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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中的原始资料可以作为从事特殊工种的凭证吗
·我2020年从黄岛区看守所发的监狱,当时看守所里家属存的钱没有花完,大概还剩4600左右,这个钱在我发监狱的时候没有跟着我一块到监狱,我今年从监狱释放了,现在回新疆了,...
·房子会被他们让法院强制拍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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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甲方建房后,剩余工价未给,要求以法律责任讨回工价。.
·我和我前妻分居五年,我们没有结婚证,有个女儿二十四岁,当时分开的时候问她要房子要钱,她要房子,我净身出户,我现在想解除同居关系,程序是什么
·父亲抛妻弃子,我们现在不能自食齐力,如何让他负责任?请帮帮我,谢谢。
·家人可能涉嫌开设*场罪被关进看守所,急急!急!
·我老公在半个月前被邓州市公安局以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事拘留在邓州市看守。因为他2017年被朋友带去深圳,他朋友给了2500元我老公注册了一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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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能要求一直居住在该房内嘛
·2012年听到附近有人骚扰,母亲带去医院检查。本人怀疑医院造假精神病证明(母亲让本人离开,本人疑似听到医生要求本人母亲写后果承诺书)。至2025年还是听到骚扰,本人请求...
·请输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
·请问下我朋友今天醉驾进了神木铧山的看守所,开庭后直接收监的,您知道那边能收信吗?我后面如果去看他需要什么手续不?
·某某逾期一天按照以4000为基数的利4%收取每日逾期费用,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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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后享有公司财产处理权
·我是因工伤,我想问一下请你们处理需要多少费用
·公积金不离职能提取吗
·在工地做工半年 在工地领工(班长)月工资一万 工伤造成左腿根骨粉碎性骨折 手术打的钢板和钢钉 无劳务合同 刚出院公司只...
·我根老公分居三了:几乎每天都要寄钱给他:不给就威胁我,他也不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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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让房东签字同意转让,我在和转让签经营权及旅馆设施等转让合同一共2分可以吗?有法律效验吗?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缪**国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3****0受让...
·房改房,拆迁房,与商品房有区别吗
·您好,叶律师:    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妈以开设*场的罪名抓捕,现以刑事案件处理,我妈妈第一次犯案,我们想给我妈妈办理取保候审...
·2出生日是正5今天过完我能c1驾驶证吗
·程律师你好,我有一起刑事案件需要请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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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时候无知,打架斗殴,被胡里糊独的判有期徒刑六,我在里面努力改造减刑一六个月提前释放那一我
·无驾驶证撞人造成人家轻微骨折判刑吗
 玉溪镇公司律师法律常识
·如何写商标转让合同书?
    如何写商标转让合同书?有的人注册一些商标后,如果自己不使用的话,可以将其转让给他人,来获取一笔收益。商标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属于无形资产。在办理转让的时候,双方要达成一份商标转让合同,并到当地的商标局进行备案。那么,如何写商标转让合同书?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商标转让合同书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甲方自愿将在中国注册的第______号商标转让给乙方,达成协议如下:商标图样一、转让费为人民币________整,以收款收据为准,付款方式,签合同时一次付清。二、本协议自双方签...

·债务人死亡怎么提起诉讼?
    不知道您有没有注意到,在实践中,有时候会出现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前就过世了的情况。那么,根据经验来看,如果债务人死亡怎么提起诉讼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务纠纷起诉的时效一般是多久呢?在这方面,如果你不清楚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债务人死亡怎么提起诉讼1、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有没有权直接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即原、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这要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岀放弃继承的表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管用吗?
    您都明白的事,房产证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一个重要凭据。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人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姓名,因此许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管用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有这几种方法目前房产证上加名字也要分情况:若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但需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三类证件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同时产权人要到现场根据产权变更登记处的要求,写同意加名的书面声明,并在声明上签名盖手印。而另一种是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但这样就都将被视为份额买卖,要收取相应份额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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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指行为人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的生长发育期和心理的逐步成熟时期,不象成年人那样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已确立,其意志薄弱,可塑性很大,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诱惑。如果他们参与有违社会道德准则的淫乱活动,不仅有害于其自身的身心健康,也不利于培养他们健康的性道德观,反而...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规定有哪些发包和承包是建筑工程形成之初最重要的一个部分。所以我国为了规范建筑市场上的发包和承包,其实针对工程的发包承包制定的都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是要求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工作过程当中必须要遵守的法则。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规定有哪些?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规定有哪些?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

·不知道包工头身份证怎么起诉
    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不是在起诉状中必须写的,所以写起诉状不知道被告的身份证号码是不要紧的,但必须将被告的住址或者工作单位写清楚,以便法院联系被告,通知被告参加诉讼。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如何才能区分夫妻个人债务
    在生活中,夫妻是个特殊的存在,它既是一个整体,也是两个个体。所以,法律根据它的特点,将夫妻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那么,在实践中,应该如何才能区分夫妻个人债务呢?这是您解决离婚后债务纠纷的关键。那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债务应该由谁来偿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一、如何才能区分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下列债务依法应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夫妻双方约定由一...

·唯一住房签订合同后可以毁约吗?
    唯一住房签订合同后可以毁约吗?唯一住房签订合同后不可以毁约,可以采取一些方式来对于会议的现象进行救济。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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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误工费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误工费怎么赔偿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并且造成了人身受到损害的,此时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其中就包括了误工费的赔偿。不过很多人都不清楚人身损害误工费是如何赔偿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人身损害误工费怎么赔偿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

·如何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关系?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关系,否则需要支付巨额赔偿金。职工受伤经治疗被认定无法痊愈或者不能再胜任此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需经济赔偿金,若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该如何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关系?一、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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