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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诉离婚
·邻居胡作非为。既然把我家院子围墙推倒,把我家院子里载的树拔掉。真是可恨至极,用什么好办法可以治他。
·律师您好,我儿子王xx是犯了什么罪?
·正宁证券律师:
·请问,厦门市第一看守所每个月太约要多少火食费
·朋友借我2万元2年了,我现在等用钱,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也不回,我该怎么办
·结婚以后遭家暴,导致流产,婆家要彩礼,是否给予返回,男方趁女方人不在家。进来行窃,被监控录下,女方因家暴原因,曾要求离婚,但是没有结婚证,男方家人恐吓,骚扰,还是入室抢...
·青岛监狱的同志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家里亲属于2020年1月15日服刑青岛惜福镇监狱,据说学*2个月才能存款,现在疫情期间,我想咨询...
·我和女朋友谈了半年,他提出分手,我想要我赠送的东西,可她不想归还,打电话把我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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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想请你们代理
·我现在准备离婚,但是婚后外债有十几万,男方不给钱还,外债都是女方名下,离婚应该怎么处理这债务的是
·合法,市场需要这样的打假者不合法,扰乱了市场秩序不知道[查看]投票背景:4月2日晚间,瑞幸咖啡发布公告,承认在2019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伪造了大约22亿元人民币的交...
·律师,你好,   离婚时女方净身出户,两个女儿都归男方,离婚协议是这样签的,离婚后男方不久就结婚了,现在两个人因为孩子,争吵,想给女方一...
·刘律师您好 我想请律师您帮助书写举报材料可以吗 收费多少 谢谢
·正宁证券律师:
·你好,一般离婚案子。无经济财产纠纷,无子女抚养纠纷问题的案子一般收费多少?
·你好我想查我的案件
·高律师您好,我是通州区平潮的,想问你咨询一下,我是去年底被人家汽车撞的,对方全责,我现在的情况够不够得上做伤残鉴定,可不可以加我微信号,我把那个出院小结和材料给你看下
·有一个朋友欠了我5000块钱,现在那个身份证的号码和,他住的地方我也不清楚,打电话还不接,微信也不回,我该怎么办?我的微信有转账记录。
·你好,咱律所主要提供哪方面的法律服务
·正宁证券律师:
·你好!李律师。可以委托你帮忙打个官司吗
·张律师你好:如果请你到富顺县法院做辩护费用多少?
·请问律师,疫情期间抢劫嫌疑犯,可以被取保候审吗?另外青岛地区看守所何时羁押刑事犯罪嫌疑人?谢谢
·你好蒋律师!男方涉黑金融犯罪家暴恐吓辱骂女方家人,男方连自己的亲生父亲都不养,小孩也不管,小孩的爷爷想帮忙带小孩,男方骂自己的父亲不让带,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他说就是拖...
·疫情期间现在可以去看守所看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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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怀孕了,刚查出来,对方千方百计想让我打掉。我们在一起快两了,他一直告诉我认识我之前有段婚姻,告诉我抱着结婚为目的的恋*。我的亲戚朋友都见过他,他也经常带我见他朋友...
·欠钱不还。在法院交了诉讼书,法院多久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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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的性质是什么,拾得遗失物后有什么义务
    遗失物的性质是什么,拾得遗失物后有什么义务当我们不小心将身上的某件物品丢失了,这时丢失的物品就被称之为遗失物,但是法律上还有一个名词叫做遗忘物,很多人常常将这两者混淆,要想正确的区分两者,首先就要搞清楚遗失物的性质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将其做一个正确的区分,那么遗失物的性质是什么呢,下面来告诉您。一、遗失物的性质是什么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二、拾得遗失物之后的义务有哪些1、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2、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

