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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雄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货款拖欠4个月不还
·结婚十三年了,没有领结婚证,要像离婚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请问暖气不热,投诉电话也打不进去,怎么办?家里有81岁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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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1.1委托上海XX产权有限公司办理商标注册,法人兼经办人叫肖XX,签了委托合同,并支付了共计费用7500元,可一了什么都没有拿到,商标局也查不到任何登记信息,明...
·暂无
·欠钱不还,只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以及对我本人进行威胁和辱骂.
·问下,民营企业的加班费怎么算的
·因承兑汇票丢失引起的,法院判决书已下发到银行,现汇票到期解付,需要我方开具《划款证明》,开户行账号名称等。后面还需事由、票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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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继续签订合同,让我继续工作,如今工作内容跟工资跟之前不一样,我提出辞职,是不是可以得到赔付?
·三无保健品起诉,证据链充足,起诉地为卖家户籍所在地。
·请问长治市看守所律师会见电话所少?谢谢了
·我起诉的但是前天通知我去说是传票送达不了他本人该怎么."w990mamt20
·苍南龙港广运制版2015年拖欠我工资5000元,一直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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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离婚协议是假的,现在我前妻要按离婚协议追究财产怎
·你好。请问许昌市女子看守所用的钱卡是哪个银行的。跨行可以充钱吗
·借款人是因为*博向那些几个合伙开的往外放高利贷的地方借了五万块钱,并找的担保人。他分别找的不同的担保人向好几个这样的地放借了三十万。现在都输光了还不上了被公安局抓住等着...
·交通事故死者家人应当得到多少赔偿?
·你好,有关农村宅基地过户相关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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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住的是一梯三户的楼房,其余的两家是姐俩,可他们每天是闹哄哄的,很是热闹,不管是几点,你是否需要休息,他们只管自己开心。多次找,没用。现在对门十几岁的姑娘又生了个孩...
·南京市女子监狱是否可以送达民事诉讼状以及在线开庭审理案件?
·于律师,这个证据还有复印件吗?裕达南宁总部基地项目广东大厦、裕达国际酒店、1#、2#办公楼及地下室配电工程承包合同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秦兆生...
·我的一个朋友,小孩和小孩的奶奶在她家住了一夜,一岁的小孩死了,要承担什么责任吗小孩有心脏病,死的时侯口吐白沫我的朋友不知道小孩有心脏病天冷还给她们生了木炭取暖
·一张身份证可以在两个酒店开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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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有人欠我一万多块钱,我手里有他打的欠条,是2018年12月4日打的。他说19年给我,到现在也没给我。之前有电话,到了2020年的四五月份电话成了空号,后来经人...
·公司合作的股份分配方法和权责条款
 镇雄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假释考验期
    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    我国刑法规定的假释考试期: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宣告之日起计算。    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n...

·向债务人讨债要注意什么
    向债务人讨债要注意什么向债务人讨债应注意的问题有:(一)讨债中防止逃债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3)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抵债;(4)公款私存、公物私名,频繁地变更经营场所;(5)企业不清算就擅自关闭;(6)虚拟注册资金,虚拟投资主体。(二)讲究技巧、策略讨债前要认真了解债务人有关情况,收集信息和资料,在请教顾问、专家基础上,确定讨债的方法、策略。讨债中要振振有词,咄咄逼人,...

·支付赔偿金未达到国家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及金额合法吗?
    支付赔偿金未达到国家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及金额合法吗?支付赔偿金未达到国家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及金额不合法,此时可以获得赔偿的职员可以将此情况反映给人民法院。对于单位不主动履行支付伤残赔偿金的义务的,伤残职员可以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二、国家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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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工伤认定能用医保吗?
    根据规定工伤认定能用医保吗?工伤是不能用医保就医的。工伤医疗费用,参加来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如果当事人虚构非因工负伤的事实,用新农合报销工伤医疗费用,属于诈骗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工伤职工就医费用,有用人单位现行垫付,而后在按规定报销。如今工伤职工采用了非法的方式就医,如果工伤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必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陈情因为不懂所致,退回医保支付的款项,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需要接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罚。二、进行工伤认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钢笔或...

·调解离婚之后索要抚养费可以吗?
    调解离婚之后索要抚养费可以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撞别人的车交强险赔偿金额最多是多少?
    撞别人的车交强险赔偿金额最多是多少?《交强险法》中规定,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2.2万元人民币。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有责或者无责,保险公司都要负赔偿责任。二、交强险的免责不赔范围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享有的权利是什么?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二、企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重婚与出轨区别是怎么样的?
    重婚与出轨区别是怎么样的?重婚与出轨区别是前者他是属于一种犯罪行为,而后者的话他仅仅是受到谴责的行为,所以两者在法律性质当中是存在着差异的,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2、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二、哪些行为不构成重婚罪并非所有的重婚行为都应该定罪处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以下行为通常不宜以重婚罪定罪处罚:1、配偶的妇女被拐卖后重婚的;2、自然灾害生活难以维持,被迫外流,为谋生而与他人重婚的;3、反抗包办买卖婚姻而外逃,在包办的婚姻关系解除前,又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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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已过怎么办 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已过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已过怎么办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已过怎么办?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已过就需要履行合同,如果没有在时效内行使撤销权的,那么撤销权即消灭,在合同未被撤销以前,自然仍为有效,应当予以履行,若不履行,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二、哪些合同可以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置申请书;(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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