱的事. 张锦天
·怀远人在蚌埠打工干完不给钱,应找哪个部门解决.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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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相应的合法手续,就算是违建。拆除违建无补偿。 宋瑞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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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按照你们受伤以前的工资收入标准计算的,如果不能提供收入证明,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我是黄岛区律师,希望能帮到你。 1316507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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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常识·一、南京市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理赔?
一、南京市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理赔?1、南京市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
·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哪些种类?
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哪些种类?一、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哪些种类?1、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房东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您的公司使用,属于个人向其他单位无偿提供不动产使用权,应视同销售,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按不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2、房产税...
·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执行?
房屋买卖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同样具备一定的生效条件。在房屋买卖中,通常合同的有效性是双方纠纷争议的焦点。那么在哪些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执行?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让我们通过下文的描述做个简单学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执行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
·中山市债权债务律师:13016625942(张律师)
·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讨要抚养继子的费用?
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讨要抚养继子的费用?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的方式讨要抚养继子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参照此规定,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通过判决书的形式来确认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费的承担约定,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对方再不主动履行,你可依据此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
·父母给女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给女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于上述条文的适用,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该条是以父母对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是确定了赠与行为成立为前提,即首先假设赠与成立,然后在此基础上讨论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的问题。所以,要解决夫妻财产纠纷的第一个问题是正确认...
·国家赔偿对间接损失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公职人员有些特定情况下,侵犯我国公民或者公司法人的合法权益,有很多人在申请国家赔偿的过程当中,会要求除了要赔偿直接损失以外,还应该赔偿间接损失的。所谓的间接损失,无疑也就是因为名誉等各方面受到影响而导致的财产损失。那么,国家赔偿对间接损失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国家赔偿对间接损失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国家赔偿中间接损失不给予赔偿,只赔偿受害人的直接损失。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二、国家赔偿计算标准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犯罪达到既遂的标准不认罪就不能定罪了吗
犯罪达到既遂的标准不认罪就不能定罪了吗?犯罪达到既遂的标准不认罪也是可以定罪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二、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
·公司职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
公司职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关于公司职工的福利待遇,你了解多少?大部分知道的也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如奖金、社保等等。那么,除此之外公司职工还能有哪些福利待遇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一、公司职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1、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2、住房津贴传统...
·中山市债权债务律师:13016625942(张律师)
·重婚罪的女人怀孕怎么判?
一、重婚罪的女人怀孕怎么判?缓刑的概率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
·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我们在进行申请土地使用权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在进行抵押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需要的条件才可以进行抵押。那么,对于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的限制条件都是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判断的条件的,教您进行判断是否可以抵押。一、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1、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的;(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2、下列国有...
一、南京市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理赔?1、南京市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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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达到既遂的标准不认罪就不能定罪了吗?犯罪达到既遂的标准不认罪也是可以定罪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二、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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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关于公司职工的福利待遇,你了解多少?大部分知道的也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如奖金、社保等等。那么,除此之外公司职工还能有哪些福利待遇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一、公司职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1、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2、住房津贴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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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的女人怀孕怎么判?
一、重婚罪的女人怀孕怎么判?缓刑的概率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
·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我们在进行申请土地使用权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在进行抵押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需要的条件才可以进行抵押。那么,对于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的限制条件都是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判断的条件的,教您进行判断是否可以抵押。一、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1、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的;(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2、下列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