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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新遗产继承律师法律咨询
·公司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日是2012年1月1日,现在因一些工作原因需与我提前解除关系,是否可以提出合法赔偿。
·男方想悔婚,提前给女方的钱能否拿回来
·1. 我需要找一個關於商舖樓宇買賣的律師。2. 如果我不是本地人 ,是從香港過來的,手續方面有沒有什麼不同? 會否比較複雜&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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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结婚是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的,离婚能在女方户口地办理吗
·我是随州市洪山镇人,姨妈于2010年9月27日因外婆做结肠癌手术到洪山镇医院看望,在回家途中摔倒致头部外伤返回该医院住院治疗,该医院仅对头部摔伤处做了简单的清洗后便进行...
·做模具,食指骨头被削了一点,可以索赔多少
·, 睢宁县看守所
·我是被执行人,案件进程过慢移送状态,已经冻结账户13天,饿了两天了,生命得不到保障联系不到承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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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韦律师,在嫌犯没判之前,家属能委托律师见到嫌犯吗?
·平安普惠借贷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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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欠我5个月工资共计3万元我现在已经起诉了证据是电话录音在录音里我说欠我3万块钱他没有反驳这个证据够吗这场官司胜诉的几率应该在多少希望专业的人帮忙解答谢谢
·我刚刚签了房产过户是那种自动放弃继承权的房产过户我是想问一下我以前的户口的地址是那个被过户的房子但是现在户口签到我自己住的地方了以前的户口本在我姑姑那她会不会拿着我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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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发生口角,我先动手打的对方,他无事。事后过了十分钟,他手持啤酒瓶回来,击打我的头部,造成流血缝针。伤口有两处,有医院证明。问:1、对方涉及到赔偿我的责任不2、如赔偿...
·合伙人不向我提供账务,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他撞我就因为我车是黑车就说我是主要责任,我在厂门口出的交通事故这属于工伤吗口出的交通事故这属于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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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公积金买房户主是妹妹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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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出租车公司交了五万的风险抵押金,出租车现在我手里,公司申请破产,我该怎样做才能拿回我的风险抵押金该怎样做才能拿回我的风险抵押金."w990mamt20
·酒吧被拆,没有人通知我,我可以起诉对方吗
·您好,我是济南一家企业的法人代表,企业性质属于股东制,我是其中一个股东,占公司30%股,另外一个股东占70%的股,我负责销售,他负责财务以及售后,现在我们两个人因经济问...
·关于借钱4万一直不还,手机也联系不上,已换号码。如何追债?
·民事诉讼原告律师中途可以更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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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读书时学校要求带户口,毕业后学校就把我的户口从农村户口转成非农户口中,现在我想把这非农换成我以前的农村户口,请问这个申请要怎么写?
·一般嫖娼需要拘留几天.
 永新遗产继承律师法律常识
·怎样才能不让非婚生子女继承房产?
    怎样才能不让非婚生子女继承房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1、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2、养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该条的规定,是...

·工程施工质保期一般为多久
    工程施工质保期一般为多久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是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的重要措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30日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对该项制度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1.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范围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夫妻离婚丈夫转移财产怎么办
    夫妻离婚丈夫转移财产怎么办在一方有故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时候,其实就算夫妻没有离婚,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并且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若离婚的时候有这一行为,那往往就是对行为人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而要是在离婚之后才发现有这样的情况,一年之内也可以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财产。(1)法律保护弱者,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应少分或不分财产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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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无故被辞退有补偿吗
    试用期无故被辞退有补偿吗?试用期无故被辞退的有补偿金,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和劳动关系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是什么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是什么出门或者回家人们大多选择坐火车,坐火面临抢票,抢票就有可能面临着退票、改签这些手续,新出台的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对退票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您对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了解多少呢?买票后如果不想要了又该如何做呢?为您解答。一、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火车票退票手续费并没有具体法律规定,相关标准由铁路局制定并公布。根据中国铁路网最新公布消息:开车前8天(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开车前48小时~8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8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

·没收财产执行时限有限制吗?
    没收财产执行时限有限制吗?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人民法院应该在执行案件立案6个月内执行结束。按照实际情况,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38条,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机构执行。第439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了,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缴纳。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折扣行政...

·有遗赠扶养协议怎么继承
    有遗赠扶养协议怎么继承遗赠抚养协力的法律效力高于遗嘱和法定继承。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该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然后才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同样集体组织承担该公民的生养死葬,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就是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规定。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又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遗赠扶养协议范本遗赠人:扶养人:因年老,患等病,身体衰弱...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重要吗?
    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买房的时候都会选择二手房。这时就需要注意,二手房还有一个土地使用证。有很多人买二手房的时候都会忽略土地使用证,其实这样是不行的,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也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就一起来看一下它的重要性。一、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重要性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购房之后不及时办理土地证将面临很大风险:虽然房产证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却不属于自己,有些单位可能会非法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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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是如何赔偿?
    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是如何赔偿?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2、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3、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二、解除特征1、被解...

·担保物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担保物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抵押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担保物权的诉讼时效在【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里有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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