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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阳镇遗产继承律师法律咨询
·请问相关证明材料,都是指的哪些啊?谢谢了,读高中以前都没有重视这个问题,但在大学,这个对我很重要啊……谢谢您了
·我们厂没有给员工买社保,我们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有经济补偿吗?谢谢!
·缓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国企干部能保留公职吗?能担任领导职务吗?工资和各种保险怎样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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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以租赁式征用农民土地,支付给农民以每亩一千五百斤粮食为准,我们要安置费政府说没有,政府这种行为合法吗、
·2023年5月15日老板A(之前在他这里工作过一点时间,当时也在他新的公司上班)找到我,让我帮个忙,他和另外一个老板B(两个人一起经营的这个公司)因为资金周转去找人借钱...
·被车撞了,当时没报警怎么处理
·你好啊,经本法院调解,判女方出扶养小孩费,有4年了,到现在都没有钱,怎么办
·叶某和迟某系“发小”,感情甚笃。迟某曾借给叶某4000元钱,叶某无钱还,就对迟说:“某日我值班时,你到货场弄点货吧!”迟某同意了。这一天夜里,适逢叶某值班,货场别无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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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房子是夫妻共有的,在办理贷款时还需要公证吗?之前已经提供了结婚证之类的证件。公证还需要交公证费用吗?
·我想离婚,过不下去了,可他不同意,没有书面协议,我想起诉离婚
·以前读高一的时候,有几个同学去抢劫之前和我商量过但是他们抢的时候我没去,因为我知道这个事情所以给我分了钱....后法院给我判了个免于刑事处罚
·你好,我们山上的狗被人x死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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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想离婚,但一方不同意,並有家暴史,不知怎么办
·藤村路口发生的事故去哪个法庭立案
·我06年初进的公司,公司09年4月份才给我上的保险,现在我离职了,社保怎么要呀!谢谢!
·我叫王xx今194号贷个手机一个手机是1799两个6002个月还了4个月10月和11月的没还他打电话给我说叫我还3000多现在找不到钱他说在不还款就起诉我我想问一下他真...
·你好,请问律师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有我平房两间,在法律上,如果有拆迁的事,这协议书会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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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假释,这个案子接吗?
·打架斗殴  刑事拘留在看守所  有谅解书
·请问监护权和抚养权有何区别
·我姐夫的爸爸在外面打工,骑车回家路上出车祸,责任在他自己,现在人已瘫了,如果要回老家能买到火车票吗?
·我儿子吸x被徐州公安处理送徐州强制式戒x所两年,我们是上海的,不知道戒x所联系电话,我们家属想見他一面,给他送些衣服生活用品,联系电话有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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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去德州市看守所会见一次犯人要多少钱?
·在一个较好的公司工作,但却不是正式工,连与其签合同都不可能,公司希望我们与劳务公司签合同,以免被法律制裁(我是这么人为的),对个人而言,该不该和劳务公司签合同呢?我们应...
 渔阳镇遗产继承律师法律常识
·名誉权起诉管辖法院规定
    名誉权起诉管辖法院规定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是对他人的一种综合评价,常常有人为了出名或者泄愤而故意侮辱或诽谤他人,这些是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维权肯定去法院起诉,那么我们为您解答一下名誉权起诉管辖法院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名誉权起诉管辖法院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又作更具体的解答: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二、侵权形式(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

·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
      所谓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是指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要符合如下条件:(1)仅限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不适用强制许可;(2)申请的主体应当是单位,个人不能作为申请强制许可的主体;(3)申请的主体必须具备实施该专利的条件;(4)申请主体在申请强制许可前,已经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实施该专利,且未能在合理长的期...

·没签劳动合同但写了辞职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金吗?
    没签劳动合同但写了辞职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金吗?是否可以得到赔偿金是根据劳动合同确定的,对于没有签订拉动合同的情形,一般是得不到相应的赔偿金的。二、员工不签劳动合同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和合同内容必须具备法定内容,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所以,无论是谁的原因,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得自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为了避免出现故意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不愿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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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问题比较少,买受人可以现
    一般而言,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问题比较少,买受人可以现场勘查,做到心中有数。但是期房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暂测面积时有误差,很多时候面积误差还比较大,严重影响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买受人而言,房屋面积误差大要如何处理,也就是说如何处理房屋面积误差大的问题?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房屋面积误差大的问题。一、房屋面积误差大要如何处理1、在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2、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内(如正负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就差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3、超过以上合理范...

·获得国家赔偿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获得国家赔偿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条例医护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条例医护如何处理医疗纠纷近年来,医疗纠纷频发,国家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制度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对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规范化。立法的第一要务的防范医疗纠纷的出现,再者是在出现医疗纠纷后及时处理。那么,具体来说,医护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重大医疗纠纷处理预案。重大医疗纠纷处理预案应当报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第二十一条发生医疗纠纷的,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者专...

·工伤后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伤后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并不是必须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只有在存在着一定的条件之下才能够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在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劳动者...

·不管是租赁机器还是房屋,在租赁期间可能都会出现需要维修的情况
    不管是租赁机器还是房屋,在租赁期间可能都会出现需要维修的情况,此时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具体应该是由谁来承担呢?是实际使用的承租人,还是拥有所有权的出租人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由谁承担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一般都要承担维修的责任。所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对此应有具体的约定。维修的费用一般又出租人负担,不过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不当使用而造成损坏的,虽然出租人也负责维修,但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此外,关于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维修的方式及出租人维修的时间等,也可在租赁合同中具体约定。对于出租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维修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但由出租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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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托管合同是怎样的
    房屋出租托管合同是怎样的?现在很多人有空闲的房屋,都会将其出租获取租金收益。如果本人没有时间打理的话,可以将房屋托管给他人,由他人协助进行出租。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房屋托管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得签署一份托管合同。那么,房屋出租托管合同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这篇范文了解下。房屋出租托管合同托管方(甲方):受托管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房屋托管地点及约定1、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玩忽职守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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