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
服务范围·温州永嘉行政诉讼律师常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等案件,浙江温州永嘉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颁发许可、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永嘉行政诉讼律师业务范围:永嘉行政律师,永嘉行政诉讼律师,永嘉国家赔偿律师,永嘉民告官律师,永嘉行政法律师,永嘉行政许可律师,永嘉行政处罚律师,永嘉行政复议律师,永嘉政府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政府不作为,行政复议,告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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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咨询·我都要和他离婚了,我都怎么做呢?
·私家车能不能保全,要走什么程序,需要什么手续?
·侍律师,新年好,直接跟你说吧,拖欠农民工工资约事情,龙苴乡塘桥村宋以早欠我们工资十几万,事发在2013年,经灌云劳动仲裁判决后转到灌云法院,在这个过程中连续每年都申请执...
·永嘉行政诉讼律师:18667830319(李律师)
·我是一名初中在校学生,在回家途中,被几个同学和2个校外社会青年殴打【注:有一个满18岁的】至我右臂孟氏骨折,右侧桡深神经损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在9月9日我以向炮车派车...
·我大哥因传播邪教现被关在洱源县看守所,我能去探视吗?我家祥云人,拘留通知是宾川县安公局发的。
·请问被盗了几千块钱,如何可以申请做指纹鉴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请问特级残疾人一补贴多少钱
·永嘉行政诉讼律师:18667830319(李律师)
·我们平房修路拆迁,我家第三排没有占上,占了前两排,我还有其他的途径吗
·我于十一月三十号进入公司上班公司到现在都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还有就是本定于每月底发工资,可现在都超出发工资期限已经半个月了,我还是没有拿到工资,特请求帮助
·我买个房子原来是平房,现在动迁了可是找不到原房主了现在想过户怎么/p>咨询编号887430|辽宁-阜新|2017-05-1111:07|4位律师回/span>律师回答
·我儿岁,在学校厕所把额头给摔破了,缝了16针,伤口六公分,我想问学校应该怎样补偿孩子所受的伤,
·左手大拇指断裂属于几级伤残是工伤大概赔偿标准是多少呢
·永嘉行政诉讼律师:18667830319(李律师)
·商业合同纠纷具体微信联系
·你好,看企业单位的政策
·工作4年工作单位没有购买保险。应与之签了不要买保险的单方面合同,现在可以要到单位应买保险的钱吗?
·请问常庄镇常离婚诉讼案的案号是多少?还有资料吗?
·车被水淹了,怎样理塔
·永嘉行政诉讼律师:18667830319(李律师)
·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交通事故从开庭到拿判决书要多久
·我是利辛县的!我有法律上是事情向你咨询一下!希望能给我帮助!
·只有直行绿箭头,左转没有显示左转了算违章吗?以前没有红绿灯的路口,第一天设置红绿灯没有注意,直行是绿箭头,无任何左转标识显示左转了,但是后来注意了一下是直行绿箭头完了才...
·律师你好,新土地证发放亩数,按什么标准每人亩
·永嘉行政诉讼律师:18667830319(李律师)
·本人是美国公民和前夫离婚多年,现在想和男朋友结婚,可是没有离婚证书,帮我们搞离婚的律师楼找不到了,前夫也失联好几年了,找不到了!请问我要如何才可以拿到我的离婚证呢?拜托...
·我在临泉辉隆大市场建筑工地干活都快一了去就在这儿干了可血汗钱还没有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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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行政诉讼律师咨询解答·看证据说话。 weihaiyang
·既然死都不怕,为什么不去起诉他? 宋瑞岭
·估计是房东另行出租的。 潘兆忠
·永嘉行政诉讼律师:18667830319(李律师)
·要言简意赅! 宋瑞岭
·建议当面咨询。 潘兆忠
·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weihaiyang
·一般情况下会通知家属。 weihaiyang
·具体咨询什么?* 吉增萍
·永嘉行政诉讼律师:18667830319(李律师)
·咨询一下当地的交警处理。 潘兆忠
·可以在被告所在地诉讼离婚。 weihaiyang
·把收据和转账记录保存好。. 何晓艳
·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来自手机 律师
·永嘉行政诉讼律师:18667830319(李律师)
·如果被羁押,可以委托律师会见。 weihaiyang
·你可以向你的老板追要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欧诺个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
·去问问。 weihaiyang
·两码事,不能相互折抵,也不要空头支票。 宋瑞岭
·如果感情破裂就会判离。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永嘉行政诉讼律师:18667830319(李律师)
·可以向监狱申请 scopia0202
·直接向受理法院提交申请。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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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常识·没有借条怎么要钱
起诉吧。1、只要你有债务人向你借钱的确实证据,没有借条也可以打赢官司的。2、如果他在短信或者微信中有明确承认向你借款××元的事实,这个证据是可以用的。3、为了防止对方可能在你起诉后赖皮,你应当多准备一些证据,如在讨债时录音或者录像,能够确保打赢官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的账户时”的规定,即使没有借条、收条、欠条等书面债权凭证,也有可能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如果企业大股东欠债如何执行?
如果企业大股东欠债如何执行?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1、第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2、第十四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
·土地承包合同没我的名字是怎么回事?
土地承包合同没我的名字是怎么回事?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合同所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
·永嘉行政诉讼律师:18667830319(李律师)
·婚前买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婚前买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前买车结婚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二、哪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房屋拆迁行政许可诉讼案件的管辖
房屋拆迁行政许可诉讼案件,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因不服房屋拆迁许可前置行政程序行政行为的诉讼,包含有对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不服、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服和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服;另一种情况是对拆迁许可行为、房屋拆迁裁决行为、行政处罚行为及拆迁强制措施行为不服;第三种情况是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包含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办理拆迁许可前置行政行为不作为和房屋拆迁管理机关对拆迁许可决定,裁决及强制措施不作为,另外还有因行政机关不履行拆迁监督、管理职责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对第一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应当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行政不作为的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宜,而对第二种情况,由房屋所在地或者作出具体...
·故意杀人致人轻微伤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故意杀人致人轻微伤构成故意杀人罪吗?故意杀人致人轻微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轻微伤害不属于刑法调整范畴,而由民法调整,不属于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属于违法,不属于犯罪。二、故意伤害罪的认定(一)区分故意伤害罪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是伤害他人身体健...
·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一、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
·赔偿公司辞退员工的标准2023是什么?
赔偿公司辞退员工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务合法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双方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如果用人单位强制...
·永嘉行政诉讼律师:18667830319(李律师)
·长春工伤认定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帮助职工确定工伤等级,明确赔偿标准的重要手段,如果长春市民对工伤认定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参考当地出台的有关办法,其中对工伤认定的程序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那么长春工伤认定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您通过下面这篇文章了解下。长春工伤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什么是土地证?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3、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二、办理土地证所需材...
起诉吧。1、只要你有债务人向你借钱的确实证据,没有借条也可以打赢官司的。2、如果他在短信或者微信中有明确承认向你借款××元的事实,这个证据是可以用的。3、为了防止对方可能在你起诉后赖皮,你应当多准备一些证据,如在讨债时录音或者录像,能够确保打赢官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的账户时”的规定,即使没有借条、收条、欠条等书面债权凭证,也有可能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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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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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致人轻微伤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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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一、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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