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
服务范围·金华义乌行政诉讼律师常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应对、信息公开申请等案件,浙江金华义乌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颁发许可、违法行使职权国家赔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业务范围:义乌行政律师,义乌行政诉讼律师,义乌国家赔偿律师,义乌民告官律师,义乌行政法律师,义乌行政许可律师,义乌行政处罚律师,义乌行政复议律师,义乌政府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政府不作为,行政复议,告政府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业务范围:义乌行政律师,义乌行政诉讼律师,义乌国家赔偿律师,义乌民告官律师,义乌行政法律师,义乌行政许可律师,义乌行政处罚律师,义乌行政复议律师,义乌政府打官司律师行政诉讼,民告官,政府不作为,行政复议,告政府
| 免费法律咨询点此进入>>> | ![]()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咨询·我是33号辞1号,3月份的工资发了,4月份的工资没发给san我想问一下,我是33号辞1号,3月份的工资发了,4月份的工资没发给我,厂里是每月的10号发工资887999
·对于拆迁补助,家庭内部协议只有签字没有公证,如果后期有必要打官司,协议有效力吗?
·农村宅基地被邻居侵占十多,现在政府处理赔偿,但是没有一个赔偿的标准,请问这个标准怎么说?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我想离婚,但结婚证户口本都在男方手里,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打五元的麻将被抓过次会留下案底吗会不会影响小孩的
·楼上装修漏水,致我家顶部清水版变色变形,厨房瓷砖腐蚀,楼上拒不赔偿
·我与我老婆双方没有结婚证,后来我没有与我老婆在一起了,小孩她带着,小孩子是个男孩子户口怎么上
·被兴业银行起诉信用卡逾期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交通事故2008.5.25.到如今都没赔付保险公司与肇事方百般阻挠我该如何维权?
·你好,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济南监狱现在能看亲属了吗
·我09年6月工伤,今年鉴定7级,我现在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给陪了16万多,还有社保伤残金1万多,请问合理吗?(年龄29)
·您好,请问一下拘留所现在接收被执行的人吗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我买了一辆车还在维修起,机油后油封漏油,4s店说还需要承000元废料钱,比如说防冻液,机油,这些费用合理吗
·文登市文城镇河埠庄村我在文登市义务小商品批发市场买的二十三元钱一盒蚊香片过期的怎么办
·石材厂老板将活转包给把我工资拖着不给,人找不到电话不接,视频不回!
·上班期间尾骨骨折,算不算工伤
·杨律师,我在凯邦上班现在来上班公司跟我终止劳动合同,请问怎么赔偿谢谢!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我是替我弟弟咨询的。他和他对象两年前自愿没领结婚证办了场酒席然后就住在一起了。现在他们的孩子已经两岁半了,他们感情确实破裂了,想要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但是女方不依不饶,几...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新房装修房屋被泡,物业与甲方互相推诿扯皮,多次沟通态度散漫,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已经拖了大半年。不解决,导致我有房却无法入住,无法进行沟通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被申请人一直在在打工!家里面的房屋转由被申请人父亲所有怎么办!没有查明其他任何财产."w990mamt20
·我们被几个人合伙骗去了三万多块钱,怎么报警."w990mamt20
·双方无错过男方起诉离婚,男方要求离婚,婚后育有两子女,并要求女方每月支付四千抚养费?女方无工作收入,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对于已经拿到医疗事故鉴定书确认为院方有责任的情况下是协商好还是直接起诉好?协商的话怕院方回避或者推脱挨时间把赔偿金额压得很低(鉴定书判定属于轻微责任)直接起诉的话一审二...
·我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如何到你们那里
·对于拆迁补助,家庭内部协议只有签字没有公证,如果后期有必要打官司,协议有效力吗?
·农村宅基地被邻居侵占十多,现在政府处理赔偿,但是没有一个赔偿的标准,请问这个标准怎么说?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我想离婚,但结婚证户口本都在男方手里,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打五元的麻将被抓过次会留下案底吗会不会影响小孩的
·楼上装修漏水,致我家顶部清水版变色变形,厨房瓷砖腐蚀,楼上拒不赔偿
·我与我老婆双方没有结婚证,后来我没有与我老婆在一起了,小孩她带着,小孩子是个男孩子户口怎么上
·被兴业银行起诉信用卡逾期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交通事故2008.5.25.到如今都没赔付保险公司与肇事方百般阻挠我该如何维权?
