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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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咨询·前夫欠钱,原告把我也一起告了,但我并不知情,未给我钱也没用在生活上,我需要撤诉
·像房子被强拆没有得到赔偿,一生苦苦修一座房子,突然想不开自*这个是谁的责san像房子被强拆没有得到赔偿,一生苦苦修一座房子,突然想不开自*这个是谁的责任,就比如说一个小...
·2010年6月起诉的经济案,并交了银行现金包全费,可到判决生效时已过了保全期,被告把钱取走了,我该怎么办?
·余杭区债权债务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于八月在天津塘沽开大车撞七十岁老人,住院二十天死亡,家属起诉要一百万,前几天拘留,想咨询律师打官司能有几层胜算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们是两部电动车相撞的,对方直行,我是左转,责任认定书我是7 她是3 ,但是她是骨折,打的病假条打了四个月...
·警察在出警时知道嫌疑人受伤还带回派出所行吗
·治安拘留三日可以参加村委换届选举
·请问欠债人借钱逾期不还,在他贷款期间已被起诉,受理在排期中,他还可以顺利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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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代理的我96年向新疆喀什公安处起行政案我准备申诉,想与你联系。
·你好离婚了男方在离婚协议里写欠20万半年后给,但到期不给,为了孩子先不起诉,那有效期多长时间
·自从母亲去世后,我和妹妹的土地一直都是继父在种,但是我现在想把土地要回来,请问这需要什么手续么?还有我和妹妹能拿回多少土地呢?
·关于小孩的探视权,和抚养全的问题
·你好律师,请问如果是欠款人自己提出让我去法院起诉他,这是什么情况?
·余杭区债权债务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在火石坝犯罪被永燊派出所抓捕会送那个看守所?
·温馨提示:案由:继承纠纷,现在我想以合同纠纷起诉可以吗?
·房产抵押 债权人故意拖 不配合收款 解押原来约定的是无利息 过了履约期 是不是就得给他利息了 ...
·你好,没有结婚证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
·你好,我叫代驾姚司机出了事故,第三方三轮车逃逸,有报交警,报保险,姚司机拒绝理赔,请问要怎么为,能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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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本人有一朋友被别人先后骗走本金1095万。事实是这样的:那诈骗人以做承兑汇票贴现,帮人还贷收手续费,房产中介买卖等业务,本人朋友先后给了她1000多万,其间...
·前几天买朋友看见网上有搞活动的笔记本电脑买一送一的活动才1998感觉比较便宜而且还送一个DV,就打电话购买了,东西到的时候还检查了下,都没有什么问题,DV电池没电了开了...
·王律师您好,我在上海某餐厅打工,今天签订一份劳务合同不是本餐厅的属于笫三方性质的,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权益,该合同是否有效违背劳动法没
·我2022年11月份离职前有3份出差报销到现在快8个月了还没有报销到账,离职后公司变革法人
·个人埋在地下的银元、铜钱财产权属于谁?
·余杭区债权债务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社区戒x 因个人原因出国半年多没有到社区报道 说是违反社区戒x协议 被强制戒x两年 但是有高血压 说是羁押两个月&nb...
·您好,一般是公司交大头,个人交小的,详细数据可以咨询社保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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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孩的探视权,和抚养全的问题
·你好律师,请问如果是欠款人自己提出让我去法院起诉他,这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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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石坝犯罪被永燊派出所抓捕会送那个看守所?
·温馨提示:案由:继承纠纷,现在我想以合同纠纷起诉可以吗?
·房产抵押 债权人故意拖 不配合收款 解押原来约定的是无利息 过了履约期 是不是就得给他利息了 ...
