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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北涉外律师法律咨询
·抢劫*人了可法院寄来的的传达书写的是抢劫案?是这样吗
·刑拘期间天冷了能送棉服吗?.
·我想买二手车,卖主因贷的款一个月后才能还完款拿到产权证,也就是一个月后才能过户,现在我跟卖主私下协议,先给钱一个月后再过户。请问这样的协议起到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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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右大拇指,断了,接上了断骨,现在不能大拇指不能弯屈。这个鉴定能的多少级,在上海地区能陪多少
·我被骗了200块钱,可以打110吗?
·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你好三十年前的档案能找到不
·前几天朋友在平江悦新城定了一小套商品房子,顾问说有个团购活动,交4.5万可以抵1.5万,然后又交了2万的定金,回来看收据和房屋定购协议,4.5万的是苏州品源信息技术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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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律师雷山看守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我的一辆大卡车等红灯,后面一辆卡车追尾我车后面,造成货物受损,停运损失
·请问在奶奶家被姑姑打了,而且心理有了阴影可不可以报警.
·律师你好!我2018年10月份到全州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不叛离!我们分开十多年了!没有联系方式!有两个女儿!小的从小在外公家长大!没有财产纠纷!没有外债!我离婚只想要小女...
·我在四川新x银行申请了借款,23年10月我老爸患病后,我多次出现逾期,后新网银行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起诉,因为那边的电话显示成都眉山等好几个地区,我以为是诈骗号码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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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律师费多少?
·您好,我是湖北潜江的,我侄子在2023年11月7号在江苏昆山开庭,11月22号宣判3年8个月,现在他在江苏南通通州区服刑,写信回来叫家人给他办“终本裁定”,说是表现好可...
·试用期,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向公司提出辞职遭拒,我该怎么办?
·唐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民事纠纷,想委托给您!道滘兴新派出所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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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06年开始同居,现在他整天无所事事,我想跟他分手又怕他会失去理智做出伤害我家人的事,请问我该怎办?
·我是在2018年4月5日在旋板厂受伤住院,当时老板叫说是自己弄伤的,好报大病保险,就照他说的做了,现在出院了想跟他谈赔偿问题,我想咨询一下赔偿
·你好我想去办离婚,男方的结婚证丢了,能办吗?
·你好,能委托向律师给予办理一个邦信罪的法律委托吗?是太原尖草坪分局抓的我的孩子,我18656569919
·我老公是今年6月27号在工地上摔断了右脚后跟粉碎性骨折,7月1号做了手术,7月13号出了院,就是前天晚上老板打电话来讲协商解决,我就问他要底他没给我底,他问我要多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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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人可以买车上牌买保险吗?用本人身份证可以吗?17周岁
·我和邻居发生了口角双方,都是比较冲动,接着他打了我一拳,我推了他几下,他掉在一条1米水深的小河里。接着对方的儿子拿x要砍我,我跑开,结果没有被砍到,他这样构成犯罪吗?派...
 张北涉外律师法律常识
·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
    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一、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一、交通事故运营车辆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运营车辆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

·玻璃制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玻璃制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玻璃制品购销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由乙方向甲方购买玻璃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第二条:根据市场行情若因玻璃原片价格有较大辐度的涨跌,玻璃单价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调整价格。第三条:质量要求标准浮法玻璃执行GB11614-999标准,钢化玻璃执行标准,中空玻璃执行标准GB/11944-2002标准。第四条:质量及验收方式及期限1、甲方供应的产品抵达交验地后,乙方应自行卸货并在现场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在送货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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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车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买车需要什么条件?贷款买车,是目前许多客户购车时候的首要选择。因为贷款买车,不仅可以减轻支付压力,还可以早日让自己的爱车派上用场。对于车行来说,贷款买车同时也能增多他们的销量,何乐而不为。那么,贷款买车需要什么条件?律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贷款购车的几种形式1、个人信用贷款购车个人信用贷款购车无需抵押和担保,这个比较看重个人的信用,不可以有不良记录,工作稳定。个人信用贷款购车一般可以贷5年,首付3成以上,不过个人信用贷款利率都比较高。2、房产抵押贷款购车房产抵押贷款购车顾名思义是有房才能贷款,一般最长可贷5年,但是一般现在的4S店都是贷款3年,首付也是3...

·车子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车子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一、汽车抵押条件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汽车消费。贷款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定期偿还贷款本息。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4、能为汽车抵押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5、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汽车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

·最新离婚诉讼管辖权该怎么确定
    夫妻诉讼离婚的,此时需要先确定好管辖法院,毕竟不是所有的法院对你的离婚案件都是有管辖权的。如果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不对,那么就会导致案件不被受理,自然最终也无法达到离婚的目的。那最新离婚诉讼管辖权该怎么确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最新离婚诉讼管辖权该怎么确定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

·诈骗罪检察院批不批捕?
    一、诈骗罪检察院批不批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二、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怎么办检察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执行监督的法律...

·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方式有几种类型
    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方式有几种类型中国人的家庭观念还是比较强烈的,很多人都认为有房才有家,所以很多人都想要买房。买房产不管是作为投资还是作为家庭住所都是有很大的意义的。我们您都知道买房子后给房产证,房产证不仅是我们拥有房子的证明还是对土地使用权的明确。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方式有什么?一、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方式有几种类型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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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1、从定性上讲: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人的行为,且主观上希望受害人死亡,即使因某种原因,受害人未死亡的,亦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2、从量刑上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故意伤害致死会判多少年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

·起诉离婚审判时间一般是多长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也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法官才会依法判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自然在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流程是比较复杂的,与协议离婚相比耽误的时间也会比较长。那么一般起诉离婚审判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3)有遗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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