·你好,需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济南监狱现在能看亲属了吗
·我09年6月工伤,今年鉴定7级,我现在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给陪了16万多,还有社保伤残金1万多,请问合理吗?(年龄29)
·您好,请问一下拘留所现在接收被执行的人吗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我买了一辆车还在维修起,机油后油封漏油,4s店说还需要承000元废料钱,比如说防冻液,机油,这些费用合理吗
·文登市文城镇河埠庄村我在文登市义务小商品批发市场买的二十三元钱一盒蚊香片过期的怎么办
·石材厂老板将活转包给把我工资拖着不给,人找不到电话不接,视频不回!
·上班期间尾骨骨折,算不算工伤
·杨律师,我在凯邦上班现在来上班公司跟我终止劳动合同,请问怎么赔偿谢谢!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我是替我弟弟咨询的。他和他对象两年前自愿没领结婚证办了场酒席然后就住在一起了。现在他们的孩子已经两岁半了,他们感情确实破裂了,想要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但是女方不依不饶,几...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新房装修房屋被泡,物业与甲方互相推诿扯皮,多次沟通态度散漫,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已经拖了大半年。不解决,导致我有房却无法入住,无法进行沟通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被申请人一直在在打工!家里面的房屋转由被申请人父亲所有怎么办!没有查明其他任何财产."w990mamt20
·我们被几个人合伙骗去了三万多块钱,怎么报警."w990mamt20
·双方无错过男方起诉离婚,男方要求离婚,婚后育有两子女,并要求女方每月支付四千抚养费?女方无工作收入,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对于已经拿到医疗事故鉴定书确认为院方有责任的情况下是协商好还是直接起诉好?协商的话怕院方回避或者推脱挨时间把赔偿金额压得很低(鉴定书判定属于轻微责任)直接起诉的话一审二...
·我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如何到你们那里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咨询解答·可以主张停运的损失。 weihaiyang
·要问保险公司。 潘兆忠
·可能不是赌博那么简单了,建议委托律师了解情况。 weihaiyang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首先你自己应该反省一下吧。 weihaiyang
·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看单位的规章制度,还要看你的病假证明。 weihaiyang
·如果未判决一般情况下只能委托律师会见。 太公钓鱼
·那就找吧。 weihaiyang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工伤扣钱不合法,但你辞工也要依法进行。 weihaiyang
·咨询当地公证处。 weihaiyang
·建议找专业律师解决。 潘兆忠
·你好,本金多少? 王宏亮
·可以,欢迎! 宋瑞岭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及时联系法院,询问案件详细进程。 宋瑞岭
·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scopia0202
·离婚证有效,离成了离婚协议有效,没离成婚离婚协议无效. 张锦天
·律师事务所暂时大部分是值班的,不当面接待当事人。等疫情结束了再上班。 ybaofeng
·你说的是双方育有二个子女,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一般是各带一个小孩,抚养费各自负责。 秦卫东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企业资不抵债可以申请破产。 太公钓鱼
·要考虑是工资还是承包款等。 潘兆忠
·要问保险公司。 潘兆忠
·可能不是赌博那么简单了,建议委托律师了解情况。 weihaiyang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首先你自己应该反省一下吧。 weihaiyang
·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看单位的规章制度,还要看你的病假证明。 weihaiyang
·如果未判决一般情况下只能委托律师会见。 太公钓鱼
·那就找吧。 weihaiyang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工伤扣钱不合法,但你辞工也要依法进行。 weihaiyang
·咨询当地公证处。 weihaiyang
·建议找专业律师解决。 潘兆忠
·你好,本金多少? 王宏亮
·可以,欢迎! 宋瑞岭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及时联系法院,询问案件详细进程。 宋瑞岭
·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scopia0202
·离婚证有效,离成了离婚协议有效,没离成婚离婚协议无效. 张锦天
·律师事务所暂时大部分是值班的,不当面接待当事人。等疫情结束了再上班。 ybaofeng
·你说的是双方育有二个子女,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一般是各带一个小孩,抚养费各自负责。 秦卫东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企业资不抵债可以申请破产。 太公钓鱼
·要考虑是工资还是承包款等。 潘兆忠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法律常识·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是什么?
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是什么?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有利于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迅速查明案情,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有利于传唤被告出庭应诉;有利于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如果被告败诉,还有利于执行;同时,还可以防止原告滥用诉权,给被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司法实践中...