·你好,没有结婚证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
·你好,我叫代驾姚司机出了事故,第三方三轮车逃逸,有报交警,报保险,姚司机拒绝理赔,请问要怎么为,能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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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本人有一朋友被别人先后骗走本金1095万。事实是这样的:那诈骗人以做承兑汇票贴现,帮人还贷收手续费,房产中介买卖等业务,本人朋友先后给了她1000多万,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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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您好,我在上海某餐厅打工,今天签订一份劳务合同不是本餐厅的属于笫三方性质的,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权益,该合同是否有效违背劳动法没
·我2022年11月份离职前有3份出差报销到现在快8个月了还没有报销到账,离职后公司变革法人
·个人埋在地下的银元、铜钱财产权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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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债权债务律师咨询解答·建议咨询税务局。 weihaiyang
·这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weihaiyang
·同主审法官联系。 匿名
·余杭区债权债务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建议与律师面谈。 weihaiyang
·看你有没有继承遗产了。 weihaiyang
·如有借条,可直接起诉维权。 宋瑞岭
·你好,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王宏亮
·各地标准不一样,一般情况下按照一方收入的20%至30%计算。. 王成军
·余杭区债权债务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你得把具体情况讲清楚。你如此问,律师是无法解答的。 宋瑞岭
·建议同律师面谈。 weihaiyang
·具体如何处理,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让信贷员写借条,以证明他借用了你们的贷款。 宋瑞岭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余杭区债权债务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事情估计不简单,去公安局问问吧。 weihaiyang
·如果家属的信息有误,有可能收不到。 weihaiyang
·看是否情节严重 王秀清
·委托律师会见。 weihaiyang
·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余杭区债权债务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起诉解决吧。 潘兆忠
·起码需要考虑时效问题。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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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常识·二手房买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二手房买卖的程序是怎样的1、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决定购房之前,一定要验明所购房屋的产权现状。产权不明确、有纠纷的一定不能购买,这往往是消费者在购房时最容易忽视的一个环节,也是产生购房风险的根源。2、签合同确认双方合法身份。一般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有两种,如果是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一定要约齐买卖双方及中介签订三方合同。3、选购首先考察性价比。消费者需首先确定自己所需房子的基本条件,包括房子的户型、结构、面积、大概位置和房子的心理价位等,然后依照步骤进行交易,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4、办手续必要程序不能简化。经过选房、看房、签合同三个步骤后,将进入买房的实质性...
·不打官司要如何催讨欠债 如果不打官司就能够催讨回债务债款自
不打官司要如何催讨欠债如果不打官司就能够催讨回债务债款自然最好,既能节省司法资源,还能不破坏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人情世故关系。但有的时候我们却发现如果不打官司的话,此时可能不好处理相关纠纷,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究竟在不打官司的情况下要如何催讨欠债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不打官司要如何催讨欠债1、电话催付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业知识(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技巧(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权力(与客户谈判的权力、是否有权对欠帐进行打折、是否...
·夫妻结婚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在我国,男女要想成为夫妻可不是一家容易的事情,首先需要双方都同时满足了结婚条件,之后再是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结婚手续,在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才能成为夫妻。那此时夫妻结婚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自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二、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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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范文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范文是什么?一、劳动争议答辩书的内容答辩书是劳动争议仲裁的被诉人针对申诉人申诉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答辩收的内容通常由首部、正文和结尾三部分组成。答辩人是自然人的,首部应写明答辩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和住址(住所地)等自然情况;答辩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以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正文是答辩书的主要部分,应写明答辩的理由和根据,包括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起因和现状,据理进行反驳。结尾要写明答辩书送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名称,由答辩人签名(盖章),并写明日期等。写答辩书时,要针对申...
·拘役三个月可以回家吗?
拘役三个月可以回家吗?拘役期间,可以申请回家居住一至两天,由执行机关批准。《刑法》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二、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拘役与其他短期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拘留、(治安)行政拘留、民事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主体、法律依据等方面均有所区别,主要表现在: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民事拘留是民事诉讼中...
