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峰山镇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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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峰山镇合同律师法律咨询
·我为爷爷奶奶买了一套房子.但房产证上写的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去世后我要怎样才能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我有4个叔叔.要是他们不同意怎么办.我可以要回房子吗?
·请公司长法律顾问的收费情况,服务内
·关于房产继承和拆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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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委托书需要公证吗?是不是自己写的就可以了?
·因债务纠纷留宿于当事人家中属于非法入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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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给公司开渣土车驾驶员的公司老板欠我工资26600元,我去要工资他总是推脱时间,是去年的工资到现在还没有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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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了将近2年,由于公司是私企,没签订劳动合同。现在由于个人原因请假了一个月(职位升了,公司没升,所以想请假),正好公司是处于办理保险期间,公司虽然办理的,但是并...
·名下有车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开什么证明吗
·现在叫我还男方彩礼钱,但是实在无力偿还,执行庭叫我签还款协议,现在我慢慢还是签这个协议好还是不签好
·我是无期限合同人员一个月工资2000元因为公司合并现在没有理由辞退请问甲方怎么赔偿。赔偿我多少应该。
·你好律师,我在太平湖购房,银行贷款,5年了,今天才通知我办证差我的身份证,,我可以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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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您是罗定市的律师吗?
·本人于2019年3月转入会计老师22000万考试费用,当时承诺为不过退款(没有收据没有合同,只有转款记录),目前本人未通过考试,让对方退款,对方一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还...
·你好。我借给亲戚钱。一直没有得到还款。但是之间没有欠条。有银行转款纪录现在从后方了解到他欠了很多家信用卡的钱。这样算不算诈骗。我的车子借给他也已经一个月没有归还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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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村村民已有宅基地,又买了本村的房屋签了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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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具的未婚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
·您好,我姓陈。我有一个女性朋李氏,自从跟她的前男友分手后,她还是一直被她的前男友纠缠,发侮辱性讯息,还有对外公布李氏是他的老婆,还限制李氏的行为包括不允许李氏跟其他男性...
·陕西省西安市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我跟一个老板搞一个工程,他聘请我当总工,做了5个月近3万块没给,已经快3个月了,我该怎么办?当时没定合同。
·我在单位上班时不小心把左手的中指和无名指打断了一小截,请问能定残吗?如果要求单位赔偿经济损失,最高能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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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是肇事方,我是家用轿车,对方是两轮摩托车。交警大队判定结果: 我占7成责任 。对方占3成 ,我与对方均未受伤,坐对方摩托车的人...
·运输公司的运费问题希望能解决一
 玉峰山镇合同律师法律常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是信息时代,做什么事情都涉及到大数据,公民信息变得越来越重要。日常生活中,侵犯公民信息的行为非常普遍,严重者会触犯刑法。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都对侵犯公民信息犯罪做出了明确规定,那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根据有关法律知识为您讲一讲。一、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是什么?“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

·根据刑诉法规定起诉期满还会退侦吗?
    一、根据刑诉法规定起诉期满还会退侦吗?根据刑诉法规定起诉期满不会退侦,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二、补充侦查的其他规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

·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
    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并非公司在设立登记之后,就一定会在自己预想的时间范围之内存在,公司登记机关在发现设立不符合规定之后,可能会按照规定进行撤销,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对于那些受到行政处罚,并且留下案底的行为,将会给自己日后的行为,带来不便。一、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撤销公司登记,应该是表述不准确,如果属于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该算作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则不算做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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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职工遭遇工伤后,可以通过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后,通常在两个月内出具工伤认定书。里面会写清工伤过程、工伤等级及认定时间等。如果职工对其不服,还可以提出重新认定,通常向上级部门提出。那么申请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一、申请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

·生父和继父争取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也是离婚的焦点问题,要对孩子的未来负责,因此,也发生了生父和继父争取抚养权的事情。为了都是能够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但是实际上法律会站在孩子的角度去判断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接下来,本文将介绍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一、生父和继父争取抚养权可以吗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改变,虽然前妻带着女儿再婚,但你与女儿之间仍是法定的父女关系,仍享有对女儿的监护责任,只不过你前妻的监护责任多一些。现前妻身亡,你当然有权将自己的女儿接回来就行,继父无权与你争夺监护权。二、继父母是否享有抚养权1、继父母并非必然拥有继子女的抚养权,也即是说,继父母与继子...

·拆扦房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扦房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拆迁房屋是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不能随意的赔偿,国家制定了拆迁房屋赔偿标准,根据这个标准计算每家每户应得到多少钱。那么,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拆扦房屋赔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

·无期徒刑的减刑条件有哪些
    对于被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讲,在具体服刑期间,也是有机会减刑的,减刑之后就会变为有期徒刑,那么实际坐了一段时间牢之后,还是有被释放的可能。不过此时对无期徒刑减刑有条件限制,那么无期徒刑的减刑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无期徒刑的减刑条件有哪些无期徒刑减刑要符合什么条件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

·一、交通事故国庆假期需要补偿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国庆假期需要补偿误工费吗?误工期间,本身就不工作,谈不上扣除节假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期间是不扣减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的。如果误工时间仅在节假日内发生的,一般不能要求赔偿误工费;例如国庆期间车祸受伤的,在国庆结束后,已恢复正常工作,那么通常不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二、误工费损失的计算标准是什么?误工费的计算,具体分两种情况:1、受害人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按实际减少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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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三十二条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

·新员工一般入职多久签合同
    一、一般入职多久签合同?单位应当在你入职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就是违法的,单位应当支付你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如果补订劳动合同签第一天入职的日期,那么等于是单位规避了风险,一旦签订,那么单位可以证明单位没有违法,劳动者也就不能维权。如果劳动者在补订劳动合同之前提出维权(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合同),那么是可以维权的,只要能够提供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二、入职签劳动合同的时间限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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