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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口发教育咨询广告,被当地派出所拉到所里关44个小时,同时被送到拘留所关了5日,这样我的人身权利可以得到维护吗?
·QQ红包返利别骗啦三十,那个人犯法吗,我该怎么办。
·我母亲84岁。生活能自理,神志非常清楚。平时在家为小女儿(54岁)买菜烧饭做菜。因为年老体迈她自己联系了养老院,松江祥和源老人院。她让小女儿做监护人。可是小女儿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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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下午2点.我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被老板的狗咬伤.然后老板带我到医院打了狂犬疫苗.叫我回家休息1天.就是5号叫我上班.我一直休息到今天都没有去上班.他居然说5.6号没...
·法院会不会没收房屋用来抵债?
·一起和伙伴给厂家供货可他把货款自己私吞被我发现后给我打了欠条
·那天晚上我开宴会有很多人来,小笑(化名)他是我好朋友所以他也来,不久就散会了。散会了他就回家了,他回家之后他女朋友(小丽)打电话让他出去。小丽她是我朋友宴会她也来。于是...
·双方无错过男方起诉离婚,男方要求离婚,婚后育有两子女,并要求女方每月支付四千抚养费?女方无工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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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跟我写的房子协议算不算我的,没有公正父亲能收回吗,我跟老婆离婚老婆有份吗
·法医鉴定结果受伤本人应不应该有派出所不给怎么办
·本人因为抢画平台被套239400元,公司其股东监事以个人名字跟我签署借条、还款合同、收到条。他微信聊天跟我说他个人一定会按照合同履行,但是他并未按照还款合同履行。对方是...
·无故冻结银行卡
·劳务纠纷,恶意降薪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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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看守所里面需要办龙业银行卡吗
·你好,我c1驾照扣了两个6分要学*
·别人插足我的婚姻  我要维权 我的合法婚姻以及婚内财产
·我的战友以包活名义先后让我给他打五万左右现在找不到人了怎么
·4月15号保险箱被翘,丢了1万多现金和1万多的黄金首饰,19号小偷抓到了,可是首饰已经被卖了,钱也被花光了,请问还能要回那些首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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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63岁)和妻子(60岁)结婚已38年,本来一直相处很好,但是从去年十月以来妻子开始对我不信任。我是13年病后成为太极爱好者,妻子时有疑心与女队员有不当关系,(...
·请问法院能判决政府职能部门违反法律,关于退休问题不以照国家法律办事,可以起诉吗?什么条件都齐全,就是不给办理退休,能起诉吗?有多少胜算。
·二Ooo年前,我村村民胡志德因病将他承包的劳力田转由我父承包,去年九月份胡志德在交城法院起诉我(田志强〉法院经开庭认定起诉不对口驳回上诉,今月5月份又在交城法院起诉我母...
·被公交车撞,现在需要了解,目前肋骨骨折恢复,大脚趾和膝关节恢复不良,主要是膝关节半月板受损,影响行走。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表示可以赔偿三个月误工费、45天护理费还是营养费...
·我是在早晨上班路上被公交车撞了,现在是胸椎12骨折,还有肩膀撕裂,马上初八手术,我想问一下这个能定几残,工伤能赔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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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下我的这种情况是否要起诉离婚,具体该如何解决呢?因为他工作的原因我们没有办理结婚证。他出轨被我发现,我提出了离婚,争吵下他同意离婚。但就此找不到人在哪,电话...
·你好我问下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没什么财产他不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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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孩子在男方那如果争夺抚养权会成功吗?
    离婚纠纷孩子在男方那如果争夺抚养权会成功吗?一、离婚纠纷孩子在男方那如果争夺抚养权会成功吗?婚姻法没人规定孩子到多大男方才能争取抚养权,婚姻只是规定在哺乳期内的,抚养权一般是由女方所有,但并不表示男方不可以争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二、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

·发生工伤鉴定以后怎么赔偿?
    在工作的过程中,偶尔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有些是一些小伤,而有些则是一些不可忽视的严重的伤,这些都称为工伤。受伤之后,如果伤情较严重,应该在进行治疗后马上申请工伤鉴定等级。看一下符合哪一个等级,之后,我们就可以考虑一下工伤鉴定以后怎么赔偿?一、如果认定是工伤(取得工伤认定书),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1.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实报实销2.伙食、交通、食宿费:市内住院伙食补助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70%发给;转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工资、福利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后,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

·《民法典》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等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之和
    2020年修正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简言之,侵害生命健康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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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伪造证据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帮助伪造证据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帮助伪造证据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帮助毁灭证据,情节严重的话才构成犯罪,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第三款还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该罪的,从重处罚。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医院,帮助很多人重拾生命,但是也有因为医院的某些情况导致一些医疗事故,所以,就会有医疗纠纷存在。处理医疗的纠纷应该遵守公平,公正,及时,公开的原则,并且还要便民。应该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等医院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健康,所以凡是都应该做到最好。那么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医疗纠纷初起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

·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随着国家对创业的大力支持,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己创业。对于公司的成立是需要一些程序去办理的,涉及的方面也是比较多的。相信您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有哪些?下面,我们将为你讲解公司注册的流程及费用,供您阅读。如何注册公司一、选择公司的形式。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二、注册公司的步骤。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

·镇政府是否有权强制要求被拆迁人拆迁?
    镇政府以经县政府批准为由,单方面以通知的形式确定拆迁方案,对我们不另行安置宅基地,不予经济补偿,并强制我们接受。镇政府的行为不合法.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法律关系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即使拆迁人本身就是政府机关,也不可以将拆迁行为视为政府管理行为。只要拆迁活动涉及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拆迁人就必须与被拆迁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才能实施具体的拆迁行为。拆迁人不能单方面以通知或者其他形式强制要求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否则,其行为因违反法定程序而无效。

·一、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
    一、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未签劳动合同工资的诉讼时效及认定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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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合理的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时合理的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

·城镇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城镇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在我们的生活中,土地使用权证是一个重要且不可缺少的证书,它是作为一种凭证出现在法律里面的。可能会有朋友觉得,城镇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要比乡村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要繁琐一点,但是并不是这样,我们就为您说一下城镇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一、城镇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一)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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