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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公司律师业务范围:虞城公司律师,虞城公司法律师,虞城公司法律顾问,虞城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工商登记,公司注册,外商投资,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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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公司律师法律咨询·在托育机构交了定金,后因托育机构搬迁原因离家太远,不能就学,但托育机构不退定金
·房地产被征户可否坚持宅基地土地置换?
·什么是利用职权便利侵害公司利益
·虞城公司律师: 13333705516(郭律师) 13037606519(刘律师)
·全权代理的律师应该负责哪些问
·江苏无锡市的房屋遗产公证费用是多
·新法有规定离婚前的个人债务,离婚后也应该双方承担吗?
·私人把投标保证金转入某公司账户能拿回来吗
·手机放在家里被偷了,可以报警
·虞城公司律师: 13333705516(郭律师) 13037606519(刘律师)
·租赁土地纠纷.我租别人土地已盖厂房三十年每亩地租釒一年一千元.现在我77岁了.不能在工作了.想把厂房转让给别人.地主人不让我转让.并用拉及把我大门封住不让我租厂房.现在...
·请问赣州市看守所电话
·我们应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
·请问我家孩子在2年前通过招聘去到一个理财公司当一名业务员,上班不到一年,老板就卷钱跑路了,两个月工资没开,现在被大连派出所拘留了,请问他的问题严重重吗?他也没挣到什么钱...
·我因醉驾,结果出来了86,想咨询一下能不能不被立案
·虞城公司律师: 13333705516(郭律师) 13037606519(刘律师)
·离婚协议书如何去写,控制以后的纠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解决
·被一辆大型货车撞到不知道如何处理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青少是否需要承担以下的行为
·没有尽抚养义务义务而收回房子可以吗
·虞城公司律师: 13333705516(郭律师) 13037606519(刘律师)
·档案在别的地方,该怎么办?
·如果构成犯罪能怎样处理呢?
·产假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什么时候发
·朋友问我缺不缺钱 然后我说缺 他说他手上有两个项目一个是qq群拉人一个是办卡三件套银行卡、u盾、手机卡,因为缺钱关系我答应下来了第二天就去办了&nb...
·身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我该怎么
·虞城公司律师: 13333705516(郭律师) 13037606519(刘律师)
·可以申请补发1个月的工资吗
·银行卡被计生办冻结,有没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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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计生办冻结,有没有道
虞城公司律师咨询解答
虞城公司律师法律常识·借条中附加结婚有效吗?
借条中附加结婚有效吗?借条中附加结婚无效,结婚必须是自愿并且不违法才可以。借条上写了附加条件,只要内容不违法就有效。欠条和借条都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
·遇到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遇到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1、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借款借条等,经多次联系还是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二是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缺席判决。2、可用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二、欠钱不还的老赖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形有哪些?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一、关于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
·虞城公司律师: 13333705516(郭律师) 13037606519(刘律师)
·债务人欠钱不还逃到国外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逃到国外
债务人欠钱不还逃到国外怎么办一、债务人欠钱不还逃到国外怎么办?1、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借款借条等,经多次联系还是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二是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缺席判决。如果法院缺席判决,以后被告人回国的话,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了。2、可用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
·欠钱打借条派出所受理吗?
欠钱打借条派出所受理吗?不在派出所管辖范围内,可以去法院起诉。债务纠纷应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只要有证据证明欠债事实,法院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手中没有借条、欠条,建议当事人先不要急于到法院起诉,可以选择通过私下与债务人沟通的方式,双方确定一个还款周期和数额,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还款协议等,这样,既可以取得将来主张权利的有力证据,又避免了贸然起诉,让对方知道没有借条或者借条遗失而赖账,丧失诉讼权利或者面临败诉的风险。如果不行的话,债权...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有哪些?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有哪些?一、征地告知这里的征地告知,是我们常说的“拟征地公告”,为什么是拟征,而不是征地公告呢?因为征地文件还没有报批,先提前预告一下,这个预告一般会告知征地范围,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在预告之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般就很难获得补偿了,这就是我们征地拆迁中常说的“防三抢”。一些地方在征地方面操作不规范,根本不发布征地预告,就算是民间关于征地的消息满天飞,官方也没有一些确切的信息,让老百姓蒙在鼓里,作为被征收人,不了解征地从何时开始,也不知道自己所处的征地阶段,往往就只有被征收方...
·单位在职人员欠钱不还怎么办
单位在职人员欠钱不还怎么办?先协商要债,协商无果的话,按照以下流程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欠钱不还起诉需要交多少诉讼费?欠钱不还的诉讼费根据原告的标的额确定,财产案件受理费的计算依据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辞退员工补偿包括保险吗?
辞退员工补偿包括保险吗?辞退员工补偿不包括保险,辞退员工的补偿金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劳动人的收入来确定的,如果说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就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说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工作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如果说不满六个月则会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二、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
·虞城公司律师: 13333705516(郭律师) 13037606519(刘律师)
·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什么是土地使用税?违反了相关规定该怎么处罚?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
·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
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一、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本院院长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二、行政诉讼中申请书记员回避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七十四条...
借条中附加结婚有效吗?借条中附加结婚无效,结婚必须是自愿并且不违法才可以。借条上写了附加条件,只要内容不违法就有效。欠条和借条都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
·遇到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遇到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1、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借款借条等,经多次联系还是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二是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缺席判决。2、可用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二、欠钱不还的老赖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形有哪些?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一、关于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
·虞城公司律师: 13333705516(郭律师) 13037606519(刘律师)
·债务人欠钱不还逃到国外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逃到国外
债务人欠钱不还逃到国外怎么办一、债务人欠钱不还逃到国外怎么办?1、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借款借条等,经多次联系还是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二是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缺席判决。如果法院缺席判决,以后被告人回国的话,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了。2、可用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
·欠钱打借条派出所受理吗?
欠钱打借条派出所受理吗?不在派出所管辖范围内,可以去法院起诉。债务纠纷应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只要有证据证明欠债事实,法院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手中没有借条、欠条,建议当事人先不要急于到法院起诉,可以选择通过私下与债务人沟通的方式,双方确定一个还款周期和数额,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还款协议等,这样,既可以取得将来主张权利的有力证据,又避免了贸然起诉,让对方知道没有借条或者借条遗失而赖账,丧失诉讼权利或者面临败诉的风险。如果不行的话,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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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有哪些?一、征地告知这里的征地告知,是我们常说的“拟征地公告”,为什么是拟征,而不是征地公告呢?因为征地文件还没有报批,先提前预告一下,这个预告一般会告知征地范围,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在预告之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般就很难获得补偿了,这就是我们征地拆迁中常说的“防三抢”。一些地方在征地方面操作不规范,根本不发布征地预告,就算是民间关于征地的消息满天飞,官方也没有一些确切的信息,让老百姓蒙在鼓里,作为被征收人,不了解征地从何时开始,也不知道自己所处的征地阶段,往往就只有被征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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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职人员欠钱不还怎么办?先协商要债,协商无果的话,按照以下流程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欠钱不还起诉需要交多少诉讼费?欠钱不还的诉讼费根据原告的标的额确定,财产案件受理费的计算依据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辞退员工补偿包括保险吗?
辞退员工补偿包括保险吗?辞退员工补偿不包括保险,辞退员工的补偿金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劳动人的收入来确定的,如果说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就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说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工作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如果说不满六个月则会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二、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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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什么是土地使用税?违反了相关规定该怎么处罚?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
·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
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一、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行政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本院院长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二、行政诉讼中申请书记员回避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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