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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营业执照是否注销
·请问持有品牌的公司,委托其他厂家生产,她可以在包装上打,自己公司监制出品,生产方打生产商的吗,例:香港XXX公司监制出品或出品,生产:福州XXX生产制造,吗是否出品就意...
·我租房租一年,房租是半年一交,但是住了才住了一个多月,房东通知我们说要卖房子,然后就带人来看房子,隔三五到房子,7月27号房东和我说了房子要卖,但是卖了可能买房子得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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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的微信支付会被限制
·没有合同能否要回公司欠发的工资当时没有协议,发提成时不安原来的说的提成点发提成,能要回吗
·离婚时没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都有一个小孩,女方可以向男方要抚育费,和要求财产平分吗?男方有前科,我可以争取抚养权吗?对方现在是隔代抚养
·爸爸白内障手术,就一儿一女,闺女去和看,要求他儿子和看病,他儿非但不去,他儿媳还当着他儿面打了闺女,我想投诉他
·你好,武律师,我被朋友骗了74688.2元本金,在2019年12月28日时借的,我也是从借呗借出来的,说好的一个月还的,现在四个月了都没有还,有借条和微信转账记录,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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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故故先逃逸后又回到现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罪
·我想去陆川。人民法院搞离婚。离婚要出什么证明吗?分居已经三年,他在外面已经有两个孩子啦。我农村人没车没房。我带着四个孩子。
·装修是包工包料的交房三个月后水龙头破裂导致所有木地板被淹,定做的衣柜底部被淹,楼下邻居房子也漏水了,
·我有3间商品房,头2住2间房子,第3住1间,没到期,就死在房子里,我现在3间房子都租不出去了,我能要什么补赏
·我奶奶做了个公正遗嘱内容大概是死后房产由孙子我继承这么写行么?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应该不能继承吧应该写遗赠?我看有个案子由老人的几个子女继承。周东认为姑姑无理取闹,坚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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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的房子改儿子名行吗,不行的话父亲立遗嘱以后给儿子使用可以吗
·你好!律师。醉驾是怎么惩罚
·因小孩淹死,放跑了别人养的牛哇,还打烂别人的车
·您好 我想请问一下现在上海热带风暴是准备出售还是怎么处理?
·你好父母留下来房子在哥哥名下,我想离婚房子怎么处理san你好父母留下来房子在哥哥名下,我ahref=".66lihun"title="离婚"target="_bl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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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孩子是否可以改姓?孩子还很小
·我的车在行驶的过程中打滑了,结果导致后面的车辆把我的车给撞了。那位司机让我赔偿他。我想请问一下这件事我应该赔偿他吗
·有借条,就是说没钱还,中间协商一次说春节前还一半,春节也没有钱还我。借条写的是一年期,到这2021年2月16号就两年了,过了春节去起诉他会不会有什么影响,会不会因为超期...
·交通肇事者
·你好,我工资卡被法院冻结了,我之前贷款过小额贷款,还了一多,也没有多少,一万左右,有四家,现在冻结15."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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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可代办残疾证吗?
·我想与我老公离婚了,他没事就打我骂我,以前他不是这样的,现在他对我就是想打就打想骂就骂,还说我外面有人了,说真的这样的生活我不想过了,我该怎么办呀?
 永兴合同律师法律常识
·二手房过户费用多少?
    二手房,是现在很多人对房屋的一种选择,二手房的市场现在是非常客观的,而法律对于二手房有了相关的规定以及要求,而二手房过户费用也有着相关规定,那么对于二手房过户费用多少的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一)二手房过户费用多少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主要有:1、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2、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3、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4、交易费: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原因?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原因有哪些(一)因夫妻约定而终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二)因离婚而终止。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或依法分割,从而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三)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我国《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当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及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因上述原因终止时,夫...

·人口土地使用权限是怎么样的?
    人口土地使用权限是怎么样的?土地使用者通常都享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权也有法律规定的使用权限,不同的土地甚至是不同的人口在使用土地时都有限制条件和使用年限的限制。清楚了解人口土地使用权限的相关知识对土地使用者在使用管理土地时具有很大的帮助。因此在本文为您解答这一问题,请您往下阅读。一、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土地使用权的限制,是指土地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或划拨批准文件规定的条件、方式、用途等使用土地,违反了这些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禁止闲置土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为依法处理和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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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他们参加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在实践中往往不限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包括:(1)被害人,包括因被告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公民;(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死亡的场合下,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规定了什么?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规定了什么?一、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规定了什么?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征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户是指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第四条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在经营过程中,有时候因私人原因经营不善,可能会出现债权转让。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债务人同意是必要的吗?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是什么样的?债权公告是什么?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有关债权转让,债务人同意等问题的相关知识。一、债权转让无须债务人同意,要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权利转让,也称债权转让,是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的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二种法律关系:(一)是原合同法律关系。(二)是转让合同法律关系。其中的转让合同尽管是转让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往往又涉及到债务人...

·一、继承来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继承来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继承来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二、离婚时继承财产怎样处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可能会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财产,那么继承所得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

·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是否有权请求发包人对其施工工程折价补偿?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系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发包人与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因此,在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且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发包人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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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撞人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很多交通事故其实都是因为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导致的,从这点上来看,其实如果人人都能遵守交通规则的话,可能就会减少很大一部分事故的发生。而针对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实际的的处理不太一样。那么车辆撞人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现在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车辆撞人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

·仅有转账凭证可以认定借贷关系吗
    目前社会上因为社交软件的发展,金钱流通更加方便快捷,资金往来可以通过平台转账方式完成,此外,很多人对于较大金额的资金转账时,会选用银行账户转账的方式。在法律层面上,如果仅有转账凭证,没有书面凭证的,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借贷关系吗?仅有转账凭证可以认定借贷关系吗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对于债权和债务双方当事人借贷关系的认定,关键因素就在于两点,第一点是双方之间是否真实存在借款的意愿和约定的事实,第二点是双方是否真正完成了款项的交付过程。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是在自愿的情况下约定并完成借款过程的,其借贷关系就是合法的,会受到法律保护。人民法院对于这类案件是如何判决的呢?根据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借贷案件的作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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