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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平保险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2018年在徐州借钱给了徐州铜山县的一个同事有1万多有欠条,欠条写的半年还,到现在还没给,怎么要回来,
·您好;我想买一套二手改合同房(合同可改)承担什么风险?我应该掏哪些费用?望速回,急!谢谢
·我是做韩国游戏币倒卖的  就是在中国收来韩国的游戏币 然后通过韩国的交易网(知名游戏币交易网itemmania)卖到韩国 这样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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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资讯一下合同问题!你案件在山东!你们代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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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学校的一名保安,看到保卫科长和学生发生纠纷对打,我上前把学生痛打一顿,使学生鼻子受伤,伤情为轻微伤叁级,事情发生后,学校答应陪钱给学生家长他们不要!经学校多方调解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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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拆迁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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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离婚,当时孩子15岁。公租房判给我租住。孩子结婚了,在我的资助下另外买了房子。现在原租住房子要动迁了。请问,动迁费他要参与分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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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终止劳动合同,改签为劳务派遣合同,已经快两年了。但是单位始终没有告知,那本人也就装作不知道,终止合同和改签的合同,都是单位一手操办的没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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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你好!我与江苏溧阳市一居民有债务纠纷,对方先后三次向我借款若干,对方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且两年的诉讼时效将期满,现我想进行诉讼,请问我都要准备什么材料?另,我...
·卖银行卡被抓,事情严重吗?能判刑吗?
·我身份证丢了怎么办?非常担心,不知道补办后,原先丢的是否还能用?太可怕了
·您好,落出租车上书包了,微信支付的,怎么找到车主
·抢劫和抢夺一般会判几年,在拘留所拘留期间可以见面吗?一般会先拘留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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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南通 如皋事情:老爸腿被汽车撞断责任方:汽车方对方只同意赔医药费,外加8000.想咨询可以赔多少钱联系电话:13564987004
·我家里房屋继承过户问题比较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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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平保险律师法律常识
·乘客抢夺黑出租方向盘是什么罪
    乘客抢夺黑出租方向盘是什么罪抢夺司机方向盘,可不单是扰乱公共秩序,而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不单是车上乘客的安全,还包括过往车辆、行人的安全。所以,有必要把抢夺方向盘行为,一律以危害公共安全论处,除非当时车里无其他乘客,车外无其他车辆、行人过往,不涉及他人安全。对于抢夺方向盘,没造成后果的,要以危害公共安全论处;造成后果的,更要加重处罚。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身就是行为犯,而非结果犯;后果之有无大小,并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

·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要付抚养费吗?
    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要付抚养费吗?根据规定,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相关知识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

·醉酒后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
    一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一般都需要负刑事责任。不过,很多人在醉酒后都没有清醒的意识,那么,醉酒后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醉酒后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如果一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醉酒后犯罪,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以往的认识是,醉酒的人犯罪,一律承担责任。实际上,这要分两种情况,即生理性醉酒要负刑事责任,病理性醉酒不负刑事责任。生理性醉酒,是指因为饮用酒精过量而导致的醉酒状态。刑法理论认为,生理性醉酒的情况下,行为人还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病理性醉酒则属于精神病状态,多见于通常并不饮酒或对酒精无耐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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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户土地使用证给子女的手续是什么?
    父母过户土地使用证给子女的手续是什么?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居民只能通过购买招标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其凭证就是土地使用证。一般来说,死人财产都是父传子,子传孙代代相传下去的。那么,父母要把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子女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了。那么,父母过户土地使用证给子女的手续是什么呢?一、土地证父亲如何更名给子女1、去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2、应当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去土管局持公证书过户。3、办理公证需要当事人提供财产证明、家庭、继承人情况证明,所在单位、村委会可以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还需要熟悉家庭情况的证人证言。如果能够提供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就可以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吗?
    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吗?一、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延迟签订合同,那么在中标合同书发出后三十天后也可以签订,并且所签订的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以,中标通知书的发出具有导致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送投标邀请书属于要约邀请,而且招标文件的内容明确具体,已经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作为要约的投标...

·抢夺未遂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抢夺未遂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被抢夺物品的价值决定,即使抢夺未遂,依然要追究法律责任。被抢夺的物品价值满足抢夺罪立案标准的,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商标恶意抢注后怎么补救 一、商标恶意抢注后怎么补救?
    商标恶意抢注后怎么补救一、商标恶意抢注后怎么补救?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

·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
    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在医院治疗的期间也可以同时向当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治疗期间和工伤认定这两者并不冲突,但是由于员工本人肯定得结合自己的伤情配合医院治疗的,同时又要申请工伤认定的话,有一部分人比较担心的问题就是,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一、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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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怎么答辩?
    商标无效宣告怎么答辩?一、商标无效宣告怎么答辩?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人按以下顺序摆放装订好答辩书件,具体无效宣告答辩材料清单如下:(一式两份)1.《无效宣告答辩书》;2.答辩材料目录;3.《商标代理机构委托书》;(若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需准备,自行办理无需准备)4.争议初步审定公告页和注册公告页复印件;5.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6.商标委无效宣告通知书原件和商评委寄送无效宣告通知书的信封。注:答辩人需要在提出无效宣告答辩后,有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视为放弃补充证据材料。二、答辩后的工作1、提交答辩书...

·免除处罚就是无罪释放吗
    免除处罚就是无罪释放吗  在刑事案件中,免除处罚的判决结果时有出现,或许很多人认为免除处罚就是无罪释放,就没事了。但这种将免除处罚等同无罪释的看法,是一种很大误解,免除处罚与无罪释放是两个种不同的判决结果,所产生的后果也不同。一言蔽之,那就是免除处罚不是无罪释放。  免除处罚与无罪释放的区别  所谓“免除刑罚”是对犯罪分子作有罪宣告,但免除其刑罚处罚的一种判决结果。免除处罚以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也就是说,被判处免除刑罚的人,实则已经是罪犯,但因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依法作出免除刑罚处罚的判决结果。  而“无罪释放”是指法院对在押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宣布无罪时,解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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