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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永善海事律师专业办理海事海商案件,具备处理复杂疑难海事海商案件的丰富经验,云南昭通永善海事律师擅长处理船舶碰撞、提单、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上保险、拖航、租船、船舶建造及打捞合同、船员纠纷、国际货物运输、海事侵权责任等海事海商法律问题,致力于为货主、船东、货代、保险公司提供专业的海事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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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律师好,我想起诉离婚,不知道法律程序,能咨询一下吗
·请问看守所给家属打电话叫会见·因疫情直系亲属去不了家属是河南开封的·有个亲戚是十堰的能去看孩子一下吗、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白石岗村谢谢领导能不能回个电话;
·我给朋友在银行贷了款400000现在一直没有还他知给我打了一张欠条银行现在把我起诉了我该怎么能把钱要回来了
·永善海事律师:
·我想和我老婆离婚,对方却说,谁先提离婚的就要净身出户,是不是有这个种说法
·我家房屋被拆迁了,户主因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没有签房屋调查确认登记表,家庭成员签名有效吗?
·您好!我丈夫生前在外借钱,我一点也不知情,现在对方起诉,我家中生活困难,我该怎么办?
·交了1年的养老保险然后断交了现在55周岁了还可以一次性补交么
·打结婚证了生一个女孩刚满月,女方要离婚
·永善海事律师:
·五月一号讲被抓了到现在没有消息怎么办
·我跟我老婆离婚,小孩跟我,她看小孩,我要不要抚养费
·房产证与当初购房面积不一样,开发区商说等所以业主办好产证后多退少补,有这种说法吗?开发商存在欺诈吗?
·本人201803日工伤,因单位未与本人签订书"1427367l"""劳动合同,做不了工伤认定,需伸请劳动仲裁向单位索赔,请问伸请仲裁的时效是多长
·面包车撞摩托车了,该如何赔偿
·永善海事律师:
·我和*人买完房产以后我*人不在啦这房子有孩子份没这个孩子是我*人的
·2012年借款2万,至今不归还,请问法院可以受理吗,有借条和日期借款人签名,给被借人的名字。请问可以起诉归还吗
·律师您好,关于我花呗严重逾期协商减免利息可以吗?因为去年到现在疫情原因,深感抱歉
·堂哥堂妹怎么才可以结婚?不打算要孩子的。
·我侄子被同学打伤对方负什么责
·永善海事律师:
·韩老师,你好,我去年跟包工头去工地干活工资未结,想知道可以起诉他吗?您的学生!😀.
·我的一个同学,她的丈夫有婚外情,现在刚结婚一年,有一个不到一岁的小男孩。家里的房子写的丈夫妹妹的名字,现在她想离婚,请问这种情况,如果她们离婚,对女方会有什么补偿吗?另...
·陈律师你好,请问我的网贷逾期,请问可以分期还嘛?
·是这样的就是我的户口在中国然后人在泰国工作然后村里有征用地皮却不承认我这个户口如果要大官司成功率多少/
·信用卡透支5000块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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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两年前在一商场签订了多份房屋租赁合同,还有五年到期。房租费一年一次付。现有人说我签的合同可以推翻无效,因合同内有一条;百分之八十的业主签完合同,合同方能生效。请...
·请问一下,我的孩子在西安xx学校交了学费,另外进小班是一万六千八百元,说没考上进小班这个钱给退回来,结果开始说给退,最后一拖再拖,现在电话不接,信息不回。.
 永善海事律师法律常识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商品房预售具有以下特征:(1).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挫去效力的根据。(2).商品房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

·一、交通事故后赔偿款怎么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赔偿款怎么赔偿标准是什么?(一)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二)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前(三)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四)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五)医疗费...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临时股东会议的决议范围较为狭窄,一般不得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二、临时股东大会怎么召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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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被认定工伤后的待遇规定有哪些
    职工被认定工伤后的待遇规定有哪些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

·劳动合同法以其他形式计算工资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以其他形式计算工资是什么意思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合同法中的月工资指的是什么(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介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

·丈夫外遇妻子可以获得赔偿吗
    【为您推荐】邹平县律师 平江县律师 蒲江律师 郫县律师 双桥区律师 西乡塘区律师 平阳县律师  男性相比女性可能更经受不住诱惑,尤其是在婚后,丈夫外遇的可能性是要比妻子出轨的可能性大的。而要是妻子发现丈夫有外遇的话,此时妻子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丈夫外遇妻子可以获得赔偿吗丈夫有了外遇,受害女性在向法院请求离婚的同时,也提出了要求丈夫损害赔偿。往往受害女性向法庭提出的损害赔偿额都是相当高昂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提出高额赔偿到底能不能得到支持呢?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我国《婚姻法》明确...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有哪些?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有哪些?1、虐待未成年子女虐待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经常以打骂、禁闭、有病不给予治疗或者强迫过度劳动等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虐待具有以下特征:(1)虐待行为表现为行为人经常或者连续性实施折磨、摧残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其手段概括起来主要有:第一,各种肉体折磨手段,如殴打、冻饿、强迫过度劳动等;第二,各种精神折磨手段,如侮辱、咒骂、限制行动自由、不让参加社会活动等。一般行为人在实施虐待行为时,两类手段并用的较多。(2)从主体的身份关系来看,行为人与被虐待人必须是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的父母和未成年子女,行为人对被虐待人存在抚养或者监护义务。...

·涉外婚姻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涉外婚姻办理离婚手续: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3、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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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家庭暴力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1、遭受家庭暴力应该如何取证?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婚姻法》第43条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因此,若当事人正在被实施家庭暴力,应当及时报警求救,公安机关出警也是义务。  家庭暴力的取证是多方面的,比如报警记录、接处警登记表、伤情照片、治疗单据、门诊病历、影像报告、出院记录等等,现在很多家庭都装有网络摄像头,摄像头拍摄下来的现场视频或者双方之间的聊天录音...

·企业改制后又被收回账务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企业改制后又被收回账务应该如何进行处理?随着我国的发展越来越好,企业改制的也是越来越多,企业之所以进行改制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状况,从而是自己的企业能够立足市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想要知道企业改制后又被收回账务应该如何进行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企业改制后又被收回账务应该如何进行处理企业改制通常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改制)。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改制前企业的债权、债务通常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笔者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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