·农村宅基地确权证怎么办?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指出,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在本省(区、市)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尚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地区,进一步加强督促和指导,集中研究解决难题,限时完成工作目标,同时组织好验收总结,切实保证工作成果质量。一、农村宅基地确权证怎么办?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
·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是什么?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所谓引诱,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导、怂恿幼女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卖淫,指为谋利,与不特定的他人进行性交或者其他性行为。行为人段系引诱幼女向他人卖淫,才能构成本罪,若是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则应依具体案情以强奸罪或嫖宿幼女罪论处。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仅限于引诱,若是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幼女卖淫的,则应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卖淫罪论处。二、组织和与强迫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1、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卖淫罪侵犯的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在对死者的遗产进行继承的时候,有的是根据死者生前立下的遗嘱进行遗产的分配,而有的则是按照死者生前做出的遗赠来处理遗产的。那究竟这个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有哪些尽管遗赠与遗嘱继承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从根本上说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两者区别如下:(一)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于遗嘱...
·余杭区债权债务律师:13052261268(何律师) 18868876507(何律师)
·一,2019交通事故两死三伤判刑吗?
一,2019交通事故两死三伤判刑吗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一般的土地使用权属不动产吗
一般的土地使用权属不动产吗一、一般的土地使用权属不动产吗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权利,不是"物”,也就更谈不上是不动产了。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办法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
二手房买卖的程序是怎样的1、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决定购房之前,一定要验明所购房屋的产权现状。产权不明确、有纠纷的一定不能购买,这往往是消费者在购房时最容易忽视的一个环节,也是产生购房风险的根源。2、签合同确认双方合法身份。一般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有两种,如果是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一定要约齐买卖双方及中介签订三方合同。3、选购首先考察性价比。消费者需首先确定自己所需房子的基本条件,包括房子的户型、结构、面积、大概位置和房子的心理价位等,然后依照步骤进行交易,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4、办手续必要程序不能简化。经过选房、看房、签合同三个步骤后,将进入买房的实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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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官司要如何催讨欠债如果不打官司就能够催讨回债务债款自然最好,既能节省司法资源,还能不破坏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人情世故关系。但有的时候我们却发现如果不打官司的话,此时可能不好处理相关纠纷,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究竟在不打官司的情况下要如何催讨欠债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不打官司要如何催讨欠债1、电话催付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业知识(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技巧(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权力(与客户谈判的权力、是否有权对欠帐进行打折、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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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范文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范文是什么?一、劳动争议答辩书的内容答辩书是劳动争议仲裁的被诉人针对申诉人申诉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答辩收的内容通常由首部、正文和结尾三部分组成。答辩人是自然人的,首部应写明答辩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和住址(住所地)等自然情况;答辩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以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正文是答辩书的主要部分,应写明答辩的理由和根据,包括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起因和现状,据理进行反驳。结尾要写明答辩书送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名称,由答辩人签名(盖章),并写明日期等。写答辩书时,要针对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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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三个月可以回家吗?拘役期间,可以申请回家居住一至两天,由执行机关批准。《刑法》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二、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拘役与其他短期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拘留、(治安)行政拘留、民事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主体、法律依据等方面均有所区别,主要表现在: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民事拘留是民事诉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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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指出,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在本省(区、市)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尚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地区,进一步加强督促和指导,集中研究解决难题,限时完成工作目标,同时组织好验收总结,切实保证工作成果质量。一、农村宅基地确权证怎么办?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
·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条件是什么?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所谓引诱,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导、怂恿幼女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卖淫,指为谋利,与不特定的他人进行性交或者其他性行为。行为人段系引诱幼女向他人卖淫,才能构成本罪,若是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则应依具体案情以强奸罪或嫖宿幼女罪论处。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仅限于引诱,若是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幼女卖淫的,则应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卖淫罪论处。二、组织和与强迫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1、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卖淫罪侵犯的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在对死者的遗产进行继承的时候,有的是根据死者生前立下的遗嘱进行遗产的分配,而有的则是按照死者生前做出的遗赠来处理遗产的。那究竟这个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有哪些尽管遗赠与遗嘱继承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从根本上说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两者区别如下:(一)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于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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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交通事故两死三伤判刑吗?
一,2019交通事故两死三伤判刑吗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一般的土地使用权属不动产吗
一般的土地使用权属不动产吗一、一般的土地使用权属不动产吗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权利,不是"物”,也就更谈不上是不动产了。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办法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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