·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一、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2014年12月15日,公安部下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调整了伤人事故调查、鉴定意见审核等程序,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处理不同事故的交警需具备不同的资质。意见稿还明确3种伤人事故可以快速处理。二、认定为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一...
·交通肇事逃逸将负全责?
交通肇事逃逸将负全责?交通肇事逃逸将负全责,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是一种很严重的过错,但并不是逃逸就一定负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交通违法行为,也有过错,则要根据双方的过错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如果无法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或虽有过错但与交通事故无关,或者因逃逸导致现场被破坏,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逃逸方应负事故全部责任。现在随着私家车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家庭为了出行方便买了车。在路上,我们也曾目睹过交通事故。当交通肇事后,当事人为了躲避法...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婚姻走向终结的,可以通过离婚来结束双方的关系,此时有三个问题是必须要处理的,包括财产、子女以及债务。针对其中的离婚财产分割,您知道有哪些法律规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
·一、出租人违约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出租人违约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1、强制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2、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
·父母房产如何继承房产办理的
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房产继承的步骤怎样办理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
·没有遗嘱的房屋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没有遗嘱的房屋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法定继承情形下,以下人员享有继承权或享有多分的权利或者应当少分:1、丧偶儿媳...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员工离职后再入职试用期是多久
员工离职的现象很普遍,但是很多员工离职后发现原来之前的岗位才是适合自己的,所以很多又选择从新回到原单位工作。那么员工离职后再入职试用期的问题就很受关注,难道又要像新员工一样规定使用期吗?今天我们就给您谈谈员工离职后再入职试用期是如何来规定的,通过案列的形式来向您说明。员工离职后再入职试用期是多久试用期是用人单位通过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来检验劳动者是否符合本单位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要求的制度。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仅从法条文意来看,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但在实践中,一些审判机构认为,对于...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一、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讨债时拘禁欠债人会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不论基于何种目的,只要对他人实施了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就构成非法拘禁罪。尽管索要回自己的钱财属于合法目的,但由于手段的违法性,即实施了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导致了犯罪。根据相关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一般地域管辖原则是什么?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有利于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迅速查明案情,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有利于传唤被告出庭应诉;有利于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如果被告败诉,还有利于执行;同时,还可以防止原告滥用诉权,给被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司法实践中...
·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一、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2014年12月15日,公安部下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调整了伤人事故调查、鉴定意见审核等程序,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处理不同事故的交警需具备不同的资质。意见稿还明确3种伤人事故可以快速处理。二、认定为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一...
·交通肇事逃逸将负全责?
交通肇事逃逸将负全责?交通肇事逃逸将负全责,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是一种很严重的过错,但并不是逃逸就一定负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交通违法行为,也有过错,则要根据双方的过错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如果无法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或虽有过错但与交通事故无关,或者因逃逸导致现场被破坏,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逃逸方应负事故全部责任。现在随着私家车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家庭为了出行方便买了车。在路上,我们也曾目睹过交通事故。当交通肇事后,当事人为了躲避法...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婚姻走向终结的,可以通过离婚来结束双方的关系,此时有三个问题是必须要处理的,包括财产、子女以及债务。针对其中的离婚财产分割,您知道有哪些法律规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
·一、出租人违约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出租人违约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1、强制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2、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
·父母房产如何继承房产办理的
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房产继承的步骤怎样办理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
·没有遗嘱的房屋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没有遗嘱的房屋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法定继承情形下,以下人员享有继承权或享有多分的权利或者应当少分:1、丧偶儿媳...
·义乌行政诉讼律师: 18868876507(鲍律师) 0579-3120167(何律师)
·员工离职后再入职试用期是多久
员工离职的现象很普遍,但是很多员工离职后发现原来之前的岗位才是适合自己的,所以很多又选择从新回到原单位工作。那么员工离职后再入职试用期的问题就很受关注,难道又要像新员工一样规定使用期吗?今天我们就给您谈谈员工离职后再入职试用期是如何来规定的,通过案列的形式来向您说明。员工离职后再入职试用期是多久试用期是用人单位通过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来检验劳动者是否符合本单位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要求的制度。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仅从法条文意来看,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但在实践中,一些审判机构认为,对于...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
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一、讨债时拘禁欠债人是否违法讨债时拘禁欠债人会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不论基于何种目的,只要对他人实施了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就构成非法拘禁罪。尽管索要回自己的钱财属于合法目的,但由于手段的违法性,即实施了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导致了犯罪。根据相关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行政诉讼律师