·遗忘物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遗忘物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相信很多人在生活中都有丢过东西的经历,有时是个小东西,所以不找回来也无所谓,但是有些贵重的物品,人们就会很后悔自己没有注意,遗失了。我国法律对于物品遗失这一现象有两种说法,一是遗失物,二是遗忘物,二者是不一样的。那么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一、遗忘物的定义法律定义:非基于物权权利人的本意脱离权利人的占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

·工伤鉴定后5级怎么赔偿多少钱?
    行业里所有的工作都是有风险的,投资有失败的风险,安逸的员工也有可能受伤的危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伤从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被称为工伤伤残,其性质比较严重,有可能影响后续的工作,所以我国法律对于工伤伤残的赔偿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工伤鉴定后5级怎么赔偿多少钱?一、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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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逃跑是否会连累家人 人们在借钱之后,往往因为无偿还的能
    欠款逃跑是否会连累家人人们在借钱之后,往往因为无偿还的能力,打算逃避债权人,对于债权人来说,债务人逃跑,但是知道其家庭的住址,家人都在,所以可以通过向家人索得债务。那么欠钱跑路会危害家人吗、惩罚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欠款逃跑是否会连累家人个人债务纠纷是指个人遇到各种逃债、躲债与讨债、要债时发生的“暴力逼债”、“涉黑讨债”、“自残要债”、“霸道拒债”、“恶意逃债”、“消极避债”等恶性事件。个人债务纠纷的解决则是指个人对于这种恶性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技巧。1、行为人若已经成年,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应该单独为其行为承担责任。所以这个债务与家人并没有关系,家人也无义务...

·为了保障资金和商品的流通,我国颁布实施了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为了保障资金和商品的流通,我国颁布实施了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这一部法规,规定了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可以进行动产抵押。但是要注意动产抵押是要进行登记的,那么你知道动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吗?本文就罗列出办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动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1、动产抵押登记资料动产抵押登记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

·工程质量检测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检测程序是什么?我们都知道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都是我们不愿意见到的。要避免工程质量事故,有关部门必须要做好检测和验收工作,以防事故发生。本文列举出关于工程质量的检测程序供您参考了解。那么你知道工程质量检测程序是什么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工程质量检测程序是什么?(一)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组织:1、检验批验收:检验批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最小单元,由生产班组长首先对负责的检验批进行过程质量控制盒半成品完成的质量检查与报验。由分管项目工种、检验批的质量员、工长,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督与控制,并对上报的检验批进行三级质量验收评价,报请项目经理复核。然后...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工程质量一直是一个重要问题,因为它涉及到人身安全问题和财产问题,一旦发生事故是很危险也是很严重的问题,因此更要注意验收规范。煤矿井巷工程也是如此,在完成工程后,一定要仔细地进行验收和检查,避免事故。那么你知道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吗?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总则1.0.1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1.0.3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标准是什么?在我国工程质量涉及到安全问题和人身保障问题,因此是十分重要的,水利工程也不例外。但是有的时候由于疏忽或是其他原因,造成事故也是可能的。发生质量事故,国家会对相关人员进行惩处。那么你知道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标准是什么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一、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标准(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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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动物权利有什么规定?
    民法总则动物权利有什么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我们都知道,民法典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部法律,但是很多人都会忽视关于环境这一部分的法律法规,其中还写入了关于动物的法律。那么你知道民法典动物权利有什么规定吗?本文列举出具体的这一方面的信息供您学习。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动物权利有什么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

·民法总则规定委托代理中数人有什么规定
    民法总则规定委托代理中数人有什么规定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规定委托代理中数人有什么规定?(1)代理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即数人同时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而成为代理人,或依法律规定而使数人同时成为被代理人的代理人。比如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父、母是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权是由其父、母二人共同行使的,这就属于共同代理。如果是代理人为一人而被代理人为数人,则不成立共同代理。比如说在民事诉讼中,甲、乙、丙三人作为共同原告同时委托律师杨某作为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尽管被代理人一方是三人,但不是共同代理,而仍然是单独代理,因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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