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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身体健康可他就是不愿做事睡在家里让他的父母来养,我想做事他不但不同意就连他的父母也一样反对,只是让你在家看孩子每天给我按时把日用品买回来而且没有固定的零用钱,要不是...
·6岁被骗至他家,为他生了儿子,后他外面找了,公婆天天给我脸色看,我就离开他和儿子我该怎么办?
·您好,是这样的。我父亲三年前去世了。但是单位欠我父亲近20万工资,这个没有欠条什么的,只有公司的账务,可以去要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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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想辞职,提前回家过年,不给辞职,让请假回家,后来也不给请假,我就直接走了,现在算我自离,工资也没结算,我现在还能拿到工资吗。
·纹身师在纹身的时候语言侮辱,而且还纹的不好
·财产分割婚前
·单位违法,可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案件  想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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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个哥哥,离婚了,他们还在一起住,房子是我家以前的现在改我嫂子名了,我哥的工资一直在我嫂子那,现在我哥得病了,说不了话,我嫂子不想管我哥了,现在怎么能把房子要回来...
·第五掌骨线形骨折属于轻伤害吗左尺神经损伤到现在3个多月了胳膊还是抬不起来这个能鉴定出什么结果来呢*烦您
·连云港东海县前昌村大队会计赵宝才和大队支书杨玉才贪污在哪举报
·你好~我包月住宾馆住了十天不想住了能给退钱吗
·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金在官司结束后能全额返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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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的残疾人可以驾驶残疾人摩托车上路吗
·我在幼儿园上班,半了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离职了就找理由扣我钱,我可以申请仲裁吗?去哪里申请
·房屋是否违章有哪些规定,房屋没有任何手续接建,最后定为违章不
·请问李律师,我在攀枝花买二手房被骗,房东一房几买构成诈骗罪被抓,我能否起诉房屋中介。
·你好我的丈夫在一次打完我后写了一张100万的欠条写明是补偿金有签名,而且注明有法律效力,这张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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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无锡借了别人一万五千块钱对方现在不还钱他老家是甘肃的,当时有借条和转账记录,我是滕州的请问我可以回滕州起诉他吗,请求解答
·我家的地基上有高压线,妨碍我造房子,我该找哪个部分反san我家的地基上有高压线,妨碍我造房子,我该找哪个部分反887653
·请问签定的合同中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相关条例,但其注明一条此合同不属于商业特许经营合同,那还能否认定此合同为商业特许经营合同
·周六跟朋友去钱塘人家吃饭,某人包场举行生日宴会,扔得满地蛋糕,我带宝宝去卫生间去了两次,滑倒两次,第二次把价值不菲的玉镯摔碎了,大人小孩没事。当时叫来警察,...
·身份证改名字了,其他证件需要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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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已转卖给子女,现需已货币退给原单位能否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最佳答san李建成律a北京市李建成律师事...
·你好,律师,骑摩托车没有证被小车撞骨折了怎么处理
 榆中劳动律师法律常识
·定金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定金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一、合同定金条款、合同法定金条款1、《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定金合同何时生效1、定金合同定义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

·临时土地使用证贴花么?
    临时土地使用证贴花么?土地使用证是单位或个人合法使用土地的凭证。而临时土地使用证的持有人对该处土地的使用期限只有两年,两年时间到期之后,就不再拥有对该处土地的使用权。我们知道,像土地使用证等凭证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那临时土地使用证贴花么?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临时土地使用证贴花么?在我国书立、领受应税范围内各种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各种经济合同的立合同人;立帐簿人;各种产权转移书据的立据人;各种权利证照的领受人。如果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临时土地使用证也是具...

·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该如何办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应当与违约金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相等的。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赔偿另一方,赔偿数额赔偿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预见当合同缔约方得出结论或由于违反合同应可预见的损失。此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约定约定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支付后,拖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也应当履行债务。法律依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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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动离职能否视为解除劳动合同?
    一、自动离职能否视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后视为自动离职不等于解除劳动合同。1、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2、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必须要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工程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工程保证金比例是多少一个建筑工程从投标到竣工需要很长的时间。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建筑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建立了一系列的工程保证合同,并由此衍生出了一系列的工程保证金。工程保证金的种类数量繁多,由此可以看出建筑工程的复杂。接下来由为您详细列举工程保证金的种类,并解答几种工程保证金比例的份额。一、工程保证金种类具体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预售保证金、劳动保险费、社会保障金、综合成形保证金、项目进场清场押金、环境保证金、底价风险保证金、新型墙改基金、扶散基金(散装水泥保证金)、项目预留金、复垦保证金、供水供电保证金、安全文明保证金、...

·违法发放贷款罪举报哪个部门受理
    违法发放贷款罪举报哪个部门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二、刑法规定刑法修正案(六)第13条对《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1款、第2款修改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刑法》第一百八十...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从狭义上讲,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都已经完全履行,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未提出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广义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条件有:(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自行终止;(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职工在与企业订立劳动合...

·风险企业融资因素包括哪些?
    风险企业融资因素包括哪些?对于企业而言,生产经营过程中最不可缺少的就是资金,而大部分企业经常会面临资金周转困难。这时,就需要企业对外融资,通过支付一定的融资成本来获得一笔资金的使用。然而,企业融资过程存在诸多风险。那么风险企业融资因素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风险企业融资因素包括哪些?融资风险是指筹资活动中由于筹资的规划而引起的收益变动的风险。融资风险要受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双重影响。1、经营风险指企业因经营上的原因而导致的未来利润的不确定性,它是影响企业最佳资本结构的重要因素。2、财务风险指全部资金中债务资本比率的变化带来的风险。当债务资本比率较高时,投资者将负担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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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什么意思?通俗来讲,就是在判决后的三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三年徒刑就不用执行,如果在这三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有期徒刑缓刑执行是给予犯罪分子一个缓刑的考验期,给予犯罪分子改过自新的机会。1.《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

·公司吸收合并程序的程序有哪些
    公司吸收合并程序的程序有哪些一些企业或公司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往往会把两个或以上的企业或公司吸收合并到一起,在公司吸收合并时需要一些程序,那么公司吸收合并程序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讲讲公司吸收合并程序的相关问题。一、公司吸收合并程序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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