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西街道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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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821012202(刘律师)

 运河西街道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各们律师:   你们好!   我是096月份上班时受的伤(左跟骨粉碎性骨折),现在伤情基本稳定,只是走久了还...
·我老公6月20号被送进莆田第一看守所,什么时候家属能见到他本人
·我在一家服装公司做销售,进去的时候没签任何合同,但是缴纳了500元,收据名为“商品安全责任金”。我现在因生病不能继续工作,要求公司退这笔钱,公司却说我进来的时候接受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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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拘留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现在永嘉拘留所可以接见亲属吗.
·就是我前男友摔坏了我的手机他说今天拿出来赔给我结果又不守信用,两次了都这样,还打了我很多次
·二手房买卖,90元房款已付89万,1万等验房清水电费后付,现卖方拒绝验房并搬空协议规定移交给买方的家电,要求买方支付一万元,买方不同意,请问该怎么办?中介推卸责任不协调...
·我用风景名胜(如岳阳楼)作为商品背景图案,请问这是否商标侵权?感谢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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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劳务纠纷 可以联系我
·刷单被骗,还能要回本金吗
·张律师好我想问一下贵所主任是谁我有重要的事情咨询一下
·李律师您好!因小区里驾车行驶出现纠纷,对方醉酒驾驶,并动手打人,因对方当事人父亲就是公安局内部的,所以派出所处理过程中,无视对方醉酒驾驶,不测血液酒精浓度,无奈证明说情...
·我辞工到期老板没结工资他说现在缺人。我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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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收入不固定的话,抚养费的判决以从现在起倒推一年内的平均工资算吗?还有可以“不同行业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依据吗?(因为对方属于第十三类地质勘查业)
·我儿子要转入片区学校,该怎么办理
·你好律师,我爷爷有两个儿子,我爸爸是老二。我大伯很早就去世,生前有一个养子,那么大伯这个养子有继承我爷爷遗产的权利吗
·您好!孩子在网上不知搞了什么平台,结果被长白市长白县派出所抓了,说被人举报讲在平台叫别人在网上*博了
·前右眼受伤,有光感,无视力,左眼视.6,被评为7级伤残,今工伤复发鉴定右眼有光感我不服鉴定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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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一个亲戚,房子问题,就是同时买给两个人,算是诈骗嘛
·精英律师团,专打疑难案!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民法通则》的规定,解答如下:1.你们有抚养的法定义务,我们可以帮助,*烦你把相关材料全拿来,到律师...
·劳动者在上班期间生病脑梗塞老板有责任吗?
·老公被刑事拘留,超过48小时,我们怎么办?
·2出生日是正5今天过完我能c1驾驶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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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在担保人担保期内死亡,保保人要承担还款债任."w990mamt20
·别人从微信上借了千块钱,还能要回来吗不过我没他的手机号码和家庭地址
 运河西街道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
    通常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一方的当事人在法院审判的过程中自己躲起来不参与出庭,人民法院有权通过发布公告从而宣布双方离婚,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之为公告离婚。许多人对此有个疑问“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接下来让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公告离婚的手续公告离婚其实质仍是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是诉讼离婚的形式之一,所以公告离婚需要的手续最主要的是诉讼书。诉讼离婚的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虚假报年龄领取结婚证有效力吗?
    虚假报年龄领取结婚证有效力吗?一、虚假报年龄领取结婚证有效力吗?没有效力,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婚姻是有自然和社会要求的,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我国法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是不可以由婚姻当事人随意改变的。虚报结婚年龄主要是尚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多报年龄,以达到结婚的目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二、办理结婚的申请材料有哪些?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

·包办买卖婚姻纠纷如何处理
    包办买卖婚姻纠纷如何处理一、包办买卖婚姻纠纷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在我国,由于受封建家长制的残余思想的影响。尤其在农村,父母在家中的权威地位仍然大量存在,因而包办、买卖婚姻的现象仍然存在,严重违背了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因此,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当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婚姻法;另一方面,在处理包办、买卖婚姻引起的纠纷时,司法机关、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包办、...
·运河西街道房产律师: 13821012202(刘律师) 

·个人房子续产权一般多少钱
    个人房子续产权一般多少钱《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和40年产权到期按法律规定办理暂无明确细则,要缴纳多少费用,怎么缴纳都没有明确规定。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屋外,其它的房屋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需要强制拆掉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

·医疗过错法律明文定义规定都有哪些
    医疗过错法律明文定义规定都有哪些?1、《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明确了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如果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医疗机构不需承担赔偿责任。2、《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对于未向患者履行说明义务的,不...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该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评估是当事人的权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的义务。(二)评估的时限《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三款规定: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但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第四节检验、鉴定中,对于财产...

·欠钱人不还担保人不还怎么办?
    欠钱人不还担保人不还怎么办?1、欠钱人不还担保人不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二、担保方式的规定是什么?担保方式指的就是担保法规定的用担保权责实现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尤其是保证属于的就是人保了,我们经常所说的信用保证指的就是属于物保性质。担保行为的使用范围的问...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经常因为某些原因对工程实行分包。因此,引发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经常因为某些原因对工程实行分包。因此,引发了工程项目分包产生的合同纠纷风险,企业如何对风险规避或将之降为可容许风险,防止阻碍企业发展。那么如何防止建设工程分包责任纠纷?下面我们对建设工程分包责任纠纷,进行相关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纠纷处理产生纠纷原因1、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从业资格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禁止施工企业向无质资或不具备相应质资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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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三方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一、三方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三方协议通常指三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此类协议如果是依法签订的,并且不存在法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首先,三方协议是由学校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从法律性质上讲,“三方协议”是民法、合同法上的“预约”,原则上适用我国民法和合同法,不受《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约束。当然,三方协议的签订过程中也不能违反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就业政策,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将按照民法相应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其次,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达用人单位报到后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应与毕业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正式...

·人防工程,防护门门框墙是指什么
    人防工程,防护门门框墙是指什么人防工程是战争或者自然灾害的时候给人们提供保护的安全场所。所以人防工程的施工要保障它的安全性,可用的价值要高,一定要坚固才可以,人防工程的施工肯定与一般民用建筑有不一样的地方。那么,人防工程,防护门门框墙是指什么?一、人防工程指的是什么?人防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人防工程是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物资,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是坚持城镇战斗,长期支持反侵略战争直至胜利的工程保障。二、防护门门框墙是指什么?防护墙是能够阻挡冲击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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